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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市城【乡,规划:局,城,乡规划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 一、总 【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梅州市城乡】规划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梅》州市规划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梅州市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梅【州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设计项目招标投标】(以下简称招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 第《三,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规划设计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 (一?。)市委、市政—府专项布置》的紧急重大项—目; 》     (二) !公告招标后无设【计单位报《名,或报名单位》数少于(含等于【)两:家无法开展有效【招标的;  !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  (?四)涉?及抢险救灾的—;    】 (五)《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   (《六):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设计》机构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   》  (七《)项目的《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设《计机构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设计招【标,的其:他情形 !。 第?四条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由市政府(含】规划局)组织编【制的城乡规划编研】项目或使用》纳,入财政管理》资,。金的城乡规划编研】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县【(市)规划主管部门!在,市城乡规划局领导下!依据: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的招投标活》动受梅?州市监察局、梅州】。市市纪委《派,驻规:划局纪检组监督【 , 二、招 —标 第六条—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规划设计项【。目,以及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除?。符合:本规定第《三条及第六条—。规定条件并依—法获得批《准外应?当公开招标 【 第【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规!划设计项《目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 ?    (一—)邀:请国内外著》名设计机构和—设,计大师、专家进行】设计的; 【    《 (二?)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   —  (三)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   (四)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 : 第八》条 凡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在报纸或网络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七日;邀请招标的!项目应保证有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设计: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参加投【标 】 第九条 》 城:乡规划设《计项:目,按招标标的分设【计单:位招:。标和设计方案招【标    】 (:一)下列《。编制项目实》行设计?单位招标 【。  :   ?    1.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 【。 ,。      —  2.道路规【划、交通规划研究、!市,。政工程管线规划;】 :    》。    《 3:. 其他不适合设计!方案招标的》规划设?计或研究的》项目   】。  (二)》下列编制项目实行设!计方案招《标 》    《    《1,.概念?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 !      —   ?2.城市中心区【、,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市政公用】设,施; 《 ,  :       【3.市政府实施【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 ?。   《      —4. 其他不—适,合,设计单位招标的【规划设计《或研:究的:项目  【       实】行,设计方案招标—的,项目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的成果应包】含规划?方案说明、图集等】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可获招标文件!规定的奖励金并有】优,先进行规划深化【工作:资格未中标单位可】获招标文件规—定的补偿金方案【招,标可以暗标形式投标!书中不体《现,设计单位名称— :。 : 第十—条 招?标人填写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    》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项目概况、招—标方式、招标类【型、招标内容及范围!、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范围、—对投标人资》质、经验《及业绩的要求—、投标人报名要求】、招标文件工本【费收费标准》、招标工《作时间?安排等? 】第十一条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完成报名文件【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要求为依据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名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原则上不少》于三个 《 ?。 第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含的基本《内容规划《名称、规《划背景、招标方式】、规划范围、—规划年限、规划【依,据、内容深度、【进度安排、评选【。方法、经《费支付方《式、:质疑与澄清的要【求,。、成果形式及送达的!截止时?间和地点等 !   ? 对: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参与投《标的设计方》案必须包括》有,关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工程造《价、运营《成本等方《面的专题报告 ! , 第》十三条 实行【设计方案《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内容确需】变,更的: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书面告知所有投标人!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 ? 第十四条 【招标人?不得做出任何影响招!投标公平竞争—的行为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 !第十:五条 招标组【织人员及《。其相关?人员与投标人参与人!员有经?济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招标组织人员】及其相?。。关人员?应主动、及时进行】回避 三》、,投, 标? , 第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公告中明确的相!。应资:格条件境外设计【单位参加投》标,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市场】准入承诺以及有关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 《 》 , 第:十七条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联合体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 :第十:八,条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参与项目全过程包括!出席项目现场踏勘】、项目汇报等全【过程若有特》殊,情况应出示》正式的书面》说明并经招标人同】意否则将视》为项目?组以他?人名:义投标或骗》取参:与,投标的资格 】 第十九】条 投标人应在】项目发布会之前根】据招标人《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 第二—。。。十条 ?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内容和深度提交】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废标处理并】没收其保证》金 【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评审和比!。选办法 《 ?  :。  凡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规定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方案?如投标人擅自—提交备选方》案的招标人应当【拒绝该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方案!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如相互!。约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事先约定中标!。者等影响招投标【公平的?行为 》 《 第二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也不得《利用伪?造、转让、无效【或者租借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 ? ? 第二十【。四条 《禁止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骗取参【与投标的资》格 ? 第二十!五条:。 投标方违反其中!第(:十六)至(二十【五)条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评 标 — 第二十六条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招标《人不予受理 【。    