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附录
《
附录一 】 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定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或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或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 ,3. 本规定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不大】于,”、“?不少于”、“不【小于”?包括本数;所称的“!大,于”、“小》于,”、“以《。外”、“多》于,”、“少于”不包括!本数
附录二】 名词解释—。
1.建筑工程
!
,。 ? ?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以及原状维》修工:程
】 2.?城市居民自住建【筑工程?
【。 指城市非》农业人口居民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兴【建的仅供自己—居住的建筑工程【
【 3:.道路红《线
《 , 也》称道路规划红—线,指城市道《路用地规划控制线
!
,
—4.:建筑控制线
—
《 指根据城【市,规划需要确定的【。建,筑物:可建范围的控制线
!
5】.建筑红线
—
— 指经规划确定的】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
,。 :6.建筑《红线:退让
—。 指退让用地!红线、城市道路【红线、绿地规划绿】线、河道规划—蓝,线等
【
, :7.容积率
—
— 指建设用》地内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与可?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
》 8.建筑密度【
《 指规划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建筑基?底总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的比》值
:
:
9.建】筑面积
】 , 是指建(构)筑!。物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外围?结构面水平投影面】积包括?。主要功能《空间、附属功能空】间和墙体结》构的面积不包括外墙!。结构:面以外装饰面层部分!面积
】 10.》建筑间距
【 是指两】幢建(构)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墙表面之间的】水平距离
—。。
《 11.绿地率】
》 指《一定地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地块面【积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
12.规】划户数
《
指一!定地块?内居:住建筑所《规,划的居住人口数
!
13】.低层居住建筑
! 指【层,数为1层至3层的住!宅建筑
【
14.【多层居住《。建筑:
,
: , 指层数【为4层至6层—的住宅?建筑
?
》 15《.中高层居住建筑
!
指层!数,为,7层至9层》的住宅建筑
—
,
16.!。高层居住建筑
】 》 指层数《等于或大于》10层的住》宅建筑
! 17.低层非】居,住建:筑
? 建筑】高度小于或者等于】10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
》
? 1:8.多层非居—住,建筑
【 建筑高—度大于10米小于或!者等于24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
—
19.高【层非:居住建筑《
【 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
《
2【0.裙房
— 指【与高:层建筑紧密连接组】成一个整体》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附属建筑超—过24米的》按高:层建筑处理
—
2】1.夹层 》
,
《 指层》高未超过2.2米】的建:筑,空间
》
22【.地下室《
?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 23.半地【下室
—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者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
,。。
: 24.商业建筑
!
? 《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经?营各:类商品的专业—零,。。售和批发商》店以及饮《。食等服务业的建筑
!
2】5.公寓式办公【建筑
》 指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有独立卫生设—备的办公建》筑
】。 26.《商住综合建》筑
《 :。 指商业和居住!混合的建筑
】 ,27.商办综合【建筑:。
【 指商业和》办,。公混合的建筑—
,
附《录三 计算规则
!
一、?建设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
】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
二、核【计,容积率时建筑面积的!。计,算
【 :在计算?容积率时除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有明确!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的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按照以下】规则:计算
》 《。 (1)住》宅,建筑层高大》于3.6米且小于】或者等于5》.8米(3.6【+2.2米)的【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住宅建【筑层高大于》5.8米《的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 (2【)办公建筑》层高大于4.5【。米且小?于或者等于》6.7米(》。4.5?+2.2《米)的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办公建筑层》高大于6.7—。米的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
: , 《(3)小型》商业建?筑(指每间商—业铺面直《接对道路开设—独立出入口且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包括各?类配套服务用房)层!高大于?5.0米《且小于或《。者等:于7.2米(5【 .0+《。2.2米)的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小型?商业建筑层高大于】7.2米的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 :(4)办公、—小型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展示大厅等公共部分!特,殊用途的《大型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场、【专卖店、餐饮酒【店、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统一管理【且商业铺《面基:本,不直接对道路—开设独立《出,入口:的商业用房)、影院!、剧场、体育馆、】博物馆?、,展览馆类建筑—不按:本办法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执行《
《。 , : 复式住宅》的客:厅,、起居室层高小于等!于该住宅的标准【层的2倍层》高的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大《于2倍层高》的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 (【5)单层工》业建筑层高》大于:8.:0米(含8.0米】)时按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 , (?6)层高2.—2, 米以?上室外地坪为基准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过,1,.5 米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当地:上部分大于1.5 !。米时该?层建筑面积全部计】入容积率如果—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城市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2米作》为室外地坪之后【再按:上述规定核准
