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照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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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照?明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8.3.2 低】压,厂用电系统》的,中性点采用直接接地!方式时正常照—明电源宜由动—力和照明网络—共用的变压器供【电应急照明的—备用电?源,宜由自带《的,蓄电池组或由—厂用直流系统的蓄电!池组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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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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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 ?照明灯具的机械、】。电气、防火等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和: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 700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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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 应【急照明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8】.3.6 —。易触及而又无防【止触电措施》的固定式或移动式照!明器其安装高度距地!面2.2m》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其使用电压不!应超过2《4V
—
—1 特别潮湿【的场所
《。
?。
2 】 高温场所
—
!3 具有导电灰尘!的场所
【
?。 ?。4 具有导电【地面、金属或特【别,潮湿的土、砖—、混凝土地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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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供金【属容器检修》用的携带式作业灯其!电,压应为1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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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 照明!电光:源应按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和使用要求进行【选择并应采用发光】效率:高、寿命《长和维修方便的照明!器应急?照明应采《用能:快速点燃的照明【。。电光:源
】 屋内、—屋外照明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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