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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城市!规,划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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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草案报《国,务院审批
】 ?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跨设区的市》的城镇体《系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七条】。 设市?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草案、城市总体【规划草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依法须报国》务院:审批的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 ?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或者审?。查的城市规》。划草案及相关材【。料,及时送?省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征求?意见并提《。。请省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省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对规划草—。案,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 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草案【、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草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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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的,规划草案及》相关材料及时—送本:级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征求意!见并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本级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对规《划草案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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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上报城镇体】。系规:划草案、城市总体规!划草案时应》当,附具下?列材料
—。 《 (一)公》众意见、《专家评审意见的采】纳情况及《说明;?。
】(二)?本级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查意见;
—。 : (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意!见
第二十】条 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近期建《设规:划后:应当报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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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城市分区规!划,草案、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并!附具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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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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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城市规划被批准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公告城《市规划的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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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需要备案的!城市规划《应当自批《准之日起7日内报法!定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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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依法设!立省级以《上开发区或》者改变其《规划范围应当—附具: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城市【规划:审查意见
— : ? 调:整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出专:题报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应,当,。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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