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运载装?置、对重和平衡【重
!5.:5.1 运载装置!
!。 5.5《.1.1 总则】
》
》 : , 5.5.1—.,。1.1? , 运载?装置可以《是,。一个具有符合5.5!。.1.2.1防【护的平台也》可以:是一个?完全:封闭的空间
】
【 5.5【.1.?1.2 运载装置!的额定载重量应【。与所运送的货物【的重量相适合—。(见0.《2.4)
!
【 为了防!止超载额定载重量应!按运载装置有效【面积不小于200】 kg/《m2来计算
】
:
—。 《 当额定载重量!超过:。10:00 kg时应【设置载重量控制装】置(见5《.10.《2.7)
—
— :。 】运载装置地板应能】承受所运送货物的重!量以:及按照预期用途装】。载和:卸载时搬运人—员,和(或)搬运设备】的重量(见》0.2.《。。4)
?
!。 《5,.5.1.》1.3 运载【装置:的零部件(如运载】。装置架、导靴、围】壁、防护《装置、?运载装置地板和运】载,装置顶等)》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承受在仅《载货电梯正常运行】。、安全钳动作和运】载装置撞击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时的作用!力,
?
? :。 【 此外》仅,载货电梯设计计【算时不仅需》考虑运载装》置所承?载,的载荷而且》还应考虑可能—进入:运载装置的》搬运装置的重量(见!0.2.4)
】
?
《 5.5.1.【2 ?围壁
》
— 5.5.!1.:2.1 装载和卸!载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人!员从运载《。装置坠落的危险这可!通过在运《载装置四周设置防护!装,置来实?现该防护装置应由高!度为1.10 【m的扶?手、0?.1:5 m高的护—脚板和?防护装置高》度一:半的中间栏杆—组成
—
】 —该防护装置》应至少具有如下机械!。强度用1000【 N的力作》用在扶手《最不利的位置上应无!永久变形且弹性形】变不大于10— ,mm
《
》 ! 如果采用围【壁,替代防护装》置围壁机《械强度应至少符【合5.2.6—的要求(《见5.5.1.1】.3)
》
:
》。 , ,。 如果!井道壁?强度:符合5.2.—6,的要求且运》载装置外《缘与墙表面》之间的距离不大于3!5, mm且井道壁表】面是由连续》的,平滑而坚硬》的材料?(如金属板、—硬饰面或具有类似】摩擦系数的其他【材料:)构成则防护装置】也,。可由井道壁代替
】
!。 ? 防护【装置应是不易燃的
!
— 》 对【于具有贯《通出:口或直角出口的运载!装置应防止货物凸出!运载装?置(见0.2.4】和附录H)
】
《 《 : 5.5.1—.2.2 》 对于?B类仅载货电梯运】。载装:置应由?围壁:、运载装置地—板和运载装置—顶完全?封闭仅允许有下列开!口
:
! 】a) 货》物或:使用人员正》常出入口;
【
【 》 b) 运】载装置?安全窗?;
《
:
: 》 c) !通风孔
【。
: 】 如果—围壁上有其》他开孔则应》符合GB《 ,23821-200!。9表4的《要求
—。
! 5.5《.1.2.》。。。3 如果所运【送的货物可》能在:运载装置运行—行程中移动则—应设置防护装置【(如围壁、运载装】置,顶、固定装置、障碍!物、滚?轮防转装置、门等】。)防止货物移动【到运:载装置外该防护装】置应是运载》。。装置的组成》部分且?在强度?。和,功能方面应》与所运送的货—物相适?应(见0.2.4】)
【 《 5.5.1!.2.4 运载装!置,入口:及其内部净》高度:应,至少为2m但在【装载和卸载》期间:人员不需要进入运载!装置的情况除—外例如?通过使用容》器或托盘
】
,。
— 《 : 对于?无运载?装置顶的《运载装置《运载装置的最—小净高度应等于【层站入口的最—小净高度《且最大净高度应【。与所:运送的货物相适应】。(见0.2.4【。)
?
