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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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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新?建、改建、扩建各】项工程必《须,向市城市规划—局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 申请建设临时工!程,由市城市规划局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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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及》道路、河道、—铁,路、管线、广场、】广告等其他工程【设施
第四—十二:条 建?设用地面《积超过5《公顷的住宅》小区或成《片改造地《区以及?。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重要的纪【念性建筑其》建设地点、规划方案!。和设计要点由市城】。市,规划局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查—
第四十三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核发
》 ? (一) 建】设单位持市城—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布置!。图、现?状地形图、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向市城》市规划局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二) 市【城市规划局根据【规划要求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向建设单!位提出设《计的用地范围、【四,角坐标、高程—等规划设计要点;】。
》 (三) —建设单位将拟建【工程的设计方案图】或初:步设计图以及—建筑施工设计图等】资料送市城》市规划局;
】 (四) 市!城市规划局》进行现场《查勘审查图纸—后,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第四《十四条 严格控【制临时建设》
临!时建设必《须按规定《办理申报手续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和各【项建设使用》期满后?自行无偿拆除—、清场临《时建设?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
第四十】五,条建设工程应根【据其功能按城—市规划?局批准的要求设置】停车场(《库,)、污染《治理工?程、:环卫设?施,、消防?设施、人防工程、】供电、电讯、供【水、供气《、绿化及其它—辅助设施辅助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未:按,批准要求同》步建设上述配套【辅助设施的在完成配!套辅:助设施建设以—前城市?。规划局不予竣工验收!房产管理部门—不,批准对外销售不发房!。屋产权证
第四】十六条 建设单位向!市,城市规划局报送【的勘测设《计文件必《。须是勘测设计单位】在勘测设计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提】供的勘测《设计成果必须以【市城市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范围及规划!设计要点作为其【。设计的依据
第四!十七条 建》设工程的设》计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抗震、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文!物保护、园》林绿化?。、市容环《卫、供电、通讯、市!政公用、防洪、【排涝、人民防空以】及其他专业的规【定、规范;》需专业主管部门审查!的,应取:得,。。其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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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建筑物的布》置必须符合本—市有关?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间距—。、建筑高度以及沿道!路,、河道、铁》路的建筑《后退距离等规划管】理技术规范
第】。四十九条 》新建和改《建城市道《路必须同时埋设地下!。。管线和预埋套管【。设施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
【第五十条 》施工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核!准的: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对】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或个】人不得?施工
第五十【一条 各类在建工】程实行“挂牌—”施工市城市规划局!应加强对在》建工程?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以保证建》设工:程从开?工,至竣工?均能严格按照规【划审批要求》进行建设《
《 各有关—部门应协助做好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二条 《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除市城【。市规划局准许保【留的:以外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全部拆除;暂!时保:留作为施《工用房?且不影?响交通及《四邻关?系的工程竣工—以后必须立即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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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搭建施工【设施必须在建设【工程验收前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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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向市城市规划【局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
【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证按下!列程序核《发,
: 《 (:一)建设《单,位在自行初验符合】条,件后向市《城市:规,划局提出《规划竣工验收—要求;
》 (—二)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红【。线定位图、》管线测量资料、【方案总平面、立【。面效果图、》竣工图、《。查验灰线报告单、房!屋实:测面积情况等向市】。城市规划《局申请;
! (?三,)市:城市规划局在—接到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组织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
? 《 (四)住宅小区】应按照要求》提交由所在》区政:府,认可的按规定面积交!付的社区《配套:用房没有交付的不予!办理:建设工?程的规划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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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城市规划局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市城市规划—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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