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光纤?到用户单《元通信设施
!
》。
4.1 —一般规定
—
,
?
4.1.—1 在公用—电信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地区建!。筑物内设《。置用户?单元时通信设施工程!必须采用光纤到用】。户,单元的方式》建设
《
4.1.2! 光纤《到用户单元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单!元内的通信业务使用!者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
—
《
4:.1.3 新建】光纤到用户单—元通信设施》工程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建!筑工程?同,。步建设
【
4.1.4【。 用户接入点应是!光纤到用户单元工程!特定的一个》逻,辑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每一个光纤配线区!应设置?一个:。。用户接入点;
【
【 , 2 用户光【缆和配线《。光缆应在用户接【入点进行《互联:;
?
,
【3 : 只有在用户接【。。入点处可进行—配线:管,理;
》
》 4 用户接入!。点处可?设,置光分路器
【
4.1.5! 通信设施工【程建:设应以用户接入【点为:界面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建:。筑物:建设:方各自承《担相关的工》程量工程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规划《红线范?围内建筑群通—信管道及建筑物【内的配线管》网应由建筑》物建设?。。方负责建设》
》
2 【 建筑群及建—筑物内通信设施【的安装空间》及房屋(设备—。。间):应由建筑物》。建设方负责》提供
《
3! 用户接入—点设置的配线设【备建设分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建筑物建!设方共用配线箱【时,由建:设方:提供箱体并安装【箱体内连《接,配线光缆的配—线模块应由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并【安装:连接用户光缆—的配线模《块应由建筑物建设】方提供并安装;
!
【 2)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建筑》物建设方分别设置配!线柜时应各自负责机!柜及机柜内光—纤,配线模块的安装【
—。 《4 配线》光缆应由电信业务经!营者负责建》设用户光《缆,应由建筑物建设方】负责建设光跳线应】由电信业《务经营者安装
【
】 5 光》分,路器及光网络单元应!由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
》
,
? , 6? 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及光纤适配器【应由建筑物》建设方负责建设【
,
!7 用户单元区域!内的配线设备、信】息插座、《。用户缆线《。应由单?元内的用户或—。房屋建设方负责建】设
:
4.【1.6 《 地下通信》管道的设计应与建筑!群及园区其》他设施的地下管线进!行,整体布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应与光《交接箱引上管相【衔接
—
? 2 —应与公用通信网【管道互通的人(【手)孔相《衔接
【
? :3 应与电力管】。、热力管、燃气管、!给排水管保持安【全的距?离
》
4【 :应避开易受到强【烈震动的地段
【
!5 应敷》设在良好的地基【上
【 《6, 路由宜以建筑】群设备间《。为,中心向外《辐射应选择在人行道!、人行道旁》。绿化带?或车行道下
】
【7 地下通—信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3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