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5:  运载装置、对重!和平衡重 》 【5.5.1  运载!装置 —  ?   5.》。5.1.1  总】。则 : 《 ,  :     》 5.5.1.1】.1  运载装置】可以是?一个具有《符,合5.5.1.2.!1防护的平台也可以!。是,一个完全封闭的空间! 》      —   ?5.5.1.—1.2  运载装】置的额?定载重量应与所【运送的货《。物的重量相适合(见!0.2.4) 】      !      — 为了防止超载额定!。载重量?应按运载装置有效面!积不小于200【 kg?/m2来计算 【。 :。 ,。       】      当额】定载:重量超过《100?。0 kg《时应设置载》重量控制装置(见5!.,10.2.7)【 , 《。       【     》 运载装置地板应能!。承受所?运送货物的重—量以及按照预期用途!装载:和卸载?时搬运人《员和(或)搬运【设备的重量(见0.!2.:4) 【    《     5.5.!1.:1.3  》运,载装置的零部—。件(如运《载装置架《。、导靴、围壁、【防护装置、运载装置!地板和运《载装置?顶等)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承受】在仅:载货:电梯正常运》行、安全钳动—作和运载装》置撞:。击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时的作》。用力 》   》        】  此外仅载—货电梯?设计计算时不仅【需考虑运载装置【所,承载的载荷而且还应!考虑可能进入运载】装置:的搬运装置的重量(!见0.2.4)【。 ?。     5.!5.:1.2 《 ,围壁 》   》    《 , 5.5.》1.2.《1  装载》和,卸载: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人员从运载装【置坠落的危险—这可通过在运—载装置四《周设置防护装置来】实现该防护装—置应由?高度为1《.,10 m的扶—手、:0.15 m高【的护脚板和防护装置!。高度:一半的中间栏杆【组成 — : ,。         !  该?防护装?置应至少《具有如下机械强度用!。1000 N—。的力作用在扶手最不!利,的位置上应无—永久变形且弹性形】。变不大于10 m】m 《 ? ,     》    《  如果《采用围壁替代—防护装置围壁机械】强度:应至少符合》5.2?.6的要求(见5】.5.1.》1,.3:) —         !    如果井道】壁,强度符合5.2.】6,的要求且《运载:装,置外缘与《墙表面之间的距离】不大于35 mm且!井道壁?表面是由《连续的平滑而坚硬的!。材料(?如金属板、硬—饰,面或具有类似—摩擦系数的其他材料!)构成则防护—。装置也可由井道壁】代替 —   《 ,。        】 ,防,护装置应是》不易燃的 》   【  :  :      对【于具有贯通出口【或直:角出口的运载—。。。。装置应防止货—物凸出运载》装置(?见0.?2.:4和附录《。H): ?   》   ?。   5.5.1】。.2.2《  对?。于B类?仅载货?。电梯运?载装:置应由?围壁、运载》装,置地板和运载装【置顶完?全封闭仅允》许有下?列开口 《 》        】    a)—  货物或使用人员!正常:出,入,口; 【        】    《 ,b) 运载装置安全!窗;:。 《 :   ?      —   ?c) 通风孔 】   —       【   如果围—壁上有其他开孔则应!符合GB 23【821?-2:009表4的要求】 , 》 ,    《   5.5.1】.2.3  如果】所运送的货物可能在!运载装置《运行行?程中移动则应设置】防护装置(如围【壁、运?载装:置顶:、固定装《置、障碍物、滚轮防!转装置、门等)防止!货物移动《。到运:。载装置外该防护装置!应是运载《装置的组成部—分且:在强度和《功能方面应与所【运送的货物相适应】(,见0.2.4—) :     !    5.5.】1.2?.4  运》载装置?入口及?其内部净高度—。应至少?为,。2m但在装载和卸】载期间人《员不需要进入运载装!。置的情况除外—例如通过《使用:容器或托盘 【。 :  ?。       【  : , 对于无《运载:装置顶?。。的运:载装置运载装置【的最小净高度—应等于层站入口的】最小净高《度且最大净高度应与!所运送的货物—相,适应(见0.