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 导轨系统、【机械停止装》置和极限开关
】
?
,
5?.,7.:1 导轨系统的】总则
《
?
5—.7.?1.1 》通则
?
】。 《 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的?导向系统《应由导?靴、导轨或类似的装!。置组成该系》统应能
《
》。 《。 a) 防!止运载装置与对【。重(或平衡重)出轨!;
》
》 b) !。保证运载装置与对】重(或平衡重)【在运行路径》上而不会与》其他部件碰撞;
】
,。
《 : 《。 c) 确保运!载装:。置与安装在井道【内的其?。他部件(如》门锁装置《。、开关等)之间【的正确的位置关【系;
—
】。 :d) 在装载【和卸载期间》限制运载《装置在水《平方向?上的移动《距离不大《于10 mm;【
:
》 e】) 如果防止意外!移动的保《护装置需要夹紧【在导轨上起作用则导!。轨,。与其他装置共同作用!防止意外《移动;
【
!。 f) 采用【相对于破断载荷Rm!不小于3的安全系数!或,不小于2.5抗弯】安全系?数,的,材料以便能够—承受仅载货》电梯预期使》用及安全《装置动作时》。所引起的载荷和作】用,力
》
》 5.7.》1.2 载荷【、,应力和变形》
,
,
— , 导轨【、接头及其附—件应能承受》所施加的载荷和作】用力以保证》仅载货电《梯的安全运行
】
》 【仅载货电梯》安全运?行与导?轨有关的方面—为
《
,
《 , 《 a) 导轨应】保证:运载装置《。与对重?(或平衡重)的导向!;
?
! : ,b) 导轨变形】应,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由此
】
《 【 1) —不应出现门》的意外开锁》;
【 !。 2) — 不应影响安全装置!的动:作;和?
【 : !3,) 不应》造成运动部件与【其他部?件碰撞
【
? ? 根据用【户和供应商按—照实际?使用而商定的—轿厢内额定》载重量的分布—状况:(见0.2.—4)应对导轨—的应力予以》限制
【
》 注GB 】7588-200】3附录G的G.2】、G.3和G—.4提供了确定载荷!分布的?方法
《
【 — 不《应使用延伸率小于】。8%:。的材料
! , 5.》7,.1.3 导轨】。装置的固《。定
! 导轨与!导轨:支架和建筑物的固】定应:能自:动地或采用简单调】。节方:法来补偿因建筑【物的正常沉》降,和混凝土《。收缩:的影响
! 【 应防止因导轨附件!的转:动造成导轨》的松动
【
:5.7.2 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的导向
—。。
》 5.7【.2.1 —。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应各】自至少由2条刚性】的钢质导《。轨,导,向
! 5.7》.,。2.2 《。 对于额定速—度大于0.4 m/!s的仅载货电梯导】轨应采用冷拉—钢材制?成或工作表面采用】机械加工方法制作】
! 5.?7.2.3 【对,重或平衡重导轨可使!用成型金《属板材但应作防腐】蚀保护
—
【。 注1为【满足许用应力和挠度!要求B类仅载货电】梯,宜采用T型导—轨,
《
《 注【2GB 7588】-,2003附录—G,。提供了选择导轨【的方法
】
? 5.7.2【.4 许用应【力和:变形
?
,
】 5.7.】2,.4.1《 , 许用应力应按【公式(1)》计算
》
?
》
, 》 式《中,
》
!σperm许用应力!单位为牛顿每平方】毫米(N《/,mm2);
—。
【 ? , Rm拉【伸强度?。。。单位为牛顿每平方毫!米(N/m》m2)Rm=—0.75×》R,。0.2;
!
: !St安全系数
【
! , 安全》系数应按表》5确定
《
》表5 导轨》安全系数
—
?
《
【 符合G】B/T 2256】2,-2008》要求的T型导轨许】用,应力值σperm】可使:用表6的《规定值?计算
《
《表6: 许用应力σ—perm 》 !单位为牛顿每平方毫!。米
》
! 【5.7.2.4.】2 最大计—算允:许变形
》
《 , 】 a) —对,于下述导轨在两【个方向上为5 【mm;
—
?。 【 《。 运:载装置导轨;
】
,。
》 《 《 有安全—钳作用?的对重(或平衡重)!导轨
! — b—) 对于没—有安全钳作用的【对重(或平》。。衡,重)导轨在两个方】。向上为?。10 mm
!
5.7》.3: 运载装》置和对重(或平【衡重)的缓冲器及】固定止停装置
!
