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67-2013 建标库

6.2  竖向交通

6.2.1  供老年人使用的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梯间应便于老年人通行,不应采用扇形踏步,不应在楼梯平台区内设置踏步;主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50m,其他楼梯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20m;

    2  踏步前缘应相互平行等距,踏面下方不得透空;

    3  楼梯宜采用缓坡楼梯;缓坡楼梯踏面宽度宜为320mm~330mm,踢面高度宜为120mm~130mm;

    4  踏面前缘宜设置高度不大于3mm的异色防滑警示条;踏面前缘向前凸出不应大于10mm;

    5  楼梯踏步与走廊地面对接处应用不同颜色区分,并应设有提示照明;

    6  楼梯应设双侧扶手。

6.2.2  普通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梯门洞的净宽度不宜小于900mm,选层按钮和呼叫按钮高度宜为0.90m~1.10m,电梯入口处宜设提示盲道。

    2  电梯轿厢门开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800mm,轿厢内壁周边应设有安全扶手和监控及对讲系统。

    3  电梯运行速度不宜大于1.5m/s,电梯门应采用缓慢关闭程序设定或加装感应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