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 】 运载装置、—对重和平衡》重
】
5.5.1— 运?载装置
】
5.【5.1.1 总则!
— ? , 5.5【.1:.1.1 运载】装,置可以?是一个具有》符合5.5.1.】。2.1防护的—平台也可以是一个】完全封闭的空间
!
! 5.5.1】。.1.2 》 运载装置的—额定载重量》。应与所?运送的货物的重【量,相适合(见0.2.!4)
—
— 《 为了防止】超载额定《载重量应按运载装】置有效面积不小于2!00 kg/m2来!计算
【
: : 》 当额定载重!量超过10》00 kg时—应设:置载重量控制装置(!见5.?10.2.7)【
》
?。 — 运载—装置地板应能承受所!运送货物的》重量以及按照预期】用途:装,载和卸载时搬运人员!和(或?)搬运设备的—。重量(见0.2【.4)
—
,
— 5》。.5.1.1.3 ! ,运载装置的零—。部件(如运载装【置架、导靴、—围壁:。、防护装置、运载装!置地板和运载装置顶!等)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承!。受在仅载货电—梯正常运行、—安全钳动作和—运载装置撞击固定止!停装置或缓冲器时】的作用力
】
】 此外仅!载货电梯设计—计算时不仅需考【虑运载装置所承载】的载荷而且还应考虑!可能进入运载—装置的搬运》装置:的重量(见0.2】.4)
《
》 ? 5.?5.1.2 【围壁
《
— 5.5!.1.2.1 装!载和卸载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人员—从运载装置》坠落的危险这可通】过在:运载装置四周设置】防护装置来实现【该防护?装置应由高度—为1.1《0,。 m:的扶手、0.15】 m高的护脚板【和防:。护装置高《度一半的中间栏杆组!成
:
【。 【 该防护装置】。应至少具《有如下机械强度【用1000 N【的力作用在扶—手最:不,利的位置上应无永久!变形且弹性形—。变不大于10 m】m
:
?
,
? 】。 如果采》。用,围,壁替代防护装置围】壁机:械强度应至少符【合5.2.6—。的要求(见5.【5.1.1.3)
!
【 【 , 如果井道壁强度!符合5.2.6的要!求且运载装置—外缘与墙表面之【间的距离不大于3】。。5 mm且井道【壁表面?是由:连续:的平滑?而,坚硬的材料(如金属!板、硬饰《面或具有类似摩擦系!数的其他材料)构】。。成,则防:护装置也可由井道壁!代替
》
【 : :。 , 防护》装置应是不》易燃:的,
! 】 对于具有贯通出】口或:直角出口的运—载装置?应防止货物》凸出运载装置(【。见0.2.4和附】录H)
【
! 5.5.1.2.!2 对《。于B类仅载货电【梯,运,载装置应由围壁、】运载装置地板和运载!装置顶完全封闭【仅允许有下》列开口
!。 ? !a) 货》物或使用人》。员正常出入口;
】
,
【。。 《 ?。 , b:) 运载装》置安全窗《;
:
,
?
: — c)【 通风孔
【
,
? ! 如果《围壁上有其他开【孔则:应符合?GB ?23821-200!9表4的要求
】
! 5.5—.1.2.3 【 如果所运送的货物!可能在运载装置【运,行行程中移动—则应设置防护装置(!如围壁、运载装置顶!、固定装置、障碍】物、滚轮防转装置、!门等)防止货物【移动到运载装置【外该防护装置应是运!载装置的组成部分】且在:强度和功《能方面应与》所运送的《货物相适应》(见0.2.4【)
【 , 【5.5.《1.2.4 【运载装置入口及其】内部净高度应至【。少为2m但在装【载和卸载期间—人,员不需?要,进入:运载装置的情—况除外例如通过【使用容器或》托盘
《
! 【对于:无运载装置顶的【运载装置运载装置的!最小净高度应等于】层站入口《的最小净高度—。且最大净高》度应与所《运送的货物相适应】(见0.2.4)】
】 5?.,5.:1.3 《。 运载装置》。入口:的门
】 5!.,5,.1.3.1 】总则
?
