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94-2013 建标库

7.4      

7.4.1  产生空气动力性噪声的设备和产生喷注噪声的装置,应采取消声措施。

7.4.2  消声装置的插入损失应根据环境保护要求、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及噪声衰减规律合理确定。

7.4.3  消声器应根据声源频谱特性、内外环境要求及插入损失合理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降低中高频宽频带气流噪声,应采用阻性或以阻性为主的阻抗复合式消声器;

    2  降低低中频气流噪声,应采用抗性或以抗性为主的阻抗复合式消声器;

    3  降低高温、高速、潮湿条件下的气流噪声或要求洁净的环境不宜采用多孔吸声材料时,宜采用微孔板消声器;

    4  降低高压和高速放空喷注噪声,应采用小孔喷注消声器、节流降压消声器或小孔喷注消声器与节流降压消声器复合的消声器。

7.4.4  消声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声器声学性能,应满足声源频谱特性的要求、压力损失小和结构合理,其材料应满足使用环境要求制作安装方便;

    2  消声器的压力损失,不应影响机组或装置的正常运行与使用功能;

    3  应合理选择消声器和管道的气流速度,气流再生噪声应满足该环境对噪声的要求。

7.4.5  鼓风机和引风机,应安装进风和出风消声器。鼓风机和引风机的隔声罩采取金属结构时,墙板应采用隔吸声结构,并应采用隔声检修门和观察窗。

7.4.6  气体压缩机,应在机组进和排气管路上安装消声器或消声坑。输气管道应进行阻尼隔声处理,在气体放空装置上应安装消声器。

7.4.7  柴油发电机房,机组应安装进、排风消声器;在机组排烟管道上应安装抗性消声器或以抗性为主的阻抗复合式消声器,在机房内应布置吸声体,并应采用隔声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