—2.:4) ?  — ,。。  5.5.1.3!  运载装置入【口,的门 】   ?     5—.5.1《.3.1 》 总则 !     》       除】了5.4.》4.1?规,定的正锁区域外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当运载装【置门:。打开时应通过一【个,符合5.10.1】。.2 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使仅载货电梯不【。。能启动或保持运行】    !      —   如果采用垂】直滑动门则应防【止其:意,外运行 【。   《       【   如《果采用手动操作门】其设:计应考虑人类—工效学?原理(见EN— 10?05-?32002) !      】       【不应采用动》力驱动?。的自动?门   ! ,       【  动力驱动—的,非自动门及》其周围设计应—尽可能减《少由于人员、—。衣服或其他物件被夹!住而造成损坏或伤害!的风险 】 ,。 ,    《  :     》如果采用动力—驱动的运载装置门则!应满足下列规定 】 ,    【         !a) ?设置在层《。站处:的,一个持?续操作?的运行控制装置允】许门在?使用:。人员的监管下运行;! ? ? ,        】   ?b) 在该运—行控制装置附—近设置?符合5.10—.2.4《要,求的停止装置;和 !  —  :   ?      c【) 门扇《关闭的速《。。。度不应大于0—.3 m/s 【 ,  》 ,     》     注—如果层门和运—载,装置门同《步运行以上a)和】。b,),的装置可与5.4.!3.4.《2规定的相同 】  》  :    《   ?  运?载装置门与关闭后】层门:。之间的水平》距离或门之间的通】。行距离在整》个正常操《作期间不应大于0.!1,2 m !         !   如果同—时使用铰链》式层门和折叠式运载!装置:门则:。。在关闭后的门之【间的任何间》隙内均应不能放下一!个直径?为0.15 m的球! 《 ,   ?   ?   5.5—.1.3.2  运!载装置门 】     —      —  5?.5.1.3.2】.1  如果层门具!有“运载《装置在此”指—示的视窗则运载【装置门(如》。果有)也应按—5.4.2》.5 b)的—。要求:设置视窗《 ?  《     》   ? ,   ?   视窗》在运载装置门上【的位置应满足当运】载装置停靠平层时】层,。门的视窗和运—载装置门的应—相,互对齐 】。   ?   ?  :   ?  5.5.—。1.3.2.2【  对于由》数个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的滑—动门允许把验证滑】动门关闭《位置(5.5—.1.3)的装置设!置在:  【。        】。      — a) 一个—门扇:。上(对折叠》式门为快门扇);或!。 ?   》。         !     b) 如!果门的驱动元件与】门扇之间《是由直?接机械连接的—则在门的驱动元件上!。 —    《       【     如果【间接机械连接(如】采用钢丝绳、皮带或!链条)的门扇在关闭!位置未钩住则应由一!个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 !  —   ?5.5.1.4【  护脚《板 — , ,       【当需要按照5—。.10.《。2.2?的要求设置》手动再平层时应【按层门地坎下的护脚!板(见5.2.8.!2)的?要求:设置:运载装置护脚—板 ? 《  :  5.5.1.】5  运载装置安】全窗 ? ,   —     》 如果运载装置顶】具,有安全窗应满—足,5.:5.1.6》.,。1 a)和下—列规定 》    【   ?。  a)《  尺?寸不小于0.—35 m×》O.5?0, m; !    《    b)  】能不用钥匙从运载装!置外打开并》应能:使用与?附录B相配的三角钥!匙从运载装》置内打开;》   】      c)】。。 , ,不应:向运载?装,置内:打,开; 】        d!)  打开时的【位置不应超出运【载装置的边》缘;: ?。      】  : e)?  设置手动锁紧装!。置该锁紧装置应【由,。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锁—紧失效该装》置应使仅载》货电梯停止只有在】重新锁紧后仅—载货电梯才能恢【复运:行  】  :。 