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导轨系统、机械停】止装置和极限—开关
【
5.7.1 ! 导轨系统的总则
!
:
? 5.7.】1.1 通则【
:
《 — 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的导?向,系,统应由导靴、导轨】或类似的装》置组成该系统应能】
:
》 》 a) 》 防止?运载装置与对重(或!平衡重)出轨;【
! ? b?) 保证》运载装置与对重(】或,平,衡重)在运行—路径上而不》会与其他部件碰【撞;:
— c!) 确保运载【装置与安装在井道】内的其他部件(【如门锁装置、开关等!),之间:的正:确的位置关》系;
《
》 》 , d) 《 在装?。载和卸?载期:间限制运载装置【。在水平方向上的【。移,动距离不大于10】 mm;
】
》 ? e) 如果防!止,意外移动《的保护装置需要【夹紧在导《轨上起作用则导轨与!其,他装置共同作—用,防止意外《移动;
【
— ? ,f) 采用相【对于:破断载荷《Rm不小于3的安】全系数或不小于【2.5抗《弯安全?系数的材料以便能】够,承受:仅载货?电梯预期使用及安全!装,置动作时所引起的载!荷和作用力
!
—。5.7.1.2 !载荷、?应力和变形
【
:
,。
【 , 导轨、接头—及其附件应能承受所!施加的载荷和作用】力,以保证仅载货—电梯的安全》运行
》
《 仅载!。货电梯安全运行【与导轨有关的—。。方,面为
! , a) ! ,导轨应?保证运载《装置与对重(或【平衡:重)的导向;—
》
? b)】 :导轨变形应》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由此
—
,
【 1【), 不应《出现门的意》外开锁;
—
《 【 2)【 不应影》响安:全装置的动作;和
!
,
!。 3】) : 不应造成运动部】件,与,其他部件碰撞
!
? — 根据用户和供】应商按照实际使【用,而商定的轿厢—内额:定载重量的分布【状况(?见0.2.4)应】。对导轨的《应力予以限》制
】 : 注GB !7588-2—003?附录G的《G.2、G》.3和G《.4提供了确—定载荷分布的方法】
》
: 》 》 不应?。。使用延伸率小于【8%的材料
【
《 : 5.《。7.:1.3 导轨【装置的固《定
! :。 《导轨与导轨支架【和建:筑物的固定》应能自动地或—。采用简单调节方【法来补偿因建筑物】的正常沉降》和混凝土《收缩的影响
—
》 《 应防止【因导轨附件的转【动造:成导轨的《松动
—。
5.7.2 】 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的导向
!
:
《 5:.7.2.1— 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应各!自至少由2》条刚:性的钢质《导,轨,导向:
【 5.7.2】.2 《对于额定速度—大,于0.4《 m:/,s的仅载货电梯导轨!应采用冷拉钢材制】成或工作表面—采用:。机械:加工方法制作
】
5!.7.?2.3? , 对重或平衡—。重导轨可使》用成型?金属板材但》应作防腐《蚀,保护
【
》 , :。 注1为满》足许用应力和—。挠度要求B类仅【载货电梯宜采用【T型导轨
》
:
《 注】2GB 7588】。。-200《3附录G提供了选】择导轨的方法
!
— 5.7.2—。.4 许用—应力和变形
!
,。
》 : , 5.7.》2.4.1 许】用,。应力应按公式(【1)计算
【。
—
】。 式中
—
! σ》。per?m,许用应力单位为牛】顿每:平方毫米(N/m】m2);
!
》 Rm拉!伸强度单位为牛【顿每平方毫》米(N/《。mm2)《Rm=0.》75×?R0.2;
】
》 , 【St安全系》数
:
【。 《 ,。。 安全?系数应按表5—确定
【
表5? 导轨安全系—。数
!
?
】 :符合GB/T 【22562-—200?8要求的T型—导轨许用应力—值,σperm可—使用表6的》规定值计算
—
?
