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6 】。 悬挂装置、意外移!动和超速《保护: — 5.6.—。1  悬挂装—。。置 : 》    曳》引式、强制式和【间接作用式液—压,仅载货电梯的悬【挂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5.6.1》.1  总则 【  —       【5.6.1.1【.1  运载装【置和对重《(或平衡重)应【采用钢丝绳》或平行?链节的钢质链—条或滚子链条来悬挂!。    !     5.6】.1:.,1.2  钢丝【绳,(或链)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a)  》当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运载装置《。停,靠在最低层站时【单根悬挂《钢丝绳(或链—)的最小破断—载荷(N) 与其所!承受的最大拉力(N!)之:间,的比值?不应小于8》   】         ! b)  钢—丝绳的抗拉强度【  【  :    《      —   1) 对【于单强度钢丝绳宜为!1570 N—/,mm2或177【0 N/mm2【; 》       】  :  :  :  :  :2) 对于双强度钢!丝绳外层钢》丝宜为1370【 N:/mm2《内层:钢丝宜为17—7,0 N/mm2 】    】       【  c)  钢【丝绳:的,其,他,特性(结构、延【伸率、圆度、柔【性、试验等)应符合!G,B 8903—-2005的—规,定 《   》      5【.6.1.1.3】 ,。 钢丝绳(或—。链条)应至少有2根!。每根:钢丝绳(或链条)均!应是独立《的  】   5.》6.1?。.2  曳引轮【、滑轮和《卷筒的绳径比、钢丝!。绳(或链条)的端接!装置曳?引轮、滑《轮或卷筒的节—圆直径?与悬挂绳的公称【直径之比不》应小于3《0 ? ,   》  :   ?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应采用—带楔块的《压紧装置或》。至,少用两个绳夹或【具有同等安全的其】他装置将其固—。定,在卷筒上 【 :  :    《   钢丝绳(或链!)末端?应,固定在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或系?结,钢丝绳(或链)【固定部?件,的悬挂部位上—钢丝绳固定》时应采用金属或树脂!填充的绳套、—自锁紧楔形绳—。套、至少带有—三个合适绳夹的鸡】心环套、手工—捻接绳环、》环圈:(或套?筒)压紧式绳环【或具有?。同等安全的任何【其他装置《 《     —    钢》丝绳(?或链)端接装置应至!少能承受《钢丝绳最小破断【负荷的8《0% 》 :     5.【6.1.《3  ?强制:式仅载货电梯钢丝】绳的卷绕符合G【。.,1.1?b)规定的卷—筒应加?工出螺旋《槽 —      —   ?当运载装置停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时卷筒【。的绳槽中应至少【保留一圈《半的钢丝《绳  】      — ,卷筒上只能绕一层】钢丝绳钢丝绳相【对于绳槽的偏—角,(放:绳角:),不应大于4° 】     】5.6?.1:.4 ? 钢丝绳《或链条之间》的载荷分布 — ,    【。。     5.6.!1.4.1  应至!少在悬挂钢丝绳(】或链条)的一端设置!自,。动调节装置来—平衡各绳(或—链)之间的》张力 《 :        !    《 5.6.》1.4.1.—1  与链轮啮合的!链条:在其和运载》装,置及平衡《。重连接?的端部也应设置上】述平衡装置 【      !     》。  5.6.—1,.4.?1.2  多—个换向链轮同轴【时各链轮《均应能单独旋转 】  — ,      5.6!.1.4.2  】如果采用《。弹簧平衡张》力则弹簧应在—压缩状态下工—作 ?  》    《   5.6.【1.4.3  【如果运载装置悬【挂在2根钢丝—绳(或链《条)上则应设—置一个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当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仅载货电】梯应停止运》行 》     —        】对于有两个》。或多个液《。压,缸的仅载货电梯本】要求应适《合于每组悬挂—装置  《 ,  》       5】.6:.1.4.4  调!节钢丝绳或》链条的装置在调节之!后不应自行松动 ! , 5.6.2】  意外移动和超】。。速保护 】     5.6】.2.1  防止运!载装置意外移动的措!施 》 ,    《     》。5.6.2.1.】1,  根据运载装置】的驱:动系统应考》虑表2列出的运载装!置意外移动 — ? 表2 运载【装置的意外》移动 !  —       5.!6.2?.1.2  应【根据表3采取保【。护措施来防止运载】装置:在需要进入的位置】(包括?维护时需进入—平台或运载装置顶】)发生意外移动 】 《 表:3 防止意外—。移动:的措施? ? :  】 ,      5【.6.2.1—.3 ? 