》 【 : 除《了5.4.4.1】。规定的正锁》区域外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当《运载装置门打开时应!通过:一个符合5.10.!1.2 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使仅载货】电梯:不能启动或》保持运行
】
【 ?。。。 , 如果采用【垂直滑动门则应防止!其意外?运行
—
】 ? 如果》采用手动操作门【。。。其设计?应考:。虑人类工效学原理(!见EN 1005】-32?002)《
— : : , — 不应采用动力驱动!的自动门《
— 《 ? 《 动力驱《动的:非自动门《及其周围设计—应,尽可能减少由于【人员、衣服或其他物!件被夹住而造—成损坏或伤害的风】。险,
《
》 】 如果采用动力驱】动的运载装置门则应!满足下列《。规定
《
】 a!) 设置在层站处的!一个持续操》作的运?行控制装置允许【门在使用人员的监管!下运行;
》
?
? : : b)! ,在该运?行控制装置》附近设置符合5.】10.2.4—要求的停止装—。置;:。和,
《
《 》 c)【 门扇关闭的速【度不:应大于0.3 【m/s
! ! 注如》果层门和运载装置门!同步运行《以上a)《和b)的装》置可与5.4—。.3.4.2规定】的相:同
:
— ? — 运载装置门与】关,闭后:层,门之间?。的水平?距离或门之间的通】行距离在整个正常操!作期:间不应大于0.1】2 m
【
《 , 】。 如:果同:时使用铰链式—层门和?折叠:式运载装置门—则在关闭后的门之间!的任何间隙内均【应不能放下一个直】。径,为0.15》 m的球
【
】。 5《.5.1.3.2】 运载装置门
】
— ? 《 5》.5.1.3.2.!1 如果层—门具有“运载—装,置在此”指示—的视窗则运载装【置门(如果》有)也应按5—。.4.2.》5 :b)的要求设置视】。窗
! ! 视窗在运!载装置?门,上的:位置应满足》当运:载装置?停靠平层时层门的视!窗和运载装置门【。。的,应相互对《齐
! — 5》.5.1《.3.2.》2 对于由—数个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的!滑动门允许把验【证,滑动门关闭位置(5!.5:.,1,.3)的装置设置在!
— ? ! a) 一】。个门扇上《(对折叠式门为快门!扇);或《
《
,
! : 》 b) 如果门【的驱动元件与门扇】。之间是由直》接机械连接》的,则在门的驱动元【件上
《。
【 ? ? —。 ,如果:间,接机械连接(如采用!钢丝绳?、,皮带或?链条)?的门扇在《关,闭位:。。置未钩住则应由一个!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
!。 5.5《.1.4 护【。脚板
《
》 》 当需要》按照5.10—.2.2的》要求设置《手动再?平层时应按层门【地坎:下的:护脚:板(见5.》2,.8:.2)的《要求设?置运载装置护脚板】
:
《。 5.5【.1.?5 运载装置安全!窗
《
【 如果运载装!置顶具有安全窗应】满足5.5.1.】6.:1, a)和下列规【定,
?
— a) 】 尺寸不小于0【.35 m×O.】50 m;》
【 — b) 能—不,用钥匙从运载装置】外打开并应能使用】。与附录B相配的三角!钥匙:从运载装置》内打开;
】
》 , , ?c) 不应向运载!装置内打开;—
,
— , d)】 打开时》的位置不应》超出运载装》置的边缘;》。
》。
: 《 ?e) 设置—手动锁紧《装置该?锁紧装置应》由符合5.10.】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锁紧失效该装【置应使仅载货—电梯停?止只有在重新锁紧后!仅载货电梯才—能恢复运行
!
