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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防【雷与接?地系统
《
8】.4.1 —建设项目所》属的建(构》。)筑物其防雷—类别的确定及其相应!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
【
8.4.2 贮!存异丁烷、》环,戊烷:储罐、钢瓶等—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容器?其,。壁厚大于《4mm时可不装设接!闪器:但应有可《靠接地接地点不【应小于2处;—两接地点间距—不宜大于30m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
8.?4.3 废弃【冰箱处理过程中将异!丁烷或?环戊烷?气体向?大气直接排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在专用的敞【篷内或露天场地直】接排放异丁烷—。气体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
》2 : ,环戊烷?气,体,向大:气排放时其排风口】应设置避雷》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带,有环戊烷《气体的?室外排?风口距?厂房避雷针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3m与避雷针【尖的垂直间》距不应小《于5m
【。
》 《 2)避雷针与被】保护:物及:与,被保护物有联—系的金属物》之间的?间,距应不小于》3m
—
: , , 3)带!。有环戊烷《气体的室外排风【口不:能被厂房避》雷针或避雷线—(带)保护时应另】外设置避《。。雷针或避雷》线(带)其接地线】可与厂?房避雷接地极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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