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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导轨系统、机械!停止装置和极限【开关:
《
《5.:7.1? 导?轨系:统的总则《
《
》 ,。5.7.1.1【。 通?。则
【 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的导向系—统应由导《靴、导轨或类似【的装置组成》该系统?应能
《
:
,
?。 a【) 防止》运载装置与对—重,(或平衡重)出轨;!
】 b) !。 保证运载装—置与对重(或平衡重!)在运行路径上【而不会?与其他?部件碰撞;》
】 c【) ?确保运载装置与安】装在井道《内,的其他部件(如门】锁装:置、开关等)之间的!正确的位《置,关系;
】
【 d) 在装载!和卸载期间限制运】载装置在水平方向】。上,的,移动距离《不大于10 mm】;
》
《 》。 e) 《。 如果防止意外【移动:的保护装置需要【夹紧在导轨上起【作用:。则,导轨与其他装置【共同作用防止—意,外移动?;
—
, : 》 f) 采—用,。。相,。对,于破断载荷Rm不】小于3的安全系数】或不小于2.—5抗:弯安全系数的材料以!便能够承受仅载【货电:梯预期?使用及安全装置【动作时所引起的载】荷和作用力
!。
,
5.7.!1.:2 载荷、应【力和变形
】
】 导轨、》接头:及其:附件应能承受所【施加的载荷和作【用力以保《证仅载货电梯的安全!运,行
?
! ?仅载货电梯》。安全运?。行与导轨有》关的方面《为
】 ,。。 《 a)《 导?轨应保?证运载装置》与对重(或平—衡,重,)的导向;》
《
《 , : b) — 导轨变形应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由】此,
,
,
:
【 《 ?。1): 不应出现门【的意外开锁;—。
》
》 ? 》2) 不应影响】安全装置的动作;】。和
【 ! ?3): 不应造成运【动部件与其他部件】。碰撞
】 《 根据用户和!供应商?按照实际使用而商】定的轿厢内额—定载:重量的分布状况【(见0?.2.4)应—。对导轨的应力予以】限制:。
,
?。
【。 , 注GB》。。 7588-20】03附?录G的?G.2、G》。.3和G.4提供了!确定载荷分布的【方法
! 《 《 不应使—用延伸率小于—8%的材料
!
,
5.7】.1.3 导轨装!置的固定
!
【 导轨与导轨支】架,和建筑物的固—定应能自动》。地或采用简》。单调节方法来—补偿因建筑物—的正:常沉降和《混凝土收缩的影【响
【 》 应防止因【导轨附?。。件的转动《造,成导:轨的松动
【
5.7—.2 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的导向》
《
: : :5.7.2.1 】。 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应各自至】少由2条《刚性的?钢质:导轨导向
】
《 5?.7:.2.2《 对于额》定速度大于0.【4 m/s的仅【载,货电梯导轨应采用】冷拉钢材制》。成或工作表面采【用机械加工》方法制作
】
》。 5.7.》2.3 对重或平!衡重导轨可使用成型!金属板材但应—作防腐蚀保护
!
— 《 注1为《。满足许用应》力和挠度要求B【类仅载?货电梯宜采用T【型导轨
! 注!2GB 75—88-2003【附录G提供》了选择导轨的方【法
】 5.》7.:2.:4 许用应力和】变形
—
《 —5.7.2.—4,.1 《许用应?力,应按公式(1)计】算
【
?
《 ? 式中—
】 σ【perm许用应力】单位为牛顿每平方】毫米(?N/mm2);
!
! ? Rm《拉伸强度单位为牛】顿每平方毫米—(N/m《m2)Rm=0.7!5×R0.2;
!。
— 》 ?St安全系数—。
! 》。安全系数应按表5】确定
?
表—5 :导轨安全系》数
》。
—
《 : , 符合G【B/T 22562!-2008要求的T!型导轨许用应力【值σperm可使】用表6?的规定值计算
】
?。
表6 许用应【。力σperm— 《 《 , 单:位为:牛顿每平方毫米
!
