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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市城镇规—划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 !梅市规[20—09]53号 】 《关于印发梅州市城镇!规划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梅州城区—各有: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    现》。将梅州市城镇规【划,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州市城乡规》划局 》 20?。。09:年12月28日【 ?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规范管理《科学合理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梅州市全市城【镇规划区范围 【 , 》 ,。第,二,条 在?全市城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取得《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在城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出让前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提出包《括容积率指标在内】的用地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 第】三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中必须!严格遵守《用地: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指标【不得擅自《调整 《 , ? 第四《条 对于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各期建筑面!积的总和《应该与批《准的容?积率指标《相,符合 《 》 第五条 调—整容积率《除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一)建设项目用地】所在区域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增【加建设?强度的; 》 ?    (》二)因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等—城市公?共利益需要导致【已出让地块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  】   (三》),建设用?地区域为城市提【供公共空《间和设施《并符合周《围,整体环境要》求,的; ?     (四!。。)建设项目用地【原有建设限》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五)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   】  (六)住宅【建,设用地?。因上述情况需要调整!。容积率的还》应考虑到周边区域公!共配:套设施所能》。承担的条件 — 》 第六条》 调整容《积率按?以下程?序办:。理,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的理】由;:   —  (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划,和本办法第》五条审核该》调整容积《率申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不符合应书面函告申!。请人;   !  :。(三)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申?请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随机抽调专!家并组织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   》 , (四)在市、【县规划部《门网:站或现场《进行公示采用—。多种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组—织听证; 【。  ? ,  (五)经—专,家论:证、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提【。出容积率调整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等相关材料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 ?  (?六)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抄告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     (七】)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根据变更后【的容积率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土】。地出让?收入补?交等手续  — — :第七条? 调整容积率的建】设项目?。不得提高建筑密度】、降低绿《地率:。 【。 第八条 》各规:划设:计单位不得》违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进行规划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对违!反规划?条件或国《家相关规范进行【设计:的单位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设计单—位和个人提出警告并!予以处罚 ! 第九条 项目!建设未按规划批【准内容实施造—成容积?。率增大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   《  (一)对于严重!影,响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工程限期拆—除并可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 【   《  (二》)对于影响规划实施!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按原批准容积!率限:。期改正可《对超建部分》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 【   —  ?(三)对于影响规】划,实施较轻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罚并收》取相关规费 — : 《 第十条 》加大对建设用地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和法—定程序调整建设【用地容?积率以?及在规划管理—中玩忽?职守、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梅州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