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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 【 ? 第五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住宅物业的业主、】业主大会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通过协议方式选聘! ,。    【 ,(,一):投标:人少于三个; 【 《    (二)住】宅物业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五万》平方米? 《。。    — 第五十《。。二条 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在公共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建设单—位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向潜!在,投,标,。人提出与物》业管理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资格要求!对不同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设定同一评标标准 ! 【 ,第,五十三条 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其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范围【 ,     【分期开发的物业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应当由同一【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 《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合同《向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承《接查验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第五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售【物业: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下列事项作出约】定 》    《 (一)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    【 (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 】   》 ,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 【    (》四,)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与收益《分,配;  】   ?(五:),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 ,(六)?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     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   》  临时管理规约】的效力?至业主大会》审议通过《的,管理规约《生效时终止》 《 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商品】房销售方《案中明示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书面承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 ? 第五十七—条, 建设单《位出售物业时不【得承诺或者约定【减免:。物业服务费本条【例施行前建设单【。位已经承诺》或者约定《减,免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 , 第五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履行:。以,下职责 【 ,  :  (?一)参与工程—的检查对《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不利于物业】使用和管理的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协》。助行政管理部门【督促落实; — , 《    (二)【就共用设《施设备的《安装位?置、管线《走向等事宜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并参与共】。用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 》 :     (三【)建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工程信!息资料和日》常管理?档案;? , 《   ?。 (:四)根据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并引?导业主遵守约—定维护物《。业公共利益和管理】秩序; 《 《    《(五:)配合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业主大《会的成立工作 】 , 第【五,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交:付,物,业十五日前》与物业服务企业完】成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查:验记录  !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不】得承接不符合交【付使用条《件或者未经查验的物!。业 《 —第六: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承接查验《二十日前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  ?   (一》),物业管理区》域备案资料; !   《  (二)物业的】报建、批准文件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     (】三):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   (《四,)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 ,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产,权清单;《 ?     —(六)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 《 第六十一条 !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可以根据》。开发建设的进度【对,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分!期承接查验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办理物业整体!交接手续 》 , 【第六十二《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 ,。 物业买受人—应当在建设单位交付!物业后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和】。方式交纳物业—服,务费已竣工但—尚未:交付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 】     物业】通过竣工验收—达到交付条件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即为交!付,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交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