— 5.5.1【.3:。 运载装置—入口的门
【
》 5.】5.1.3.—1 总则
—
! 》 : 除了5《.4.4.》1规定的正锁—区域外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当运载》装置门打开》时应通过一个符【合5.10.—1.2 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使仅载货电梯不【。能启动或保》持运行
!。 — —如果采用垂》直滑动门则》应防止其《意外运?行
《
? 》 — 如果采用手动操】作门其设计应—考虑人类工效学【原理(见EN 10!05-3200【2,)
:
:
《 》 《 不应《采用动力驱动—的自动门《
【 ! , 动力驱《动的非自《动门及其周围设计应!尽可能减少由于【人员、衣服或其他物!件被夹住而造成损】坏或伤害的风—。险
?。
【。 : ,。。 《 如果采用动【力驱动的运载装置门!则应满足下列规定
!
【。 《 》 a) 设置在【层,站处的?一个持续操》作,的运行控制装置允许!门,在使用人员的监【管下运行《;
:。
】 》 b) 在】该运行控制装置附】近设置符合5.【1,0.2.4要求的】停止装?。置;和
《
:
,
? ? 《 : c) 门—扇关闭的速度不应】大于0.3 m/s!
《
?。 《。 注】如果层门《。和运载装置门同步】运行以?上a)和b)的装置!可与5.4.3.4!.2规定的》。相,同
:
《
》 】运,载装置门与关闭后】层门之间的水平距】离或门之间的通【行距离?。在整个正《常操作期间不应大于!0.12 m
!
:
【 如【果同时使《用铰链式层门和折】叠式运载《装置门则在关闭后】的门之间的任何【间隙内均应不能放】下,一个直径为0.1】。5 m?。的球
! 5.!5,.1.3.》2 运载装置【门,
:
,。
— 】 5.5.1.【3,.2.1 》 如果层门具—有“运载装置—在此”指《示的视窗则》运载装置门(如果】有)也应《按5.4.2.5】 ,b)的要求设—置视窗
《。。
:
《 《 : 【 视窗在运载装】置门上的位置应满】足当运载装置停【靠平层时层门的视】窗和运载装置门【的应:相互对齐《
【 】 5.5.【1,.3.2.2 【 ,对于由数个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的滑动门允许把【验证:滑,动门关闭位置(5】.5:.1.3)的装置】设置在?
【 《 【 a) 一个!门扇上(对折叠式】门为快门扇)—;或
【
】 !b) 如果门的驱动!元件与门《扇之间是由直接【机械连接的则在门】的驱动元《件上
! 】。 【如果间接机械—连接(如《采用钢丝绳》、皮带或链条)【的门扇在关闭位置未!钩住则应由一个【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
》
— 5.5.1.!4 护《。脚板
《
》。。 当】需要按照5.10.!2.2的《要求设置手动再平层!时应:按层门地坎下—的护:脚板(见5.2.】8.2)的》要求:设置运载装置—护脚板
】
《。 ,5.5.1.—5 ?运载装置安全窗【
! 《 如果运载装置顶具!有安全窗应满足5.!5.1.6》.1 a《)和:下列规?定
?
! a) 尺寸!不小于0.35【 m×O《.50 m;
!
】 b) 能】不用:钥匙从运载装置外】打开:并应能使用》与附:录,B相配的三角钥【匙从运载装置内打】开;
《。
》 —。 c) 》不应向运载装置内】打开;
】
— d) — 打开时的》位置不应超》。出运载装置的边缘】;
?。
— e) ! 设置?手动:锁紧装置该锁紧装置!应由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锁紧失效该!装置应使仅》载货电梯停止只有】在重:新锁紧?后仅载货电梯才能】恢复运行《
【 5.5.【1,.6 运》载装置顶《
】 —除了:符合5.5.1【.,2,。.1要求外运载【装置顶?还应满?足下列规定
【
?