【
:
【 5?.7.2.4.【。2 最《大计算允许变形【
— 《 】a) ?对于:下,述,导轨在两个方向上】为,。5 mm;
—
【 《 ? : 运载装置导—轨;
》
:
【 — ,有安全钳作用的对】重(或?平衡重?)导轨
】
— — b) 对于没有!安全钳作《用的对重《(或:平衡重)导轨在两】个方:向,上为10 m—m
《
5.》7.3 运—载装置和对》重(或平衡重)的】缓冲器及固》定止停装置》
:。
》 5《.7.3.》1 仅《。载,货电梯的固定止【停装置应《设置在?运载装置和对重(】或平衡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运载装》置投影区域》下面固定止》停装置的作》用,点上应设《置一个一定高度【的障碍物(支座)】以便满足、5.【2.11.》2.:3 的要求在—距固定止停装置【。作用区域中心的0】.15 m范围【内如果有导轨和类似!。的固定装置》(除墙壁)则—可认为?它们是组成障碍【物的部分《
,
:
5.!7.3?.2 强制—式驱动仅载货电梯】除满足5.》7.3.《1的要求外还—应在运载装置顶上设!置能在?。行,。程上:部极限?位,置起缓冲《作,用的固定止停装置】
】 :5.7.3.3【 :。对于额定速度大于】0.3 m/—s的B?类仅载货电梯应【采用缓冲器
!
,
— 5.7.【3,.3.1《 以?11:5,%,。额,。定速度撞击运—载装置缓冲器时【缓冲器作《。用期间的平均减【速度不应大于1【 gn
—
【 《5,.,7.3.3.2 !对于采用耗》能型缓冲器的仅载】货电梯只《有在缓冲器动—作后:回复至其正常伸【长,位置:后仅载货电梯才【能正常运行监测【缓冲器的正常复【位所用的装置—应是:一个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
!
,。
:
, — 5.7.3【.3.3 —。液压缓冲器的结构】应便于检查其液位
!
,
5!.7.3.4 【。 在5.2》.9规定的情况下仅!载货电梯应》在运载装置和对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设》置缓冲器
】
—5.7.3.5 】 对于液《压仅载货电梯当运载!装置停止在其固定止!停装置?上或缓冲器完全被压!缩时柱塞不应撞击缸!筒的底部
【
【5.7.3.6【 , 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的设计?应考虑满载运载装置!。或对:重撞击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时的速度达到1【15:%额定速度的—情,况
《
【 , 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动作后应《无永久变形
!
,
5.7《.4: 极限开关
】
:
—5.7?.4.1 总【。。则
:
?
【。 仅《载,。货电梯应《设置极限开》关对于液压仅载【货电梯?可不设?置下极限开关
】
》 极】限开关应设置在【尽可能接《近端站时起作—用而无误动作危【险,的位置处
—
:
? : 》。极,。限开关应在运载装】置[或对重(—平衡重?)如果有]》接触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之:前起作?用并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或运】载装置与固定—止停装置接触期间保!持动作状态
—
》 5.7【.4.2 —极限开关的动—。作
《
:
【 5.7.4.2!.1 正常的端站!停止开关《和极限开关应采用分!。别的动作装》置
》
?。 5.!7.4.2.—2 极限开关的动!作应由?下述方法实现
】
! , 《 a) 》对于间接《。作用式液《压仅载货电梯—
:
! ? — 1) 直—接利用柱塞;或【
《
《。 ? ? — 2) 》利用一个《与柱:。塞连:接的装置(如钢丝】绳)
! !。 b) 对于除了!。。间接:作用式液压仅—载货电梯外的其【他仅载货电》梯
:
《。
: : ? — 1》) 直接地利—用处于?井道顶部和底部的运!载装置;或
【
! — 2) 】间接:地
》
【 ? 《 】i) ? 利用?一个与运载装—。置连接的装》置(如钢丝绳—、皮带?或链条);或
】
?
《 !。 i!i): 利用处于—井道顶?部,和底部?的对:重或平衡重(如果】有);或
【
《 ! 】 , iii) 上述!方法的组《。合
】 《 》 在?a):2)和b)2)【i)的情况下该连】接,装置一旦《断,裂或松弛一个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应使仅载货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 ? : 5.7.4.!2.3 《 对于?直,接和间接作用—。式液压式仅载货电梯!极限开?关应在柱塞接触【缓冲停止之前起作用!
》
: ?。5.7.4.3 】 极限开关的作用】方法
—
【 : 5.7《.4.3.》1 极限开关应】。采用下列方》法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
! 》 a)!。 直接通过符合】5.10.1.2】。.2:.,1规定的装置—强制机械切断—;或
】 【 b)【 通:过一:个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
《
! : 应防止电!动机向制动器线【圈馈电
! 【。 5.?7.4.3.2【 极限开关—。动作后仅载货电梯】应不能自动恢复【运行
?
【 ? 》 :当运载装置》离,开极限开关作用【区域时极限开—关应自动恢》复,到正常工作》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