对于液压仅—。载货电梯如果发生沉!降在5?.6.2.2.【2,规定:。的距离内《可依据5.10.】2.2或《5.:6,.2.3《.l:a):的规定对运载装【置进行手动再—平层: :。     】   ? 5.?6.2.1》.,4  ?如果:运载装置顶上安【装了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则应设置超】速保护装置 —。 ?   《  5.6.2.】2  ?防止运载《装置在停止位—置意外移《动的监测装》置 【        5!.6.?2.:2.1  应设置】。监测运载装置在停】。。止,位置意外《移动的装《置 《 ?        】5.6.2.2【.2  当》运载装置在任意方】向上离开停止—位置的距离达到【。0.1?0 m时该装—。置应能监测到运【载,装置的意外移动【。 《       】  :。5.6.2.2【.3  在监—测到运?载装置意外移动后该!装置应机械地或借助!于,电气安全回路—(,见5.10》.,1.2)操作机【械安全装置(—见5.6《.,2.3) 》。  — ,      5【.6.2.2—.4  如果设置了!超速保护装置—则该装置也》可用作?监测:仅载货?电梯的意《外移动 【 :    5.6.】2.3  停—止,运载装置意外移动】的机械?安全装置 【     【。    5.6.】2.3.1  【应设置停《止,运载装置《意外:移动的机械安全装置!该装置应满足—。下列规定 —  》     》      a【)  ?能够:使,以额定速度运—。。行,的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运载装置停止—且保持停止》状态; —       !      b)】  作用于导轨【、悬挂钢《丝绳、柱塞》或井道内的停止部】。件; 《     】。       【 c)?  其?零部件不《应被用作运》载装置的《导向; 》    【 ,       【 d)  不应采】用,电气、液压》或气动操《纵的装置《。来,触发:; —      — ,  :  :  e) 其动【作不:应引起仅载货—电梯零部《件的永久《变,形可:拆除或更换》。的部件除外如果【需要拆除或更换【应在释放后进—行  】       【  :  f) 》 当机械安》全装置动作》后 : 《        】       【  1)  运【载装:置空载?。或载有均《匀分布额定载—重量的情况下运【载装置地板的倾【斜度:不应大于其正常位】置的5%;》和, 》  :        】       2)! ,一个符合5.—10.1.2 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来防止《仅载货电梯的正常】运行 【     》  :      g) !其释放和自动复【。。位应 】       【    《     1)  !由称职人《员进行;《 , ?     —     》       2】) 仅?向相反方向》移动运载装置才能】实,现; 【  :。       【      —  3?) 不能使仅—载货电梯《自动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  》     》  :      —  当发生意外移动!时该机械制停—装,。置与监测装置共【同作用应使运载【装置在0.3—0 m内制停 【 《       【  5.6.2.】3.2  下列装置!之一被?认为:符合5.《6.2.3.1规定!。 —       【。     a) 安!全钳; !    《      —  :b): 夹紧装置; 【     ! ,       c)! 棘爪装置;—  【   ?        】d) 夹绳器 】   —   ?   5.6.2】.3.?。3  对于》在运:载装:置顶或运载装置上】设置了检修》运行控制装置—的,仅载货?电梯运载装》置应设置《符合5?.6.2.3.1 !规定的防止其意【外,移动和超速运行【。的机:械安全装置》  【   5《.6.2.4  防!止超速的安全—装置 —   《 ,。     5—.6.2《.4.1《  限速器 】   》  :  :      5【.6.2《.4.1.1—  应按5.6【.2.1.2—表,3的要求设置—限,速器 ? 《      —      — 5.6.2—.4.1.2  限!速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a) 操纵运载装!置和(或)对—重(平衡重)安全】钳的限速器应—在速度至《。少等于额定速—度的115%时动作!但不应大于下—列两者中的较大值】 ,   【。      —。  :      —    《1,) 额?定速度的15—0%:;或  !        】    《 ,    《  2?) 0.8》 m/s《   】 ,   ?       【   b)》。 在运载装置上行】或下行的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限速器》或其他装置》上的一?