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5.6  》悬挂装置、意外【移动和超速保—护 】 5.?6,.1  悬挂装置 ! 》    曳引式、强!制式和间接作用式液!压仅载货电梯的悬】挂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5.6.1.【1  总则》 : :    》。   ?  5.6.—1.1.1  运载!装置和对重》(或平衡《重)应采《用,钢丝绳或平行—链节的钢质链条或】滚子链?条来:悬挂 】 ,    《   ?5.6.1.—1.2  钢丝【。绳(或链)》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a)  《当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运载装置停靠—在最低层站时单根】悬挂钢丝绳(或链)!。的最小破断载—荷(N) 》与其所承《。受的最大拉力(N)!之间的比值不应【小于8 【    》   ?  :。    《b):  :钢,丝绳的抗拉强度 ! 《。        】 ,      — ,。1,) :对于单强度钢丝绳宜!。为1570 —N/m?m2或1770 N!/mm2; !。   《 ,  :      —。   ?  2) 对于【双强度钢丝绳外层钢!丝宜:。为1370 N/m!m2内层钢丝—宜,为1770 N/】mm2 【 ,     》 ,       【c)  钢丝—。绳的其他特性(【结构、延《伸率、圆《度、柔性《、试:验等)应符合G【B 8903-20!05的规定 【。 :  ?  :。     5.6.!。。1.1.3》  钢丝绳(或链】条,)应至?少有2根每根钢丝】绳(或链条)均应】是独立的 》 , 《    5.6.1!.2  《曳引:轮、滑轮和卷筒的绳!径,比,、钢:丝绳(?或链条)的端接装置!曳引轮、滑轮—或卷筒的节圆—直径与悬挂绳的【公,称直径之比不应【小于30 》   【  :  :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应采—用带楔块《的,压紧装置或至少用】两个绳夹或具—有,。同等:安全的其他装—置将其?固定:在卷筒上 !        】 钢丝?。绳(或?链)末?端应固定在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或系结钢丝!。绳,(或链)固定部件的!。悬挂部?位上钢?丝绳:固定时?应,采用金属或》树脂填充的》绳套、自锁》紧楔形绳套、—至少带有三个合【适绳夹的鸡》心环套、手工捻接绳!环、环圈(或套筒】)压紧式绳》环或具有同》等安全的任何其【。他装置 】      —   钢丝绳(或链!)端接装置应至【少能承受钢丝绳【最小破断负荷的8】0% 《 ,  《  : 5.6.1.3 ! 强制式《仅载:货电梯钢丝绳的卷】绕符合G.》1.1b《。)规定的卷》筒应:加工出螺旋槽 】   — ,。     当运【载装置停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时卷筒的】。绳槽中应《至少保留一圈半【的钢:。丝绳  ! ,    《  卷筒上只能绕一!层钢丝?绳钢丝绳相》对于绳槽的》偏角(放绳角)不】应大:于4° — ?    5.—6,.1.4《  钢丝绳或链条之!。间的载荷《分布 】        5!.6:.1.4.1  】应至少在《悬挂钢丝绳(—或链条)的一—端设:。置自动调《节装置来平衡—各绳(或链》),。之间的张《力 【    《   ?     5—。.6.1.》4.1.1  【与链轮啮合的链条在!其和运载装置及【。平衡重连《接的端部也》应设置上述平—衡,装置 》      】  :     5.6】.1.4.》1.2  多—个换向链轮同轴【时各链轮均应能单独!旋,转 》   《      5.】6.1.4.2【  :如,果采用弹簧平衡张力!则弹:簧,应在压缩状态—下工作 】        】 5.6.1—。.4:.3  如果运载装!置悬挂在2根钢丝绳!。。(或链条)》上则应设置一个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当!。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仅载货电【梯应停止运》行 ?   —       【  : 对于有两个或多】个液:压,缸的仅载货电梯本】要求应适《合于每组悬挂装置】  【       【 5.?6.1.4.4  !调节钢丝绳或链【条的:装置在调节之后不】应自行松动 】 5.6.2 ! 意外移动和超速】保护 》   》  5.6.2【.1 ? 防止?运载装置意》外移:动的措施 】     —    5.—6.2.1.—1  根《据运载装置》的驱动系统》应考:虑表:2,列出的运《载装:。置意外移动 【。 表》2 :运载装置的意外【移,动 — : ,     】    5.6【.2.1.2 【 应根据表》3采取保护措施来防!止运载装置在需要进!入的位置(包括维】护时需进入平台或运!载装置?顶)发生意外移动 ! : 表3 防止意!外移动?的措:施 】 : ?  :      5【.6.2.1.