— 5.7.3.1】 仅载《货电梯的固定止停】装置应设置在运【载装置和对重—(或平衡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运载:装置投影区域下面】固定止停装置的作】用,点上:应设置一个一定高度!的障碍物(支座)以!便满足、《5,.2.11.2.3!。 的:要求在距固定止停装!置作用区域中—心的0.1》5 m范围内如果有!导轨和类似的固定装!置(除墙壁)则可】认为:它们是组《成障碍?物的部分
】
5【.7.3.2 】强制式?驱动:。仅,载货电梯除满足【5.7.3.1的】要,求外还应在运载装】置顶上设《置能在行程上部极】限位置起缓冲作用】。的,固,定止停装置
【。
— 5.7.3.】3 对《于额定速度大于【0.3 m/s【的B类仅载货—电梯应采用缓冲【器
:
】 5.7.!3.3.1 以】115%额定速度】撞击运载《装,置缓冲器时缓冲器作!用期间?。。的平均减速度不应】大于1 gn
!
】 5.7.3】.3.2 —对于:采用耗能型缓冲器】的仅:载货电梯只有在缓】。冲器动作后回复【至其正常《伸长位置后仅载【货电梯才能正常【。运,行监测缓冲器的正】常复位所《用的装置《应是一个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
】
? 5.】。7.3?.3.?3 : 液压缓冲器的结构!应便于检查》。其,液位
?
】 5:.7.3.4 【 ,在,5.2.9规定的情!况下仅载货》电梯应在运载装置】和对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设置?缓,。冲器
【
? 5?.7.3《.5 对于液压仅!。载货电梯当运载装置!停,止在其?。固定止停装》置上或缓冲器完全】被压:缩时柱塞《不应撞击缸筒的底部!
》
, : 5.《7.3.6》 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的设计!。应考虑?满载运?。载装置或对》重撞击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时的速度!达到:115%额定速度的!情况
【
!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动作后应!无永久变形
!
5.《7.4 极—限开关
! : :5.7.《4,.1: :总则
】 《 仅》载货:电梯应设《置极限?开关对于液压仅载】货电梯可不》设置下极限开—关
》
《 :。 极》限开关应设置在尽可!能接近?端站:时起作用《而无误动作危险【的位置处
》
,
:
! 极限开关应在运载!装置[或对重—(平衡重)如果【有]接触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之前起作用并【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或运载装置】。与固定止《停装置接触期—间保持动作状态
!
》 5.》7.4.2 极限!。开,关的:。动作
》
【 ?。 5.7.4.2.!1 正常的端站】停止开关和极限开关!。应采用?分别的动作装—置,
》
《 5—.7.4.2—.2 极限—开关的动作应由【下述方法《实现:
》
】 a—) 对?。于,间接作?用式液压《仅载货电梯
【
】 】 1》) 直接利用柱塞;!。或
! ? 】 ?2) 利用》一个与柱塞》连接的装《置(:如钢丝绳)
【
《 , ! b) 对于除】了,间接:作用式液压仅载货】电梯外的其他仅载】货电:梯
—
! 【 ,1) 直接地利用处!于井道?顶部和?底部的运载装置;或!
— 《 : , 》 , : 2) 间》接地
》
? 【 ? , 】 i) 利用【一个:与,运载:装置:。连接:的,装,置(如钢丝绳、皮】。带或链条);—或
】。 : 【 ? 》 ii) 利用!处于井道顶部—和底部的对重或平衡!重(如果有);或
!
! 》 】 iii) !上述方法的组合【
:
》 !。 在a)》。2)和b)2)【i,)的情况《。下该连接装置一【。旦断:裂或松弛一个—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应!使仅:载,货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
?
》 5.7.4!.2.3 对【于直:接和间接作》用式液?压式仅?载货电?梯极限开关应在柱塞!接触缓冲停止—之前:起作用
【
》 5.7.》4,.3 极限开关】的作用方法
【
— 》 5.7《.4.3.1 【 极限开关应采用下!列方法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
《
! —a) 直》接通过符合5.10!.1.2.2.【1规定的装置强制机!械切断;或
】
:
《 【 b)《 ,通过一个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
!
【 】 ,应防止电动》机向制动器线—圈馈电?
,
?
》 , 《5.7.4.3【.2 极限—开关动作后仅—载货电梯《应,不能自动恢复—运,行
?
— 】。 当运载装置离】开极限?开关作用区域时极限!开关:应,自动恢?复到正常《工作位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