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给 水
7.2.1 生产用水量、水质、水压应根据工艺和设备的要求确定。
7.2.2 生产、生活合用给水管时,接出的生产用水管应采取防止倒流污染的措施。
7.2.3 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水压供水。市政水压不能满足生产、生活用水时,宜采用局部增压设施供水。
7.2.4 卫生器具和给水配件应采用节水性能良好的产品。
7.2 给 水
7.2.1 生产用水量、水质、水压应根据工艺和设备的要求确定。
7.2.2 生产、生活合用给水管时,接出的生产用水管应采取防止倒流污染的措施。
7.2.3 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水压供水。市政水压不能满足生产、生活用水时,宜采用局部增压设施供水。
7.2.4 卫生器具和给水配件应采用节水性能良好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