! : : (7)局部外露】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核?算按地下《室、半地下室各个】面,露出地坪的平均高度!的算术平均值—与地下?室,、半地下《室折:转边数?的比:值为计算计》容面积如下式
】 ,。 H—=(h1+h—。2+h3+h4)/!。n(米)《
: , 其—中H计算基准面高】度(地下室顶部露出!。地坪的平均高度)】即从计算基准面【。至地下室顶板结构面!的距离
【 , h《1、:h2……地下室、】半地下?室每个面露出—地坪的平均高度
! n地下!室、:。半地下室《折转边数
! 计算基准【面高度不大于—1.2?米的投影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基准面高度【大于1.2》。米小于?。或等于2.0米的投!影面:积按50%计—入容积率《;,计算基准面高度【大于: 2.?0 米的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容积率
《
《 (《8)地下室、半地下!室作:为商:。。。场或其他营业性场】所的建?筑面积应全部计【入容:积率
! ,(9)设备》层、避?。。难层和设备》管道夹层
! ?设,备层指建《。筑,物中专为设置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和配变电等设—备和管道且供维修人!员进入操《作使:用的楼层《
: : 避难层指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为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们疏散!避难的?楼,层
— 高《度在2?.2米以《下(含2.2米)的!设,备层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高度在—2.2米以上—的设备层《。其建:筑面积应计入容积率!对设备层兼作避难层!。的其高?度可适当《放宽但超过该建筑】标准层?高度的其建筑面积应!计入容积率;设备层!兼作避难层》中存在其他非避【难空间的(如—楼梯间、电梯井、】其他功能性用—房)该部分非—避难空间《的建筑面积应—。计入容积率
!。
设备管道夹层指!建筑物内单层空间】中仅为安排》设备管道的楼层【设备管道《夹层高度在2—。.2米以下(含【2.2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高度在2》。.,。2米以上的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
: (【10)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进深?不,超过1?.8米?的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的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进深】超过1.8米—的各类?阳,台超出部分全部计算!建筑面积入户花【园视为凹阳》台计算居住建筑每】户的阳台面积之【和(含入户花园、】户内花园等)超过户!内建筑面《积20%的部分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 (11)高—、,多层住宅建筑—底层设架空层—作通道、公》共停车、《居民休闲设施、布】置绿化小品等公【共用途层高不低于3!.6米的《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但应计】入层数及总》建,筑面:积电梯?井、:门厅:、过道等围合部分】应计入容积率—架空层不得围合封闭!改作他用或作为出】售、:出,租等商业用途
【
《 (12)飘】窗符合以下》条件的不计算—建筑面积;否—则应按挑出外墙部分!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 : 飘窗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应不:小于0.4米飘窗】高度:应不超过2.2米】且自:外墙墙体结构—外边线至飘》窗外边线距离不超】过0.6米(详见】附图1)《
【附图1?
? 建设》项目含有飘窗设【计的应在申报图纸中!。提供:飘窗详?图
】 ,。(13)突出建筑】外墙结构边线小于或!者等于0.6米且无!围护结构的花池、结!构,板、空调外挂机搁板!。等建筑?外墙附?属物不计算建筑面积!突出建筑外》墙结构大于0.6】米或者有围护结构的!无论是否镂空均按照!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地面车库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不计算容积】率及建筑密度(电】梯间、门厅、过道、!楼梯间等为楼—层服务的围》合空:间应计入容》。积率)但应计—入总建筑《面积:
,。
? 】1.: 规划用地》总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 地】面车库仅《为,一层且建筑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
》 》 2. 该车【库层高不大于4【。.0米;
! 《 3. 该【。车库:屋面结?。构,。顶板绿地覆》土厚度?不小于1.0米【;
】 : :。 4. 该—车库不得改作他【用或作为出售、出租!等商业用途
】 ,。 《符合以上条》件的地?面车库?须单独?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注明该车库不【得改作他《用或作为《出,售、:出租等商业用途【
: 高、】多层住宅建筑—设置:的架空层与该—地,面车库屋面无障碍连!接,。的(架空层地—面标高与地面车库屋!面标高相差不—大于1.0米的)】可按本条款第(1】1)点计算容积率】
】三、建筑基底面积计!算
】 独立的建筑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室外有顶盖有立柱的!走廊、门廊、门厅等!。按,立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凸阳台、凹阳台、平!台均:按立柱?外边线或者墙体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悬挑《不落地的阳台(不】论凹凸)《、平台?、过:道等均不计算—
《
? ,四、建筑基》地面:积计算
! 建筑基》地的面积以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划定的》面积为准;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河道【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用地》面积不?得计入
》
五、】绿地:面积的计算方法
】
— (1)建》筑旁(建《筑间)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应符—合本规定《附图2的《。规定绿地边》界对建筑间小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道路设有人行【。道,时算到?人行道边沿小—区主要道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脚】1.5米;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脚
】 (2)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面积?。为准进行计算对【仅种植?乔木的行《道树绿带宽度—按1.5米计—;对乔木下成—。带状:、配置?地,被,植物:且宽度大于1.【5米的行道树绿【。带按实际宽度—计
:
《 (《3)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规定附图2的规!定绿地边界距建筑间!小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米—;当小区路有人行道!时,。算到人行《道边;临城市道【路、小区《。主,要道路时算到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米,。
? 》(4)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组团:级主路开敞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口和满足!。本规定附图2的规】定
:
(5)】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沿,。小区主要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算到红线
【
附图2 !
附录四 【 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一》.建筑间距图—示
(以下所指!条款对?。应详规篇有关条款)!
【
—
】
,。
【
《
,
】。 :
?
》
【
【 ,
《
!。
— , 二、建筑退界距离!图示
》
B > !14 米《
注?当建筑物边长—大于14米时其离界!距离均?按主要朝向控—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