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 , ,。 , 市《政公用设施》
15》.1 《 给水工【程
【 15.1.【1 生活饮】用水源的水质—。和卫生防护必须【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的:。要求用水《量预测?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
【 ? 15.1.—2 ? 给水工程—。设施不?得在: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塌陷等?区域以及蓄洪—区、:滞洪区、《内涝低洼区域设【置,
— : ,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应《。当在河岸以及河床稳!定的地段设置—
》 【给水工程设施的【防,洪、排涝等级不得低!于本:市相应的设防等【级
:
15!.1.3《 , 水厂》、加压泵站用地应当!按照规划期给水量确!定用地周《围应:当,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防护—带水厂的绿化防护带!内,不得敷设污水干管】
? ? 15.1—.4 —。城市道路消火栓应当!在人行道上设置间】距不大于1》20米?交叉路口一般应当设!有消火栓《道路宽度超过—60米的《。应当:在,道路两侧设置消火】。栓消火栓距车行【道距离不大于2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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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排】水工程
! 15.2.【1 ? 排?水体制城市排水应】采用分流制对于已形!成合流制的建—成区应进行合—流截流制改造并结合!规划逐步改造成分】流制
— 》。 : 污水量、雨水量预!测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
《 15【.2.2 【。 污水系统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布局:结合竖向规划—和,道路布?局、坡向以》。及,污水受纳水体和污水!处理厂位置进行【。系统:划分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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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2.3 ! 雨水系统应】。当与河道排》涝系:统统一规划根—据地形条件》,利用自然水面的】调蓄排涝功能合理】布置就近排放
【
: 1—。5,.,。2,.4 —污水处理《厂必须采取除臭【措施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当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防护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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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 电【。力工程
《
—。 15.3.—1 城市发【电厂:、变电站的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符!合相关设《计规程其设施用【地应纳?。入各阶段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 15.3.【2 变电—站的用地按终期规模!规划变电站》应,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尽量节】约建设用地》其建:筑形式应与周—围环:境协调
》 , 15.3!.3 《 在城市中心—。区和:居住:区内新建《。公用10k》V变:、配电站应当采用户!内结构一般应当与】建,筑物合建并符合下】列规:定
》 , : 《 1、与建筑—物合建建筑》物有地下层的应【设置在地下层—无地:下,层或者不能设置在地!。下层的设置在建【筑物首层
》
?。 2!、无:条,。件与建筑物合建的应!。当满足?环境景观的要求应】采用地下或半地【下方式设置
—
! :3、居住《区内无条件与建筑物!合建的应采用—地下方式设置
! 》15.3.4— 高压线路敷设!方,式可分为《架空敷设和地下【敷设两类
】 1》5,.3.5 城】市规划中《所涉及的高压走廊】为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走廊》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市政高压—。走廊及电缆通道【的定:线和用地《
【 15.《3.6 1【。0kV以上》等级电力线》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敷设方式
!
》。 》 中:心城区新建1—0k:V线路?应采用电缆》暗敷
】 , 现—状10k《V架空线《路应逐步改》造为电缆暗敷
! 《 ,15:.3.7 城市!。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1《0KV架《空电力?线路两边线向外延伸!。5米35KV~【。110KV外—延各10米》2,20KV《外延各?15米50》0KV外延各—2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的区域;电力】电缆线路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外延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的区域;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外!延,1,0,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的区域
【
15—。.4 】 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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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4,.1 》 各类通《。信,管道以及设备用房应!当统一?规划、设《计
:
【1,5.4.2 【 不同《运营商的通信管【道应:按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管理的!原则结合道路新、改!建同步建设
—
1】5.4?.3 》 通信电缆穿越河】流、水库的可以采用!水下敷?设
】 通信电缆!在水下敷设的应当避!。开锚地并在两岸设】立警示标志
—
【15.5 ! 燃气工程
】
》 15《.,5.1 调】压,站应当选址在用气】集中的地区但—。应当:避,开人流密集区燃【气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4MP?a的可?以设置地下调压【站、调压柜
—
: 15.5!.2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站址应当选择具有!适宜的交通、—供,电、给水、排水【、,通信以?及工程地《质条:件的区域
】 》。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内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 : 15.—5.:3 燃气【管网的布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 , (《一)高压、次高【压、:。中压输配管网—一般应当成环状【。。。布置
《 : 】(二)?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下穿越但架!。空的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除外
【 》 《 (:三)燃气《管道不得《在下列场所敷—设
! 】1.动力和照明电缆!沟道:;
【 ! 2.易燃、易爆】材料堆场;
【 , ? : 】。3.腐蚀《性液体堆场;
】。 【 : 4.铁路!车站及货《场内
】。 》 (四)高压、【次高压燃气管道不】得在高压供电走廊】下、桥梁《上敷设
》 》 15.5.4 ! 高压《、次高压燃气管道】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平行敷设的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边界【一般不小于10【米;:与三级及其以下等级!公路平行敷设—的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边界一般【不,小于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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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 管线综》合
【 15.6.1 ! 市政《管线工程设施应当满!足防火、防爆、【防洪和抗震等安全设!防要:求,
《 市!政管线工程》设施:一般:不得:在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和塌《陷等:。不良地质地区洪【水淹没、内涝—低洼地区以及严重危!。及管道安全》的地震区设置;【确需设置的》应当:根据不同的》专业:。规范要求采取—保,护措施
【 —。 :市政管线《工程设施《的防洪、排涝—等,级不得低于所在【地区设防的相应等级!
】15:.6.2 【编制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管线:已经达到使》用年:限或者管径、管材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工程管线应当报!废由产?权单位拆除》
— 15《.6.3 【道路两侧《用户的管线》不得在其《。用,地界线外设置
】 15】.6.4 【下列地区设置—市,政管线一般应当采用!非开挖?。技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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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竣工5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或者竣工3年【内的大修城市道路;!
【 (二)】市中:心交通繁忙的—道路交叉口以及【商业网点集中的【路段
》 15【.6.?5 两》条及以上的》。同类市政管线—应当:同槽敷设
— ? 15.6.6! 城市中心【区内新建《各类管线应当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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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有架空—线路应当《与道路改造和城市改!造相结合逐步—改为地下敷设方式】
— 15.6—.7: ?闸井、?。检查:。井等:管道附属设施—的位置不《得影响?其他管?线的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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