表6 》许用应?力σperm ! 》 单位《为牛:。顿每平方毫米
】
—。
《。 【 5.7.2.4】.,2 ?。最,大计算允许变形
】。
《
: 《 — a) 对于下【述导轨在《两个方?向上为5 mm;】
— 》 ? 运载装置导!轨;
》
【 》。 有安—全,钳作用的对重(或平!衡重)导《轨
! , — b) 对】于没有安全钳作用】的对重(或平衡【重)导轨在两个方】向上为1《0 mm
》
:。
5.》7.3 运载【装置和对重》(或平衡重)的缓】冲器及?固定止停装置
】
:
5.】7.3.1 仅载!货电梯的固定止停】装置:应设:。置在运载装置—和对重(或》平衡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运—载装置投影区域下面!固定:止停装?。置的作?用点上应设》置一个一定高—度的障碍物(支座】。)以便满足、—5.2.11.2.!3 的?要求在?距固定止停》装置作用区域中心】的,0.15 m范围内!如果有导轨和类似】的,固定:装置(?除墙壁?)则可认为它们是组!成障碍物的》部分
【
5.7】.3.2 —强,制式驱?动仅:载货电梯除满足5】。.7.3《.1的要求外—。还应在?运载装?置顶上设《置能在行程》上部极限位置起缓】冲,作用的固《定止停装置
【
?
5.7.!3.3 对于额】定速度大于0.3 !m/s的《B类仅载货电梯应】采用缓?冲器
》
:
, 【 5:.7.3.》3.:1 以115%】额定速?度撞击运载》装置缓冲器时缓冲】器作用期间》的平均减《速度不应大于1 】gn
】 】5.7.3.3.】2 对于采—用耗能型《缓冲器的仅》载货电梯只有在缓】冲器动作《后回复?至其正?。常伸长位置后仅载】货电梯才能》正常运行监测—缓冲器的正》常复位所用的装置】应是一个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
—
》 5.7.!3.3.3 — 液压?缓冲器的结》。构应便于《检,。。查其液位
—
5!.7.3.4 在!5.2.9》规,定的情况下仅载货电!梯应:在运载装置和对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设置缓冲器
!
5】.7.3.5— 对?。于液压仅载货—电梯:当运载装《置停止在其固—定止停装置》上或:缓冲器完《全,被压:缩时柱塞不应撞击缸!筒的:底部:
! 5.7《.3.?6 ?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的设计应考虑满载!运载装置或》。对重撞击《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时的速度》达到:115%额定速度的!情况
》
》 —。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动作后《应无永久《变形:
—5.7?.4 《极限开?关
》
5.】7.:4.:1 总则
【。。
!。 仅载货电【梯应设置极限—开关对于《液压:仅载货电《梯可不设《置下极限开》关
】 》 , 极限?开关:应设置在尽可能接近!端站时起作》用而无误动》作危险的位置处
】
:
:
《 极限开关!应,在运载装置[—或对重(平衡重)如!果有]接触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之前起作【用并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或运载》装置:。与固定止《停装置接触期间保】。持动作状态
—
【 5.7》。.4.2 极限】开关的动《。作
:
,。
》 : 5.【7.4?.2.1《 正常的端站【停止开关和》极限开关应采用分别!的动作装置
】。
— 》5,。.7.4.2.【2 极限开关【的动作应由》下述方?法实现
》。
:
《 — a》), 对于间接》作用式液压仅载【货电梯
《
,
【 — 【1) 直接利用柱】塞;或
! 】 《。 2) 利】用一个与柱塞—连接的装置(如钢】丝绳)
【。
— 】b) ?。对于除了间》接作用式《液压:。仅载货电梯外的其】他仅载货电梯
【
—。 】 , —1,), 直接地利用处于井!道顶部和底部的运载!。装置;或
】
,
《 ! 2) 【间,接地:
?
— 【 【 i) 【利用一?个,与运载装置连接的】装置(如钢丝绳、】皮带:或,链条);或
!
: :。 ! 】 ,ii) 利用【处,于井道顶部和底【部的对重或平衡重】(如果有);或
!
— 【 】 iii—) : 上述方法》的组合
《
?
? 《 : 在a)2!)和b?),。2)i)的情况下】该连接装置一—旦断裂或松弛—一个: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应使—仅载货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
,
》 5.【7.4.2.3 !。对于直接和》间接作用《式液压式仅载货【。电梯极限开关应在柱!塞接触缓冲停止之】前起作用
【
5.!7.4?.3 ? 极限开关的作用】方法
【
《。 : 5.7—.4.3.1 】极限开关应采用下】列方:法,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
— , 【 《a) ? 直接通过符合5.!10.1.》2.2.《1规定的《装置强制机械切【断;或
《
—。。 ! b) 通过一个!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
《。
?
— — 应防止》电动:机向制?动器线圈馈电—
》
】 5.7《。.4.3《.2 极限—开关动作后》仅载货?电梯应不能自—动恢复运行
!
《。 《 : :。 当?运载装置离开极限】开关作用区域时极限!开关应自动恢复到】正常工作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