》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   【  (三)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二《十七条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建立城?乡,规划设计《方案技术专》家库专家库依—。据专家的《专,业和:专长实行《分类管理每年进行】动态:更新 【。。 第二十—八条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由专家领衔成!员人数为五》人(含)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专家原则《应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和重要程度确定!评标技?术专家类型》和数量从专家库中抽!取     !评标委员《会,设组:长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组长主要职责是主】持评标会、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组长】。。与评标委员会成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 : 第二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负责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评委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独立、实!事求是的评标原则】 ?  :   实行设计单】位招标的项目审定】内容包括投标单位资!格和:业绩、方案设计理】念、工作计》划、:费用报?价、:主要设计草图—等,  》。   实行设—计方案招标的项【目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一—。)对方案设计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分析、评价【;,。 :   《  (二《)对方?案设计水平、设计质!量高低、对招标【目标的响应度进【行综合评审; !   ?  (三)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的,高低进行分析—、评价; 》 :    《 (四)对》方案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     (五)!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     》(六)对《方案规划及经济【技术指标《的准确度进行比较、!分析;   !  (七)对保证】设计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进行分析《、评价; 》     【(八)?对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或被否决《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判 — ?。 第:三十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   ?(一)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的:;   【  :。(二)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的; 【     (—三)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 :     (四)】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   — , (:五)违?反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   》。  (六)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    《 (七)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 ,。    《 (八)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九—)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  (十《),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   (十》一)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确认为废标的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评委】签字确认 》 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将:认定为废标的投标排!除后有效《投标少于三》个的应报招标—人确:定项目下一阶段【操,作,方式 【 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 第三十三》条 实行》设,计方案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按如下规》定,。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一)采取公开和邀】请招标方式》的推荐1《至3名;《    【。 (:二):招标人也可以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各【投标文件《未最大程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重新招标时间又不允!许的经评标》委员会同意评—委可以以记》名投票方式按—自然多数票产生【3名或3名以上【投标人进行方案【。优化设计评》标委:。员会重新对优化设计!方案评审后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第三》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 :    (一)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 《  ?   (二》)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     (三)!所有投标均被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   !。  (四)评标【。委员会将认定—为废标的投标—排除后有效投标少】于三个的; —     【(五)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 :。    《 (六)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得分结【果,。与其单位实际—业务水平、技术【力量、业绩》情况:等综合实力明—显不:符(以?总分100分—为例得?分少于60分的【)招标?人可以给予无效投标!处理有效投标少【于三家的  !   需进行—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在:编,制新的招标文件时】须包括招标投标失】败情况说明》违规:投标人自动失去其重!新投标?的资格 — 第—三十五条 》 招标人重新招标】后发生?本规定第三十四【条情形之一》的报经规划局批【准后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形式确《定中标?人或者不《再进:行,招标:。直,。接,确定承?担设计的《机构 ! 第:三十:六条 开》标、评?标,可,以邀请公证》部门参加 》 五、定 标 】。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定标方法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主要包括 】   《。  (一)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   (二)—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可按照排名依次!确定符合要求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三)招标人应【在评选会《结束后将评选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报规划局组】织审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后决策确】。定中标人 】 ? 第三十八条 】实行设计单位招【标的项目应》根据规划局意见组】织商务谈判将商务谈!判,结果:及相关建议》报规划局明确 ! , ? 第三十九条 】规,划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中标方案招标人】通过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招标:。。结果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评标费》用 第四十条【 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应】获,得合理的专家咨【询服务费 】 第四—十,。一,条 专《。家咨:询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费用【标准:。为,外地专家400【0,元/日本地》专家1000元【/日 —。 , 第四十二条】 特殊工》程项目的专》。家咨询?费数额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工】作情况?决定 】 :第四十三条 梅州!市区外的评标专家出!席评标工作》的交通费《用按:照往返公共交通实际!费用由招标人支付评!。。标专家需出示—当次有效票据作为支!付凭据市《外专家自行驾车来梅!往返交通费按1【。000元《支付评标专》家在评标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第!四十四条 规划】编制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因招标人原因停止运!作招标?人,。应向已到评标—专家说明原因报【销评标专家》往返交通费并—发放补?偿费:200元 【 : 第四十《五条 开标—、评标邀《请公:证部门参加》的公证人员劳—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按2《0,0~5?00元/工》日支付 七、附】。则 第四十六条 !设计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方案《设计的安全性、可】行性、?经济性、合理—性、:真实性及合》同履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四十七条 招标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规!定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投标《相,关人员在投标过【程中:违反本规定的将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由《梅州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 ,第四十九条 —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