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照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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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1》 照明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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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低—压,。厂用电系《统的中性点采用【直接接地方式时正】常照:明电源宜由动力和照!明,。网络共用的变压器供!电应急照明的备用】电源:宜由自带的》蓄电池组或》由厂用直流系统的蓄!电池组?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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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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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 照明灯具的!机械、?电气、?防火等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和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 》。700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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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 应急—照明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8【.3.6 易触】及而又无防止触【电措施的固定式或】移动式照明器其安装!高,度距地面2.2【m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其使用电压不】应超过?24V
】
1 特!别潮湿的场所
【
:
— 2 ? 高温场所
】
— 3 具有导电灰!尘的场所
》
【 4 具—有导电地面、金【属或:特别潮?湿的土、砖、混【凝土地面《等
【 5 — 供金属《容器检修用的携带】式作业灯其电—压应为1《2V
》
8.3—.7: 照明电光源应按!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和使用要!求进行选择并应【采用发光效》率高:、寿命长和维—。修方便的照明器应急!。照明应采用能快速】。点燃的照明电光源】
! 屋内、屋外—照明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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