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 导轨系统【、,机,械停止装《置和极限开关—
】5.7.1 — 导轨系统》的总则?。。
,
:
》。 :5.7.1.—1 通则》
《
】 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的导向系统应—。由导靴、导》轨或类似《的装置组成该—系统:。应能
—
】 , a) 防止【运载:装置:。与对重(或平衡重】)出轨;《
?
,
《 ? b)》 保证《运载装置与》对重(?或平:衡重)在运行路径】上而不会与其他部件!碰撞;
《
— 【c,) 确保运载装置!与安:装在井道内的—其,他部件(如门—。锁装置、开关等)之!间的正确《的位置关系;
】。
》 — d) 在装载和!卸载期间限》制运载装《置在:水平方?。。向上的移动距—离不大于10 m】m;
—
【 ?e,) 如《果,防,止意外移动的保护】装置需?要夹紧在导轨—。上,起作用则导轨与其他!装置共同作用防【止意外移动;
!
》 f)】 :采用相?对于破断《载荷Rm不小于【3的安全系数—或不小?。于2.5抗弯安【全系数的材料—以便能够承受仅载】货电梯预期使用及】安全装置动》作时所引起》的载荷和《作用力
—。
? : 5.7》.1:。.2: 载荷、应力和变!形
【 — 导轨、》接头及?其附件应能》承受所施加》。的载荷和作用力【以保证仅《载货电梯的安全【运行
《
【 仅—载货:电,。梯安全运《行与导?轨有关?的方面为
【
:
: : a)【 :导轨应保《。证运载装置与—对重(或平》衡重)的《导向:;
】。 ? b)—。。 导轨变形应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由:此
—。
《 【。 1) —不应出现门的意外开!锁;
】 , , , !2) 不应影【响安全装《置的动作;和
【
《
? 【 , , 3) 》不应造?成运:动部件与其他部件碰!撞
》
— 根据用【户和供?应商按照实际—。使用而商定的轿厢内!额定载重《量的分布状况(见】0,.,2.:4)应对导轨的应】力予以限《制
【 》 注《GB: 758《8-2?003?附录G?的,G.2、G》.3和G.4—提,供了确定载荷分【布的方?法
】 《 — 不:应使用延伸率小【于8%的《材料:
?
5】.7.1.3— :。导轨:装置的固定
—。
》 ? 《 导轨与导轨—支架和建筑物的固】。定应能自动》地或采用简单—调节:方法来补偿因建筑物!的正常沉降和混凝土!收缩的影响》
,
》 : —应防止因《导轨附?件的转动造成—导轨的松动
—
《
5.7《.2 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的导向?
【 5.7.【。2.1? , 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应,各自至少由》2条刚性的钢质导】轨导:向
:
【 5.《7.2?.2 对于额定】速度大于0.4 】。m/s的仅载货电】梯导轨应采》用冷拉钢材制成或工!作表面采用机械【加工方法制作
【
—。 5.7—.,2.3 》对重或平衡重导轨可!使用:成型金属板材—但应作防腐蚀保【护
】 注】1为:满足许用应》力和挠度要求B类】仅载货电梯宜采用】T型导轨
!
!。注2GB《 7588-200!3附录G《提供了?选择导?轨的方法
【。
《 5.7—.2.4 》 ,许用应力《和,变形
【
: — 5.7.》2.4.1 — 许用应力应—按公式?(1)计算
—
:
:
:
》 ? 式中
】
,
】。 σperm!许,用应力单位为牛顿】每平方毫米》(N/mm》2);
】
: : — Rm拉伸强度单】位,。为牛顿?每平方毫米(N【/mm2《)R:m=0.75—。×R0.2;
!
】 ? :St安?全系数
—
《 : 安—全系:数应按表5确定【
表5 !导轨安全系数
】
】
— 》符合GB/》。T 225》62-200—8要:求的T型《导轨许用《应力:值σperm可使用!表6的规定值计【算
:
》表6 许用应力σ】perm 》 【 单?位为牛顿每平—方毫米
【
:。
【 【5.7.2.4.】2 :。 最:大,计算允许变形
!
》 —。 ? a) 《对于下述导轨在【两,个方向上《为5 mm;
【。
】 》 ?。 运载?装置导轨;》
?
】 ?。 》有安全钳《作用:的,对重(或平衡—重)导轨
》
】 】 ,b): 对于没》。有安:全钳作用《的对重(或平衡【重):导轨在两个方向【上为10 mm
!
