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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筑规划设计
!第十三?条 临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以及?临江、临《湖、临山地区建筑】物的:建筑界面应当协调】有序主要生态—景观廊道应当保【证视线通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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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集中建设【区域内规划建筑布】局应当遵循高—低错落、丰》富变化的空间群【体关系?
? ?临城市主干路沿【线以及中央商—务,区内的?住宅建筑其建筑外】立面:应当进?。行公:建化设计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
》第十五条 建【筑物的面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 》居住建筑的建筑高度!在2:0米及以下的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得:大于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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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居住建筑【的建筑高度在—20米?以上的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得大于》。70米;《
(三)! 临城市主干—路一线的建筑—高度在20米及以上!的建筑物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之:和不得大于其规【。划用地临路一侧宽度!的60%;
! (四《) 临江一线的建】。筑高度在20米及】。以上的建筑物—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之和不?。得,大于其规划用—地临江一《侧,宽度的50》%;
》 (五) 临湖!、临山?一线的建筑物的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之?和不得大于》其规:划用地临湖、—临山一侧宽度的5】0%:
位于】城,市重要?景观:控制:区或者具有标志性】意义影响城市生【态景观的对建—筑面宽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纪念性?。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应当通过城市设【计论证?确定建筑体量及建】。筑,面宽
第【十六:条 临湖规划【用地:内新建?建,筑物的建筑高度不】得大于该建筑物【。至湖泊绿《线的距离《
》 文物?保护区、历史文化】风貌街区、机场、气!象台、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其—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控制》区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建筑!高度应当符合专项】。。规划对高度限制的】规定
【 ,按照前两款规—定执行确有困难的应!当通过城市设—计,论证确定《。。。建筑高度
】第十七条 联排式!。住宅设?。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 不得!在底:层设置?院落:;
》 (二) 不【得设置住户独立使用!的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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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相邻套?型至少共用一处山墙!且共:用部分?标高贯?。穿室内正负》零至屋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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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办公建?筑设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 办公建!筑应当按层集中【设置公?共卫生间不得设【置飘窗;
】。 (二)》 办公建筑内—设置单元式办公【空间的其建筑—面积总和不得大【。于办公总建》筑面积的《50%
第十!。九条: 建筑物属于【下列情形的》不计入容积率
! (一)— 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设置的设备—层、结构转》换层、避难层—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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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作为《公共通道、休闲廊等!功,能使用的《架空层?按照水平投》影,计算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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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具有相应【资质的审图》机构:出具证明《文件:且在后期使用中【不能将其转换—为功能空间的—结构连?系梁、?。连系板的建筑面积】
办公、!酒,店建:筑的阳台按》照水平投影计算【的,建筑:面积则应当计入【容积率
第二!十条 《建,筑色:彩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 除消《防站、派出所、邮政!局等:国家规定有统一【标志色彩的建筑物】外位于城市主干路】、城市广场及城市公!园绿:地周边等城市景观】节,点区:域内建筑色彩的色】相不得选择深—灰色和红、黑、绿】、蓝、橙、黄等大】面积:高彩度?的,原色:;
? , (二) 相邻!的同类性《质建筑物的建筑色】彩应当选择同一色】系同一建筑物的主】。要色:彩组合?。一般不得超过—3种塔?楼与裙房之间的【色彩应当协》调,有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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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位于临!江,、临:。湖、临山地区等【景观控制区》域建筑物的建筑色】彩应当?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临江、临湖地!区建筑色彩宜选用】淡雅明朗的色系【临山地区的建筑【屋顶色彩应当考【虑城市俯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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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 新建?建筑物应当结合建筑!。的整体效果其外【立面设置的空—调机位、落水管、】管线等设施应当【隐蔽设计并》处理好建筑物所需的!水,。、电、气、暖—通等设备《专,。业,。设,。计且:满足消防登高扑救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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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临城市规划!道路的建筑物—其后退城《市,规划道路红线范围用!地、建筑体量—关系、材质运用、色!彩选取、屋顶—形式等规划设计【应当符合本市城市设!计编制与管理技【术要素?库的要求
! 本市城《市设计编制》与,管理技术要素库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 临城市《规,划道路布局的商【业设施应当符合【本市商业设》施布局规划的—要求
》 本市商业设】施布:局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城市规划道路—沿线规划控制—的绿:化,带内除确《需设置的市政公用设!施外不得《设置停车《位及建(构)—筑物:并应当满足城—市排水防涝的—要求
城!市规划?道路、城市绿道及城!。市公:园沿线设置》围墙的应当》采用通透《、半通透或者—绿篱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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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城【市规划道《路两侧建《筑物之?间或者地下车库之间!因通行需要》设置跨越城市—道路空中廊》道或者地下车—行连通?道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 《空中廊道的净宽【度不:得,大于:6米廊道下净空高度!不得小于5.5米穿!越宽度小于20米的!城市支路的廊道下净!空高度可不小—于4:.,5米;
】 ,(二) 空》中廊道需设置墩柱】的墩:柱基:础,应当结合道路横【断面形式、地—下管线及《。。轨道交通线路等【控制要求予以合【理布置;
!。 (:三) 设置空中廊道!应当进行专》项城市?景观:设计论证;
】。 (四) 【地下车行《连通:道,。应当符合《地下管线、轨道交】通线路等控》制要求;
【 , (五) 空中】廊道与地下车行【连通道内《。不得设置商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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