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建设工程》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申【。请,。者提交?的全部资《料是否符《合法定资格报送【的资料、图纸、表格!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有条件和要—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需提供材料详【见,附,件,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需提供材》料表
》
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指标分析比—较和方案选》择根据有关规定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利害人意—见进行规划会审审】定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出具批准文件和盖】章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内容》及依据)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般包括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使用功能、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间距、临路【退让:、建筑立面设—计、:公共服务《设施、?停车:配建、建《筑景观和有效期限】等内容
【 ? 规划许可的【有效期限一般按照】国土部门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应当以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为依—据
】 第:三,十,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设—计内容)
! 建设》项,。目在:报送:建,筑单体设计》方案时?应在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性的场》地深化?设计绘制场》。地总平?面图进一步明—确标示场地内的【建筑布局、单体建筑!周边:情况、道路》、,出入口、绿化、竖】向,、工程管线》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
— 1、邻接城—市道:路、:河道、?山体、公园、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的【建设项目另行—单独:编制:建设:项目场地总平面图】与建设项目单体建】筑设计方案一并报审!
? 2、【大型物流、批—发市场等建设项目须!预留:交通:、人流?疏,散通道和货物装【卸区域
《
【3、除前述条—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达到总平面设!计深度要求的可【依据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平》面图报审单体建筑设!计方案
【
第》三十一条《(,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
计】算容积率面积须不】。大于规?划条件确定的计算】容,积率:面积:建筑面积《计,算,办法:应按:江门: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及容积【率的计算《办法及关于地—下空间设《计和容?积率:计算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使用【功能)
— 建—筑工程使《用功能?应当符合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和】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对使用功能的表述!。应当准确、规范【、涵义明《确
《 ? 对已《办理房地产权证而】产权证未明确载【明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其使用功《能,应按照?建筑物所在地—块在城市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用地功能进行】相应落实
【
第三十】三条:(建筑工程》的高:度控制)
! 建《筑工程的高度—应当符合各》相关专业管理要【求,并结:合建筑间距、—容积率、建筑—密度:和城市?景,观要:求综合确定重要地】区对建筑工程—的,高度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的!特殊规定
— 建筑】高度控制《须满足?微波通?道、气象探》测等特?殊要求
】 ?一般要求按附录五关!于建:筑,高度的控制规—定执行
! 第三十四—条(建筑工程的【建,筑间距?控制)
】 各类建筑工】程的建筑间》距应符?合国家消防》、,卫生、?日照:(居住建筑还应满】足,大寒日?。。3小时、冬至—。日1小时)、环保、!工程管线等相—关规范的要求及【传统风貌、历史【文化建筑保护—。等,特殊:要求还应满足下述规!定
【 :(一)城《镇住宅之《间的建筑间距—按照附?录四关于《居住建筑《间距的控制规定【执行
?
? (二)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生—活,用房或者《老年人?居住建筑应同时满足!大寒日、冬》至,日要求
— ? (三)对于超】高层建筑和其他特殊!情况的开发》建设:项目若按第(一【)款要求确实—难以满足其建—筑间距控制》要求时?通过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日照分析!专业软件进行—日照分析《在满足日照标准【等强制性规范要求】的前:提下确定实际—的退缩?间距:要求
》 : (四》)工业建《筑
— 工业建筑物高!度小于1《。8米的按《满足管?线要求?且不少于6米计算】高度:在18-24米的按!0.6H控制厂房间!距高度大于》24米的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 第三十五条【(建筑退让控制)】
—。 建筑工》程,临城市规《划道路、蓝》线,、绿:线的:建筑退让应符合附录!。。六关于?建筑工程《临规划城市道路、蓝!线、绿?线的:退让(D)》规,定,。
】建筑工程除满—足上述的退让—距离规定外》建,设用地?。红线为两地块—分界线北面被遮【。挡建筑为居住建筑】的则后退用》地分界线不少—于10米其他用途】的建筑及其》他朝向退《让距:离则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防火、!日照:。等间距要求》
? 建筑工】程的退让同时还应当!符合:。公路、?消防、环保、风【景名胜?区和水源保护—区保护、防》汛、交通安》全、安全生产和城】市景观等方面的【要求
《 建筑】工程退让范围—只得用?作,绿,化、人流集散—、停车及市》政管线埋设用地并】与人:行道统一规》划设计绿化建设【应当符合城市—绿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
第三十六!条(:建筑面宽)
! 居住建筑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裙房累加面】宽之和不应》大于建设用地边长的!3/4?塔楼总面宽不应【大于该边长的60】%单幢?建筑物塔《楼面:宽不宜大于65米
!