《 , 5.5.】1.6?.1 运载装置】顶应
》
! —a): 在其上的任何位】置能支撑两个—人的体重《每个人按100【0 N的力》作用在0《.20 m×0【.,20 m面积上无】永久变形
】
! ? b) 有一块不!小于:。0.12 m—2的站人用》的,净面积其短边不【小于0.25—。 m
?
— 】 c)》 运载装置顶外侧】边缘:。与,井道壁之间的水平自!由距:离,大于0.30 m】时,应设置符合5.5.!。1.6.2要求【。的护栏该距》离应测量至井道【壁井:道壁上有宽》度或高度小》于0.3《0 m的凹坑时允】许在凹坑处有稍大一!点的距离
》
! 5.5.】1.6.2 【护栏:应满足下《列,规定
! : 《 a) !根据运载装置—顶,外侧边缘与井—道壁:之间的水平自由【。距离扶手高度
】
— 【 《 1) 【当该:距离不大于0.85! m时不应小于0】.70 m》;
》。
《 《 】 :2) 当该距离大!于0.85》 m时?不应:小,于1.?10 m
【
】。 b)! 由扶手、0.1!5 m高《的,护,脚板和位于护栏高】度一半处的中间栏】杆组成;《
《
《 【 c) 护】栏,的入口应《使人员安全和容【易地通过以便进【入运载装置顶;
】
】 【 d) 护栏】设,置在距运载》装置顶边缘最大【为0.15 —m之内
【
【 》 e?) 当在运载装置!顶上进行维护—工作需要移动运【载,装置时
【
【 》 1)】 扶手外缘与井【道中的任何部件(】如对重或平衡重【、开关、导轨—、支架等)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10!。。 m;?
【 , — 》 ?2) 如果》设有护栏则应设置有!关俯伏或斜靠护栏危!险的警示标识或须】知并固?定,在护栏的适当位置】
?
? : 5.5》.1.7《 滑轮和(或)】链轮
【
—。 如《果维修操作需从运载!装置顶移动运载装】置则固定在运载装置!上的滑轮和(或)链!。。轮应:按照5.6》.3规定进行—防护
【
5—.5.?。1.8 《 运载装置顶上【的装置
《
:
,
,
】 当运载装置顶被】用作:检查和维护操—作平台时在其上应设!置下列装《置
《
? ,。。 : 《 a:) : 符:合5.10.2【.4.1d》)和7.《1.4.《2a)规定的停止】装置;
【
? 【b) 《在,。工作区?域符合5.9.【5.5规定的电【。源插座;
—
— 《 :c) 如果—维护操作时需—要移:动运载装置一个符合!5.10《.2.3规定—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
《
— 》 , ,在任何情况下B【类仅:载货电梯均应满足上!述c)的规定
】
】5.5.1.9【 照?。明
》
《 : 运载装【置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气—照明装?。置当层门《打开时该照明—。应保持燃亮且运载装!置地板上的照—度不应小于》50 lx》
— 在!仅载货电梯使用【过,程中如果层站—的照明装置总是燃】。亮的且能满足上述照!。度的要求则层站的】照明可作为运—载装置的《照明(见0.2.】4,)
【 】。如,。果照:。明是:白炽灯则应至少采用!两只并联的灯—。泡
【5.5.《2, 对重和平衡重
!
,
,。
【5.5.《2.:1 如果对重(或!。平,衡重)由《对重块组成则应【采取下?列措:施防止它们移位【
》
《 , a》) 对重块固定】在一个框架内—;或
【
!b) 对于金【属对重块至》少采用?两根拉杆将》对重块固《定住
! ,。 5.5.2.】2 ?装在对重(或平衡重!。)上的滑轮(或链轮!)应按5.6.【3要求设置》保护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