,
,
5?.7:.3 运载—装置和对重(—或平衡重)的缓冲器!及固定止停装—置
—
5—.7.?3.:1 仅载货电梯的!固定:止停装置应设置在】。运载装置《。和对重?(或平衡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运载装置投影区】域下面固定止停装】置的作?用点:上应设置《一个一定《高度的障碍物(【支座:)以便满足、5.2!.11?。.2.3 的要【求在距固《定止停装置作用【区域:中心的0.15【 m:范围内如果有导轨】和类似的固定—装,置(除墙壁)则可认!为它们是组成障碍物!的部:分
《
5.!7.3?.2 ? ,强制:。式驱动仅载货—电梯除满足5.7】.3.1的要求外】还应:在运:载装:置顶上设置能在行程!上部极限位置起缓冲!作,用,的,固定止停《装置
【
: ?5.7.《3.3 《 对于额《定速度大于0—.3 ?m/:s的:B类仅载货电梯【应采用缓冲器
【
【 5.7!.3.3.1— 以115%额定!速度撞?击,运,载装置缓冲器—。时缓冲器作用期间】的平均减速度不【应,大于1 gn
!
:
》。 5.7【.3.?3.2 对—于采用耗《能型缓冲器的仅载货!电梯只有在》缓冲:器动作后回复至其正!。常伸长位《置后仅载货电梯才】能正常运行监测缓】冲器的正《常复位所用的装置】应是一个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
—。
》。。 《 5.7《.3.3.3 】液压缓冲器》的,结构应便于》检查:其液位
! 5.—7.3.4 — 在5.2.9规定!的情况下仅载—货电:梯应在运载装置【和对: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设置—缓冲器
! 5.7.3!.5: 对?于,液,。压仅载?。货电梯当运载装【置停止在其固定【止,停装置上《或缓冲器完全被【压缩时柱塞不应【撞击缸筒的》底部
《
》。 ?5.7.《3.6 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的设!计应考虑满载—运载装置或对重撞】击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时的速度达到11!5%额定速度的【情况
】 《 : 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动作后!应,无永久变形
—
5.7】.4 极限开【关
?
?
5.【7,.,4.1 总则【
》
】 仅:载货电梯应设置极】限,。开关对于液压仅载】货电:梯,可不:设置:。下极限开关
!
— 《极限开?关应设置在尽可能】接,近端站时起作—用,而无误?动作危险《的位置处
》
《
—。 极限开关【应在运载装置[【或,对重(平衡重)【如果有]接触—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之,。前起作用并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或运【载装置与固定—。止停:装,置接触?期间保持动作状【。态
—
: : 5.7.4.2 ! 极限开《关的动作
—
》 5.!7.4.《。2.:1 正常的端【站停:止,开关和?极,。限开关应《采用分别的动—。作装置?
】 《 5.《7.4.2.—2 极《限开关的《动作应由下述方法实!现,
,
?
: 【 》a) ?对于间接《作用式液压》仅载:货电:梯
! — 【 1) 直接—。利用柱塞;或
【
! , 》 : 2) 利】用,一个与柱塞连—接的装置(如—钢丝绳)
【
【 】b) 对于除了【间接作用式液压【仅载货?。电,梯外的其他》仅载货电梯
】
? 【。。 【 1) 直接【地利用处于井道顶】部和底部的》运载装置;或
】
,
【 ? — , 2)《 间接地
【
【 ? 】 i—) : 利用一个与运载装!置连接的装置—(如钢丝绳》。、皮带或链条)【;或
》
【 【 !ii:) 利用处于井】。道顶部和底部的对重!或平衡?重(:如果有);或—
! ? 】 《 :iii?) 上《述方法的组合
!
? , — :。 在a》)2)和b)2【)i)?的情况下该连接装】置一旦断裂》或松弛一《个,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应使仅载货】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 5.】7.:4.2.3 — 对于直接和间接】作用:。式液压式仅载货电】梯极限开关应在柱塞!。接触:缓冲停止之前起作用!
》
, 5.—7.4.3 — 极限开关的—作用方法
!
《 5.【7.4?.3.1 》 极限开关》应,采用下?列方法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
!
《 — : a《) 直《接通过符合》。5,.10.《1.2.2.1【。规定的装置强制机械!切断;或
【
【 ? b—) 通过一》个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
! ? ? , 应—防,止电动机向》制动器线《圈馈电?。
?
! , 5.7.4.3】.2 极限开关动!作后仅载《货电梯?应不能自动恢复运行!
》。
— 》 当运载》装,置,离开极限《开关作用区域时【极限开关应》自动恢复到正常【工,作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