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光纤到用户单元通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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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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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在公用电信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地区建?筑物内设置》用户单元时通信【设施工程必须—采用光纤到用—户单元的《方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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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光纤到【。用户:单,元,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单—元内的?通信业务使用—。者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
!
4.1.3 新!建光:纤到用户单元通信设!施工程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建筑【工程同步建设
!
4.1.4 ! 用户?接入点应是》光纤到用户单—元工程?特定的一个逻—辑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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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一个光纤配线区!应,设置一个用户接【入,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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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用?户光缆和配线—光缆应在用户接【入点进行《互联;
《
【 3 只有在】用户接入点》。处,可进行配线管—理;:
— , 4 用【户接入点《处可设置光分路【器
《
4.1.5 !。 通信设施工程建设!应以用?户接入点为界面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建筑物建设方各自!承担相关的工程【量工程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规?划红:线范:围内建筑群通信管道!。及建筑物内的配线】管网应由建》筑,物建设方负责—建设
【
: 2 建【筑群及建筑》物内通信设施—的安装空《间及房屋(设备间)!应由建筑《。。物,建,。设方负责提供
】。
《 3 【用户接?。入点设置的》配线设备建设分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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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建筑物建】设方共用《配,线箱时由建》设方提供箱体并安】装箱体内连接配【。线光缆的《配线:模块:应由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并安装连接》用户光缆《的配线?模块应由建筑物建设!方,提供并?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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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建筑物建设方—。分,别设置配线柜—时,应各自负责机柜及】机柜内光纤配线模块!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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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配》线光缆应由电信业务!经营者负责建—设用:户光:缆应由建筑物建设】方负责建设光—跳,线应由电《信业务经《营者安装
【
《 ?5 : 光分路器及光【网,络,单元应由《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
:。
6! :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及光纤适配器应!由建筑?物建设方《负责建设
!
7 】用户单元《区域:内的配线设备、信】。息插座、《用户缆线应》由单元?内的用户或房屋建设!。方负责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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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 地下?通信管道《的设计应与建筑群及!园区其他《设施的地下管线【进行整体布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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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应与光交接箱】引上管?相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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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与公用通信网管道!互通的人《(手)孔《相衔接?
】 :3 ?应与电力管、热【力管、燃《气管、给排水管保】持,安全的距离》
《。
4【 :应避开易受到强烈】震动:的,地段
》
— 5 应敷设【在良好的地》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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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路由宜】以建筑群设备间【为中心向外》辐,射应选择在人行道】、人行道旁》绿化带或车》行道:下,
】 7?。 地下通》信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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