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面人造板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90-2013 建标库

10  资源综合利用与节能

10.1  资源综合利用

10.1.1  人造板饰面工程的供水、供电、供热及辅助材料供应,在满足生产、安保和工艺条件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当地提供的社会协作条件。

10.1.2  木屑、废纸、锯屑、碎块、砂光粉等应综合利用。

10.2      

10.2.1  人造板饰面工程的供热系统,宜选用有机热载体锅炉,并宜与企业其他生产供热系统合并建设。

10.2.2  工艺布置应与工艺流程相适应,物料的输送应避免管道迂回曲折或多次输送。

10.2.3  人造板饰面生产线气力运输系统,其输送用重量浓度比值,宜符合本规范第4.6.1条所规定的值。

10.2.4  人造板饰面生产线应选用低能耗、效率高的先进设备。

10.2.5  人造板饰面工程宜实施连续生产,提高能源利用率。

10.2.6  热压机液压系统宜设置蓄压装置。

10.2.7  人造板饰面生产线生产单位产品的能耗指标应符合本规范第4.10节的规定。

10.2.8  人造板饰面生产线用热设备及管道的保温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6.5.4条的规定。

10.2.9  所选用的产品及设备应节能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