个符合5.10【.1.2 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应使仅载货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 ,     》       【   ? c) 如果限速】器未复位到》工作位?置则一个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应防?止仅载货《电梯:。的启动; !   ?  : ,         !  d)《 限速器应是—可接近的以便检【查和维护;》  【  :    《 ,   ?     》e,) 限速器是安全】部,件应按照F.4的要!求进行验证 — 《   ?       【   ?5.6.2.4.1!.3  《由钢丝绳驱动的限】速器 】   ?         !  :  a) 限速器动!作时限速器》绳的张力不应小【于以下两《个值的较大》者 —    《  : , ,     》   ?     1)【。 ,安全钳起《作用所需力的—两倍;或 — ,     【 ,    《     》     》 2) 30—0 N —      】 ,     》     b—) 对于只靠摩擦】力来产?生张力的限》速器其槽口》应 ?      !   ?        】    1) 经过!附加的硬化》处理;或《    !        】     》    2) 有】一个切口槽 !        !  :       【    注GB 7!5,8,8-:20:。03附录《。M给:出了一种确定设计】槽口形状的方法 !    【  :       【    c》) 限?速器:上应标明与安全【钳动:作相应的旋转方【向;:。   】      —      —  :d): 限速器应由—。限速器绳驱动—限速器绳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6 mm限—速器动作《时限速器绳》的张力相《对于限速器绳—的,最小破?断载荷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  ! ,。。       【 , ,   ? , e) 限速—器绳:应采用张紧轮张【紧张紧轮(》或其配重)》应有导向装置; ! ?    《     》        f!) 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过分伸长时应】通过一个符合5.1!0.1.2》 ,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    【     5.6】.2:.4.2  破裂】阀 【      —      应按5!.,。6.:2.1.2表3的】要求设置破裂阀并应!符合G.《2.5.5的规定 !。    】     》5,.,6.2.4》.3  《节流阀、单向—。节流阀 !     》       应】按5.6.2.【1.2表3》的要求?设置节流阀或单向节!流阀:并应符合G》.2.5.6—的规定 】 5.6.3  曳!引轮、滑轮和链【轮的:。防护 》     5】.6.3.1—  曳引轮、滑轮】和链轮应按照表【4 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 —   【  : ,   a)  人身!伤害; —       !  b)《  钢丝绳》。或,链条因松驰而脱离】绳槽或?链轮;?    !     c)  !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 》。   ?      —对于倒悬的》滑轮或链轮》也应按?表4设置防护装置】 》        】 根据使《用环境(见0.2】.4)应避免杂物(!。如灰尘或碎》片)在防《护装置?内堆积? ?。。 表4 曳引】轮、滑轮和链轮的】防护 】    ! 5.6.3—.2  所采—用的防护装置不应妨!碍对旋?。转部件的观察及【检查和维护》工作若防护装置是】网孔:状则:其孔:洞尺寸应符合GB】 23?。821-《。2009表4—的要求 《 : ?     》   ?应按GB 122】65.3《-1997相关要求!防止挤压《危险 —      【 ,  :防护装置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被拆除 【     】    a)  】更换钢丝《绳或链条;》 》 ,        b!)  更换绳轮或链!轮; 【        】 c:)  重新加—工绳槽 !5.:6.4  机械部】件的防护 !    《 对可能《接近并可能》产生危险的》旋转部?件特别?是下列部件应设【置有效的防》护 ?   —。  a)  传动】轴上的键和螺—钉;  !   b)》。  钢?带、链条、皮—带;:  》     —c,)  齿轮、链轮;! , 《     》d)  电动—。机,的外伸?轴;  《 《     e) 】 ,甩球式限速器 】 :     —但是具有符合5.】6.3?.1规定的》防,护装置的曳引轮、盘!手,车轮、制动轮及任何!类,。似的光?滑圆形部件除外【这些部?件应:涂成:黄色:。或至少?部分涂?成黄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