【第,。三十七条(》停车配建)》
? 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配建停车!场商业设施、文娱】场所、?医院、中小学校【、交通?枢纽等其他重—大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增配符合《城乡规划、道路交】通管理要《求的装卸货泊位【、,出租车和《小汽车上下客泊位、!旅游巴士或》者救护车停车位
! 》 工程?停车配?建标准满《足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外并按附录七】关于停车场》(库:)配建停车位的规】定执:行
:
《
第三十八条(!建筑工程景观控【制)
!。 建筑工程建设【应当符合下列城市景!观和环?境建设规定
! (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城市《重要地区的景观规】划设计或城市设计】经批准后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在该地区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景观规!划或城市设计—的要求
【 (》二)建筑工程的总】平面图和设计—方案应当《包括建设场地环境】设,计的内容建设场【地环境设计应充【分考虑?地,形特点?合理规划设置绿地】、水体、铺地和景】观小品等景观元素创!造适宜的人居环境】
— (三)建筑工】。程的立面、体量【。、体:。型、风格、色彩等】应当与?周边建筑、生态、】人文等环境相协调并!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对于城市—标,志性建筑工程、位】于城市?重要地段的建筑工】程必要时要组—织专家论《证
!(,四,)新建、《改,建、 扩建建—筑,工程宜实施》天面、平台》等立体绿化》并配套灌淋系—统周边环境及—绿化应与主体—建筑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
】
: (—五)公共《建筑应在《。主入:口设置绿化休—闲广场广场应设置绿!化、建?筑,小品、休息座—椅、广场《灯及夜景照明系【统等配套《设施:
《。 (六)【与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空间衔接的!。建筑工程场地的铺】设材质及形式应【当互相协《调并:应与绿化、建筑【小品:等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投—入,。使用
》
》。第三十九条(辅助性!建构筑物《),
值!班室、岗、亭和围】墙、:大门:。(门楼)等辅助性】。建(构)筑物应当】符,合城市景《观,、建筑退让、市政】管线:、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及其他有关规范的】规,定
【 第四十条—。(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控制《及近现?代优秀建筑》的保护)
》
《 紫线》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和江门市城市】紫线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保护规?划的相关《规定遵循维》护历史遗存、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的?原则
》 《 经市、区政府【确定的?近现:代优:秀建(构《)筑物?及其他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反—映城市历史》风貌、?近现代华侨建—筑和地方特色—的历史?建筑:特别是具特色的【骑楼:建筑和岭南建—。。筑,应划入?。紫线范围进行保【护
—
? 第四十一条(蓝】线控制带建》设要求?)
》 , 蓝线(水域保!护)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江门市城》市蓝线规划、江【门市主城区水域【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保护规划【的规定紧邻》蓝线建设《的建筑退让》。应,该符合附录》六关于建筑工程【。临规划城市》道路、蓝线、绿线】的退:让,(D)规《定
?
—第四:十二(绿线控制带】建,设要求)
》。
? 绿线包括山!体,。保,护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应,当符合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江门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江门市?城市绿线《规划(一期》)、江门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江门市区山体】保护与利用规—划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保护《规划的?规定紧邻《绿线建设的建筑退让!应该符合附录—六关于建《筑工程临规划—城市:道路、蓝线》、绿线的退让(D】)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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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危《房工程)
! 已鉴定为危】房的建?筑应优?。先考虑维修加固必须!重,建的原?则上按原《地原:面积进行重建建筑】形式须与周边协【。调风格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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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临时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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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控制临时建设工!程,审批临时建设工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 (一》)临时建设工—程不得?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环境、—市容和安全》
: (二)!除,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和防:灾,减灾:工程外临时建—设工程的层数(含夹!层)一?。般不得?超过2层建筑—高度:一般不得《超,过,7,米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临时建设工!程审批档案对—临时建设工》程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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