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路市》政设施规《划管理篇
第!一章 市》政工程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道路—、桥梁?和管线等市政—项,目的规?划许可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 ,
第》二条 市《政建设工程主—要分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工程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工程
【
(】。一)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工程包》括
》 1!. 道路《工,程城市道路(指【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支路)、高【速路、快速》路、公路以及桥粱、!隧,道、立交、高架【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等工程;
】 【 2. 站场【工程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公交—站场(含保养场)、!长途汽车《客,运站:、汽车货运站场等】工程;
】 3】. 轨道《交,通工:程地铁、轻轨等【工,程;:
! 4.》 ,对外交通设施工程】。。铁路线路《和站场(段、所)、!机场飞行区和辅助区!以及:港口:和作业区《。等工:程;
?
, ! 5. 上述工【程的附属设施、建(!。构):筑物等工《程
— (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工!程包括
— 》 ? 1.? 城市?供水、排水、供【电、路?灯、供气、供—热、电信、综合信】息网及有线》广播电视网等地上、!地下管网、线网【、无线网等工程;】
— 《。 2. 城—市热力、工业等专用!管线:工程;
】 【3.城市垃圾处理】、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处:理及:污水处理等》环卫环保设施工【。程;
! 《 4. 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工》程;
】 《 5. 》上,述工程的附属—设施、建(构—)筑物等工》程
!第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临建《。。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服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区及特!定管理区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特定管!理区内的建设工程】。可以委?托特定管理区城【市规划部门核发
!
第四条!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应当全面!规,划、综合开发、统】筹安:排、配套《建设:。与城市?其他各项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并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程序综?合组织施工》
》
: 第五?条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按【有关程序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划报建
】
第六条 【下列市?政工程免于》单独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应当?按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建设
》
》 (一) 已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公园内部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不大于4米的—园林小道、小桥(】涵)等;
】 (二) 】道路和桥梁》。的整饰?工程或者小》区内非城《镇公共道路;—
《 (三—) 城市交》。通管理设备交通【信号控制设》备、交通《监控设?备、交通违法拍摄】设备、交通流—量监:测,设备、道路交—通信息采集和发布设!备、:交通护?栏,等道路交通》设施安装、维—修、加固以及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翻新更《换等不涉及道路【规,划红线修改变—更的市政工程—;
【 (?四): 路灯?、路标、路牌、路树!、,公交车站(亭)、自!助式公用电话亭、垃!。圾回:收箱、路边小品等道!路元素;
》
(五!) 建设用地建筑控!制红线范围内配套】的下列室内》外管线工程由建设】单位按专业》管理部门《规定自行组》织,建设
】 》 1:.单体建筑水表井(!房)以后的给水管】道;
】 2【.10 Kv电房】以后的低压配电线路!;
! ? 3.?。雨水接户井和化粪】池,。以前的排水》管道;
— , , 【4.室外的低压燃】。气支管及《其以后的燃》气管道;
》
【 5.电信】、电:视接线盒(》间,)以后的线路—
,
《 6】.在厂(矿)区【。内属生?产,流程:的管:。线,工程由?建设单位自》行,安排建设但涉及市政!。道路、公路的管【线工程仍《应当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
《
第七条! 除第七《条以外项目其余城】市道路、《桥梁:及,管线等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
第八条! 市政?。工,程建筑部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按照建筑类工程的!相关规定办理—其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 ? (一) —道路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城市:长输管?线工程?、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线!路工程?以及:河涌水系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前宜?。先行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规划《条件;?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后应申请规【划审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申请提供《规划技术审查—意见以及规划信息】咨,询等技?术服务?
《 (》。二) 建设单位申领!道路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河涌—水系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资格的城市测量【单位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到《施工:现场放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委托?的城市测量》单位接到建设单【位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完成《验线在确认》符合规划要求后建】。设单位?凭国土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使用!土地有效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放线】册等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
】 城市长—输管线?工程、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线路工程的》设,计方:案经审定《后建设单位可以凭使!用土地?有效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现有道》路交通工程在原有】红线范围《内进行改建》、扩建?不涉及新增用地【的建设单位可以直接!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九条【。 临时?。。性的城市市》政管线建设》工程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发展的状—况及:相关的?技术条件确定临时使!。用期限使用期满【或者使用期限内【城市:建设需要应当由建】设单位无条件自行】拆除或?者迁改城市》规划不予保护补【偿
:
【。第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道路、桥梁及】其它主?要,交,通设施?工程规划设计—。前建设单位》持,下列申领资料所【需材料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设计条件但已有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对道?路交:通设施进行维修或升!级改造的除外建【设单位申《请道路、桥梁及其】它主:要,交通设施《工,程规:划设:计条:件,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 : 1.】建设单位申请函【;
【 2【.已取得的》计划任务书、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市政府】文件或有《关会议记要》复印件);
! 【 3.15》。00至1《1,0000现状地形图!(1986年梅州】市坐标系《。)一式两份》
:。。 办结时!限申报材料齐—全,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公示?或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的《项目公示或》。。审,议时间另计)—。
【 第十?一条 ? 对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市政工!程项:目在办?理行政规《划许可前应对设计方!案,先进行初审设计方】案,初审:时建:设单位应需提交下】列资料
! —1.建设单》位申请函;
【 【 2.城市规】划部门提供的道路】及桥梁工程规划【设计条?件,(,仅对道路、桥—梁项目);》
: 《 3.已!取得:政府部门《及相关部门会议纪要!(,仅,对道路、桥梁项【目);
【 : 4.】工程设计方案—图一式两份》及说明书其中应【。当有绘制《在1/500—(,或以规划设计—条件要求为》准)现状地》形图(?1986年》梅州市?坐标系)上的总平面!图并:附dwg电子文件】
— 办结时限申报材!料齐全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公示或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的项目《公,示或审议时》间另计)
—
?
