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A — 本标准用词—说,明
A.【0,.1: 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 A》.0.1.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必须”;—
【 ? , 反面词《采用“严禁”
! A.0】.1.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
】 : 正面词《采用“应”;
】 】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A.0.【1.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 : 《 ,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
《 【。反面词采用“不宜”!
【 A.0.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