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给水!排水
!
《。 7.1 【 一般规定》
,
—
,7.1.1 【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的要求并《应,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根据地区水资!。源的总?体,。规划与本区域—城镇和?。工业部门协》商对水的综合利用】
:
— 2 在保证用!水水质的前提下【应采取循环用水、中!水回用等措施
【
7—.1.2《 给水挥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