, 第十二条 【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道:路、桥梁及其它主要!。交通:设,施工程建设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该,项目行政《规划许可时需提交】下列资料(》资料按下列顺—序装:订且所有复》印件均须查验原件】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必须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一】)建设单位申请函;!
【 (二)市》政道路工程规划【报建审批《表;
《 : 《(三)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已征用的【证明材料或其它土地!。的,证明材料;
】 (—四)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和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已—征收的证明文件;】
: ? (五)该【工程规划的批准文】件及附图、附—件,或道路交通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准【文件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 ? : (:六)1500—现,状地形图《(加盖测量资—质单位出图专—用章)一份》并附dwg》电子文件;
【 (七)! 规划设计》图(含城市》道,路管线综合图)一式!。四份:及,说明书其中必应当】。有绘制在1/5【00(或以》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批?准文件的要求为准】)现状地形图(1】98:6年梅州市坐标系)!上的:。总平面图并附—dwg电子文—件
:
《 : 办结时限申—报材料齐全》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公示或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的项目公】示或审?。议时间另计)
!
第十三】条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工程报建的图】纸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平面图的比例尺为1!/500应当在最】新地形图(1—986年梅州市【坐标系)《标明道路、》铁路、?桥梁等的设计中【线或:者边线坐标和平曲线!要素以?及设计标高等—内容复杂立交—等建设工《程应当有分层平【面图;
】 ?。(二)?立面图应当标明桥】、隧等的设计—高度、以及长度和】。墩、栏杆、通航【高度、通航宽度、】洪水位?标高:等尺寸;
【 , (三)横断!面图应当《标明横断面》组成及宽度等;【
: —(四)纵断面图【应当标明设计纵【坡、原地面标高【、设计位置》等;
【 ?(五)高速公路【、快速路、公—路、主干《道及其交叉口应【当附:有人:车流:线交通组织图
【。
?。
: 第十四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市政管【线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办理该项目行政【许可时需提交下列资!料(资料《按下列顺序装订且】所有复印件均须查验!原,件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必》须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一)建设单位!申请函;
— , (二)已!取得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 《 :(三)市政管线、】沟工程规划报建【审批表;《
(!四)已取得的设计】方案的批准文件及】附图、附《件的复印《件;
【。 ?(五)管线工程涉及!其他独立产权用地单!位的应?当提交该用地单位】的意见及《用地权属证明文件】;
!(六)1/50【0现状地形》图(加盖测量—资质单位《出图专用章》)一份并附dwg电!子,文件;
! :(七)1/500管!线工程?规划设计图(—1986年梅—州市坐标系》。)一式五《份,(凡涉及市政—排水的?。项目须?提供六份)并附【。d,wg电子文件
【
【办结时限申报材料】齐全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公!示或: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的项目公示或审!议时间另计)
】
—第十五?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其】他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办,。理该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建设》单位应需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单位【申请函;
【。 《 (二)已取得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 (》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规—划,报建审批表;
】 (【四)已取《得的设计方案的批】准,文件及附《图,、附件的复》。印件;
— ? , (五)工程涉【及其他独《。。立产权用《地单位?的应当提交》该用地单位的意见及!用地权?属,证明文件;
—
《 (《六)工程《涉及河流、桥梁、公!路、铁路、》港口、机场、通讯】设施、?电力设施、》军事设施等的应当提!。交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 《 (七) 1【/5:00现状地形—图,(加盖测量资质单】位出图专用章)一份!并附dw《g,电子文件《;
!(八)1/5—00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规划?设,计图一式五(198!6年梅州市坐标【系)份(凡涉及市】政排水的项目须【提,。供六份)《并附dwg电子【文件
《 —办结时限申报材【料齐全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公示【或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的项目公—示或审?议,时间另?计)
—
第》十六条 市政、管!线工程设《计图纸规格的规【定:
《 》 (:。一)管线《工程方案设计图
!
? 】。1.图?纸为白图;
【 】 2.包括平面图!、横断面图;
【
: : 3】.,。绘制在梅州市综合地!下管线图或1—/500现状地【形图或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道路平面—图上;
— 《。 4—。.标明图纸要素图标!、编号等;
! 5!。.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 , (二)【管,线工程规划》设计图?