5:.5.?1,.6  运载装置顶!。 》。  :。       除了!符合5.5.1.2!.1要求外运载装】置顶还应满足—下列:规定 》       !  5.5.1.6!.1 ?。 ,运,载装:置顶应? :  》  :    《     a) 在!。其上的任何位置【能支撑两个人的体重!每个人按《1000 N的【力作用在0.2【0 m×0.20 !m面积上无永久变形!  【。      —     》b) 有一块不小于!0.12 m2的站!人,用的净面积其短边】。不小于0.25【 m  !  :  :       【c) 运载装置【顶外侧边缘与井道壁!之间的水平自由距】。离大于0.30 m!时应设置符合5.5!.1.6.2要求的!护栏该距离应测量至!井道壁井《道壁上有宽度或【。。高,度小:于0.30 m的凹!坑时允许在》。凹坑处有稍大一点】的距离? 》 ,        5!.5.1.6—.2  《护,栏应:满,足下列规《定 :   【   ?  :     a—) :。。 根据运载》装置顶外侧边缘【与井道壁之间的水】平自由距离扶手高度!    !        】     1—)  当该距离不大!于0.85》 m时不应小于0】.70 m; 【    】        】    《 2)  当该【距,离大于0.85 m!时不应小于1—.10 m —    】   ?    《  b)  由扶手!、0.15 m【高的护脚板和位于】护栏高度一》半处的中间栏杆【组成; —  《        】   c《)  护栏的入口】应使:人员安全和容易地通!。过以便?。进入运?载装置顶; — ?  ?      —     d)  !护栏:设置在距《运载:装置顶边缘最—大为0.15 【。m之:内 :     !      — , e)  当—在,运载装置顶上进【。行,维护工作《需,要移动运载装置时 ! 》      —    《      1)】 扶手外缘与—井道中的任何部件(!如对重或《平衡重?。、开关、导轨—。、支:架等)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10 m; — :   》         !     2) 如!果设有护栏则—应设:置有关俯伏》或斜靠护《栏危:。险的:警示标识或须知并固!定在护栏的适—当位置 ! , ,  :5.5?.,1.7?  滑轮和(或【)链轮 —    —     如果【维修操?作需从运载装置【顶,移动运载装置—则固定在运载装置】上的滑轮《和(或)链轮—。应按照5.6—。.3规定进行防护】 —    5》.5:.1.?8 :。。 运载装置顶—上的装置 》  —     》  当运载装置【。顶被用作《检查和维护操作平台!。时,在其上应《设置:下列装置 !      —   a)  符】合5:.10.2》.4.1d)和7.!。1.4.2a)规】定的停止装》置; 【   ?  :   ? b)  》在,工作区域符》合5.9.5—。。.5规定的电源插座!; :   【      c) !。。 如果维护操作时】需要移动运载装置一!。个符:合5.10.2.3!规定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 —   《 , ,    在任何【情况下?B类仅载货电—梯均应?满足:上,述c)的规》定  】 ,  5?.5:.,1.9  照明 !     】   ? 运载装置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气照》明装置当层门打开时!该,照明应保持燃亮【且运载装置地板【上,的照度不应小—于50 lx !       !  在仅载货—电梯使用过》程中如?果层站的照明装置】总是燃亮的且—能满足上述照度的】要求则?。层站的照明可作为】运载装?置的照?明(见0.2—.4) —。 :。         !如果照明是白炽【灯则应至少采—用两只并联的灯泡】 , ? 5.5.—2  对《重和平衡《。重 《     5.!5.2.《1  如果对重(或!平,衡重)由对重块组成!则应采取《下列:措施防止它》们移位 !     》   ?a)  对重块【固定在?一个框架内;或【    !。     b)  !对于金属对重—块至少采《用两根拉杆将对重】块固定住 】     5.5!.2.2  —装在对重(或平衡】重)上的《。滑,轮(或链轮)应按】5.6?.3要求设置保护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