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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光】纤到用户单元通信设!施
】
4.1 】一般规定
】。
4.—1.:1 : 在公用电信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地区》建筑物内《设置用户单元—时通信设施工—程必:须采用光《纤到用户《单元的方《式建设
《
?
4.1》.2: 光纤到用—户单元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单,元,内的:通信业务使用者【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
?
4.【。1.3 新建【光纤到用《户单元通信设施【工程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建筑》工程同步建设
】
4》.1.4 用【户接:入点应是光纤到【用,。户单元工程特定的】一个:逻辑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每—一个光?纤配:线区应设《置一个?用户接入《点;
》。
,
2【 :用户光缆和配线光】缆应在用户接入【点进行互联;
!
? 3 只有!在,用户接入《点处可进《。行配线管理》。;
—
? 4 用户接入!点处可设置》光分路器
—
4.1.5! 通信设》施,工程:。建设应以用户接入】点为界面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建筑物】建设:方各:自承:担相关的工程量工程!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规《划红线范《围内建筑群通信管道!及,建筑物内的配—线管网应由建筑物】。。建设方负责建—设
【 ? 2 建筑—群及建筑物内—通信设施的安装空间!及房屋(设》备间)应由建筑物】建设方负责提供
】
》 《3 用户接入点设!置的配线设》备建:设分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建筑物建设方共用】配线箱时由建设方】提供箱体并》安装箱体内》连接配线《光缆:的配线模块应—。由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并安?装连接用户》光缆的配线模块应由!建筑物建设方—提供并安《装;
《
?
!2)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建筑:物建设方《分别设置配线柜时】应各自?负责机柜《及机柜内光纤配【线,模块的安装
】
》 4 配—线光:缆应由电《信业务经营者负【。。责建:设用户?光缆:应由建筑物建设【方负责建设光跳线应!由电信?业务经营者安装
】
】 5 光分路器】及光网络《单元应由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
【
—6 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及光纤适》配器应由建筑—。物建设方负责建【设,
【 7 用户单!元区域内的配线设备!、信息?插座、用户缆线应】由单元内《。的用户或房屋建设方!负责建设
【
4.1.6】 地下通信—管道:的,。设,计应与建筑群及园】区其他设施的地下管!线进行整《体布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与光交接箱引上管】。相衔接
】
2 】应与:。公用:通信网管《道互通的人(手)孔!相衔接
》
:
》 3 应与电力】。管、热力管、燃气管!。、给排水《管保持安全的距【离
》
4 !应避开?易受到强烈震—动的地段
》
》 5 【应敷设在良好的地】基上
》
》 , 6 《路由宜以建筑群【设备间?为中心向外辐射应选!择在人行道》、,人行:道旁绿化带或车行道!下
》
7【 地下通信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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