》 5.5.1.6】 运?。载装置顶
—。
【 除—了,。。符合5.5.—1.2.1要求外】运载装?。置顶还应满足下【列规定
】
: ,。 5.】5.1.6.—1 运载》装置顶应
》。
【 — a) 【在,其上的任何位置能支!撑两:个人的体重》每个人按1000 !N,的力作用在0.20! ,m×0.20 m】面积上无《永久变形
—
— — b) 【有一块?不小于0.12【 m2?的站人用的净面积其!短边不小于0—.25 m
【
?
! c) 运】载,装置顶外侧边缘与】井道壁之间》的,水平自由距离大于0!.30? m时应设置符合】5.5.1.6.2!要求的护栏该距离应!测量至井《。道壁井道《壁上:有宽度或高度小【于0.30》 m的凹坑时允【许在凹坑处有—稍大一?点的距离
】
】 5.《5.1.6》.2 《护栏应满《足,下列:规定
【
: , , 】 a) 《 ,。。根据运载装置顶【外侧边?缘与井道壁之间的水!。平自由距离扶手高】。度
《
— , — : , 1) 当该!距离不大于0.8】5 :m时不应小于0.7!0 m?;
《
,
? 》 ? , 2) ! 当该距离大—于0.85》 m时不应小—于1.10 m
】
】 》 b》) : ,由扶手、0.—15 m高的护【脚板和?位于护栏高度一【半处的?。中间栏杆组成;
】
! 】c) ? 护栏的入口应【使人员安全和容易地!通,过以便进入运载【装置顶;《
! , 》。。 d) — 护栏设置》在距运?载装:置顶边缘最大为0.!15 ?m之:内
?
— 】 e) —。当在运载装置顶上进!行维护工作需要移动!运载:。装置时
】
: ! ? : 1) 《扶手外缘与井—。道中的?。任何部件(》如对重或平衡重、】开关:、导轨、支架等)】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10! m;
》
:
》 , ? , 【。 2) 如果设有】护栏则应《设置有?。关俯伏或斜靠—护栏危险的警示【标识或须知并固定在!护栏:的适当位《置
?
,
5.!5.1.7》 滑轮和(—或)链轮
】
: 】如果维?修操作需从运载装】置顶移动运载装置】则固定在运载装置】上的滑轮《和,(或)链轮应按【照,5.6.3规—定进行防《护
【 ? ,5.5.1.—8 运载装—置顶上的装》置
! 》 当运载装置顶【。被用作检查和—维护操?作平台时在其—上,应设:置下列?装置
】 【 a) 符合【5.10《.2.4.1d)和!7.1?.4:.2a?。)规定?的停止装置;
】
,
? ? 》b) 在工作区】。域符:合5:.9.5.5规定】的电源?插座;
【
《 《 c) —如,。果,维护:操作时需要移动运载!装置:一个符合5.1【0.2.3》。规定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
》
? , 【在任何情况》下B类?仅载货电梯均—应满足上述c)【的,规定
《
》 5.5.【1.9? 照?明
】 《。 , 运?载装置?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气照明装置当层】门打:。开,时,。。该照明应保持—燃亮且?运载装置地板上的照!度不应小于》50 l《x
【 【 在仅载货电梯使用!过程中如果层站【的照明装置》总,。是燃亮的且能满【足上述照度的要求】则层站的照明可作为!运载装置的照—明(见0.2—.4)
《
》 】如果照明是白炽灯则!应,。至,少采用两只并—。联的灯泡《
5【。。.5.2 —对重和平《衡重:
— , 5.5.2】.1 《。如果对?重(或平衡重—)由对重块组—成则应采取下列措施!防止它们移位—
《
! a:) 对重块—固定在一个框架内;!或
】 — b) 《 对于金属对—重块至少采》用两:根,拉杆将对《重块:固定住
【
5.】5.2?.2: 装在对重(或平!衡重)上的滑轮(或!链轮)应按5—.6.3要求设置】保护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