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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会议纪要《。 (201—1-7)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2011年6!月2日?上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市住建—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就近年来建设【工程房?地产项目和个人【自建住宅《规划核实中违法【超建导致房地产登记!办,证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会议由刁》东平局长主持与会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疏,导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并,就解决上述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  :  :。 一、对市规划城】建局200》6年5月1日实【施,规,划核实(验收)前的!建设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房地产?登记手续时》本着尊重历史、老事!老,办的原?则可以不收取—规划核实《凭,证   【  二?、,实施规划核实—制度:后经规划核实发【现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要依!法查:处限期整改;经规划!核实不严《重影响规划经整改仍!存在:违法建设的》按如下办法处理【后给予补办》 ,    —     》(一)2 0 1】1年:1月1日以》。前竣工及在》。建的建设工程由市】国土资?源局补收超》建部分楼《。面地价市城》乡规划局补》收超建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处】10%的罚款市人防!办补:办人防?。手续市城建档案馆】补收超建部分档案】服务费   !  :    (二—)2 0 11年1!月1日后动工的建】。。设,工程违法超建—部分:由市城乡规划局委托!执法的单位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按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没收违法收入 !     三、!补办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 :   ?      (一)!2 0? 1 1年1月【1日以前竣工—及在建的建设工程】违法超?建处理程序 【     —       【 1、在规划核实中!发现:的违:法建设?由市城乡规划—局,根据规划核实违【法情况?按本纪?要第二点第1小【点的规定函告市【国土资源局》、市人防办、—市城:建档案馆进行处理 !       !      2【、,由,。市城乡规划局责成】违,法建设者《。到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    》   ?   ?   ?3、:市城乡规《划局:根,据有关?单位:处理凭证给予—补办并出具规划【核实凭?。证 :    —   ?      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证和规划【核实凭证给予完【。善,相关手续 —     —    (二)2】011年1月1日】后动工的建设工程】违法:。超建处理程序 【   》   ?       1、!由市城乡规划局根据!规划核实违》法情况?按本:纪要第二点》第2小点的规定函】告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进行处理 】。       】  :    2、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通》知违法者《到市城市建》设管理理《监察支队接受—处理 —   ? ,       【 3、市城乡—规划:局根据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处理凭证【给予补办并》出具规划《核实凭证 】      —    《  :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证和规划核实!凭证给?予完善相关手续 ! :    今》后各有关单位应【加强沟通协调—。互,通情况加强监管【把违法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城监【部门作?为接受委托》执法的?单位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委托:单位沟通报告—。、了解有关情—况加强?监管落实《执法责任《各委托单位要大力】支持受委托单位【开展:执法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