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11-2016 建标库

3.8  综合布线在弱电系统中的应用

3.8.1  综合布线系统应支持具有TCP/IP通信协议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访客对讲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能耗计量及数据远传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导引(标识)及发布系统等弱电系统的信息传输。

3.8.2  综合布线系统支持弱电各子系统应用时,应满足各子系统提出的下列条件:

    1  传输带宽与传输速率;

    2  缆线的应用传输距离;

    3  设备的接口类型;

    4  屏蔽与非屏蔽电缆及光缆布线系统的选择条件;

    5  以太网供电(POE)的供电方式及供电线对实际承载的电流与功耗;

    6  各弱电子系统设备安装的位置、场地面积和工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