【3  对于》液,压仅载?货电梯如果》发生沉降在5.6.!。2.2.2》。规定的距离》内可依据5.—10:.2.2或5.6】。.2.3.la【)的规定对运载装】置进行手动再平层 !    】     5.6.!2.1.4 — 如果运载》装置顶?上安:装了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则应》设置超速保护装置 !。 《     5.6】.2.2  防【止运载装置在停止位!置意外移《动的监测装置 !      】   5《.6.2.》2.1  应—设置监?测运:载装置在停》止位置意外移动的】装置 《     】   ? 5.6.2.【2.2  当—运载装置《在任意方向上离开】停止位置的》距离达?到0.10 m时】该装置?应能监测《到运载装置》的意:外移动? ? ?        】5.6.2》.2.3  在监】测到运载装》置意外移动后—该装:置应机械地》或借:助于电?。气安全回路(—见,5,.10.1.—2)操作机械—安全装?置(见5.6.【。2.3) 》    】。     5.6】.2.2.》4 : 如果设置了超速】保护装置《则该装置也可用作监!测仅载货电梯—。的意外?移动 — ,  :   ?5.6.《2.3  停—止运载装置意—外移:动的机械安全装置】 》        】 5.6.》2.3?.1 ? 应:设置停止《运载:装,置意外移动的—。机械安全装置该装】置,应满足下列规定【 《  ?。         !  a)  —能够使以额定速【度,运行的?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运,。载装置停《止且保持《停止状态; 】      】  :     b)  !作用于导轨、悬【挂钢丝绳、》柱塞:。。或井道内的》停止部件《;,    !   ?  :    c) 【 其零部件不应被用!。作运载装《置的导向《; 《      】。    《   d)  【不应采用电气、液压!或气动操纵》的装置来触发—; :     !   ?   ?  e) 其动作不!应引起仅载货电【梯零部件的永—久变形可《拆除或更换的部件除!外如果需要拆除【或更:换应在?释放后进行 !      【   ?    f) 【 当机械安》全装置动作后 【  —   ?         !   1)》  运载装置空载】或,载有均匀分》布额定载重量的情况!。下运载装置地板的倾!斜度不应大于其【正常位置的5%;】和 :   【         !     》2) 一个符合【5,.,1,0.:1.:2 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来【防止仅载货电梯【的正:常运行 【 ,     》       【 g) 其》释放:和自动复位应 】。 ?  :       【      —。 , 1)  由称职】。人员进行; 【    【      — ,    《  2) 》仅向相?反方向?移动运载装置才能实!现;: —    《     》    《   3) —不,能使仅载货电梯自】动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  《   ?    《     》   当发生意外移!动时:该机械制《停装置与监测装【置共同作用应使运】载,。。装置:在,0.30《。 ,m内制停 —    【  :   5.6.2】.,3.2  下列【装置之?一被认为符》合5.?6.2.《3.1规定 】    —     》    a) 安】全钳; 《   【    《     》 b) 《夹紧装?。置,; :。  —    《       【c,) 棘爪装置—; : ?        !     》。d): 夹绳器 】 :     》  : 5.6.》。2.3.3  对于!在运载装置顶—或运载装置上设【置了检修运》行,控制装?置的仅?载货电梯运载—装置:应设置符合5.【6.2.3.—。1 规定的防止【。其意外移《动和超速《运,行的:机械安全装置 【。 ,     5!.,6,.2.4  防止】。超速的安全》装置 —    》     》5.6.2.4.1!  :限速器 】  : ,     》     》5.6.2》.4.1《.,1  应《按5.6《.2.?1.2表《3的要求设置—限速器 !        】    5.6.2!.4.1.2 【 限速?。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a》) 操纵运载装【置,和(或)对重(【平衡重)安全—。钳的限速器应在【速度至少等于额定】速度的?11:5%时动《作但不应大于下列两!者中的较大值 !      】      —       【  1) 》额定速度的》150%;或 【  —       【    《        2!), 0.8 》m/s 】  :    《      —     b)【 在运?载装置?上,行或下行的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限?速器或?其他装置上的一【个符合5《.10.1.—2 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应使仅—载货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 《     》。。 ,   ?       c】。) 如果限速器【未复位到工作位置则!一,个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应防止仅载货—电梯的启动; ! ,       】         ! d) 限速器应】是可接近的以便检】查和维护《;,  【  :。 , ,  :       【  e) 》限速器是安全部件应!按照F.4的要【求进行验证 !。     —   ? ,    5.6【.,2.4.1.3  !。由钢丝?绳驱:动的限速器 !    》  :    《       【a) 限速器动【作时:限,速器绳的张力不应小!于以下两个值—的较大者 — ,      】  :        】   ?  1) 安—全钳起作用所需力的!两倍;或 》 ,   —        】。    《。      2) !300 N —     ! ,       【    b) 对】于只靠摩擦力来产】。生张力的限速器其槽!口应 】       【       【      1【) 经?过附加的《硬化处理;》或 《。 , :         !       【。  :  2?) 有一个》。切口槽 《 ,   —。    《        】   ?   注GB 7】5,88:。-,2003附录M【给出了一种确定设】。计槽口形状的方法 ! ? ,      —         !  c) 限—。速器上应标明—与,安全钳动作相应的】旋转方向; ! , , ,     》       【   d) 限速】器应:由限速器绳驱动限】速器绳?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6 ?mm限速器动作时】限速:器绳的张力相对于】限速器?绳的最小破》断载:荷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 】 《    《        】     e) 】限速器绳应采—。用张紧轮张紧—张紧轮(或》其配重?)应有导《向装置; 》 《 ,     》       【  :  f) 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过分伸长时》应通:过一个符合5.10!.1.2 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      5【.6.2.4—.,2  破裂阀 【 ?       】      应按5!.6.2.》1.2表3的—要求:设置:破裂阀并应符合G】.2.5.5—的,规定 【    《     5.6.!2.4?.3  节流阀、单!向节流阀 —   — , ,        】应按5.6.—2.1.2表3【的,要求设置节流阀或】单向节流阀》并应符合G.2.5!.6的规定 — : , , 5.6.3  曳!引轮、滑轮和链轮】的防:护 — ,    5》.,。。。6.3.《1  曳引轮、【滑轮和链轮应按照表!4, 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    !     a—)  人身伤害;】 :  》     》  :b,)  钢丝绳—或链条因松驰—。而脱离绳槽或链轮;! —     》。   c) — 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 ? , ?    《    对于—。。倒悬的?滑轮或链轮也应按】表4设置防护装置】。 — ,    《   根据使用【环境(见0》.2.?4)应避免杂物(如!灰尘或?碎片)?在防护装置内堆积 ! 《 表4 曳》引轮、滑轮和链轮的!防,护, ? 》 ?。    《 5.6.3.2 ! 所采?用,的防:护装置不应妨碍对】旋转部?件的观?察及检查和》维护工作若》防护装置《是网孔状则其孔洞】尺寸:应符合GB 2【3821-2—009表《4的要求 【 :       【  应按G》B 1?2265.》3-1997相【关要求防《止挤:压危险 】     》   ? 防护?装置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被拆除 》。   【   ?。  :。 ,a)  更换钢丝绳!或,链条; !   ?     b) 】 更换绳轮或链轮;!。 ,   【   ?   c) — 重新?加,工绳槽 【 5.6.4 】 机械部件的—防护  !  : 对可能接近并可能!产生危险的旋转部件!特别是下《列部:件应设置有效的防护!    !。 a)  传动轴】上的键和螺钉; 】    】 b)  》钢带、链《条、皮带; — ,   【 , c)  齿轮【、链轮?; 《 ,     d)】  电动机》的,外伸轴;  —   【。  e)  甩【球,式限速器 》    】 ,。但是具?有符合5.6.【3.1?。规定的防护装置【的曳引轮、盘—手车:轮、制动轮及任何类!似的:。。光滑:圆形部件除外—这些部?件应涂成黄色—或至少部分》涂成黄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