【 》1.图纸为蓝图;】
,
】 ?2.包括平面图、横!断面图、关》键,节点大样图;排【。。水工程还应当包括纵!断面图表示出管线位!置、埋?深、管道规格;【
《 3!.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编号等!图纸数超过5张时】应,当附图幅联合表;】
,
》 》 4:.图纸比《。例为:1/500(—长输管线可采用【1/2000)【。;
【 ? : 5:。.绘制?在梅州市综合地【下,。管线图上《无综合地下管线【图时则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配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管线工程《可绘制在已批准的】1/500》道路平面设计图【上;
【 【6.平?面图包括管线—平面设计图现状管】线位置及《接入方?式变电房、开—关房、电信设—备用房、燃气调压】设施、?泵,站,等管:。线,设施的位置用地【红线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四至图地》下室:边线化粪池规—划,道路中?线、边线《、人行道边线等;】
? : 【 7:.横断面图包括管】道埋深与其它管【线或:地下设施的相互关系!;
:
! 8.排水工程纵!断面图应当》标明里?程、地面坡度—线、管道坡度线、排!水,方向、坡《度,、,坡长、覆土》深度、检查》井及沿线支管接入处!的位置、管径、高程!、与其它地》。下管线或障碍物交叉!的位:。置、高程;》图,纸比例一般为—水平方向1/500!垂,。。直,方向1/500;
!
?。 》 9.管道规格!、,管井位置、编号、地!。面,高,程,、管道高程;
! 》。 , 10.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
, : (三)道】路交通工《程方:案设计图《(,同时展?开竖向设计)
! 《 : 1.图—纸为白图;
】 : , , 》2.包括封面—、设计?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四至图!)、平面《设计图、纵断面设】计图、横断面设【计图、?交通组织《图和必要《的道路元素大样;
!
【 3.标【明图:纸要素图名、图【签、指北针、—比例尺、图例等;】
【。 ,。 4.平【面设计图
【 【 (1)图—纸,比例一般为1/【500(或以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为准—);
】。 (【2)绘制在现状【地形图?上的四至图;
! 》 ? (3) 标注【中线坐标《。、,转弯半径、宽度【、设计范围、设计里!程等:道路要素;
—
: , 》。。 (《。。4) 图《纸幅面宜采用A2】;
— , : :。 5.纵断面设】。计图
】 》 (1) 图纸比例!应当按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要求确定;
! 】。 (2《) 标注现状标高、!设计标高、设—。计坡度/长度、直线!。与平曲线、道路【设计里程、》。填挖方等图纸幅面】宜采用A2;—
? ? 》 6.横《。断面设计图
【 : 《 ? (1?),图纸比例按》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要求确定;】
《 ? (—2): ,标注横断面的各【组成的宽度(人行道!、车行道、》绿化等宽度》);
?
图纸!幅面宜采用》A3或A2;
】 】 7.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 , (四)】道路:交通工程规划设【计图
》 《 1.【图纸均?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 , ? : 2.?包括封面、设—计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四至图)、平!面设计图、交通平】面图、纵断面—设计图、横断面【设计图和必要—的道路元素》大样如无《障碍通道、侧石【、围栏等;
! , 3.!标明图纸要素图【名、图?签、指北针》、比:例尺、图《例等;
《
《 — 4:.平:面设:。。计,图
【 (【1)图纸比》例为1/《500(或以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批准文件的要求为】准);?
: : , 》 , (2)有绘制在现!。状地形图上的四至图!;
《 : ? , (3》) 标注中》。线坐标、转弯半【径、宽度、设计范围!、,施工起止点、设【计里程?等,道路要素及无障【碍坡道等图纸幅【面宜采用A》2;
— 5!.纵断面设计图
】
】 ?(,1)图纸《比例应当按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要求确】定;
! : (2) 标!注现:状标高、设计标高】、设计?坡度/长度、直【线与:平曲:线、道路设计里程】等图纸幅面宜采用】A2;
【 6!.,横,断面设计图》
— (1】)图纸比例按—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要求确定;》
《 》 (2) 】标,。注,横断面的各组—成的宽?度(人行道、车行】道、绿化《等宽:度)道路的》横坡:。图纸幅面《宜,采用A2;
【 ! ,7.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
第十】七条 上层—次规划未明确的【下列项目提要需【提交局?务会会审
— ? (一)红【线宽度24》米以上的《道路道路断面、【选线、改线、及【交叉口形《式规划方案;—
(!二,)跨度3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规划方案;》
(!三):城市地下交通工【程规划选址及—规划方案;
】 《 (:四)区域性或—跨片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址及:规划方案;
—
》 (五)市域【高速:公路、铁《路(:高铁)选线;
】 (六)!城市110kv及以!上,架空高压走廊选线】;
】 (七)分管领【导认为需要》提交局务会》会审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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