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规划制定 — 第五条(五线!) 《     在编制城!乡规:划时应当划》定紫线(文物)【、红线(道》路或建?设用地)、绿—线(绿化)》、蓝线(河道)、】黄,线(基础设施)等“!五线”并提出相【关规:划控制要《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遵守“五《线”规?划控制要求 】 《 第:。六条(用地分类标准!) 》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乡规划和城】。乡用地统计工作在本!市进行规划》编,制及规划管理应符合!现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的》要求按照《旧版标准编》制的已批项》目重新编制》或,进行规划调整—修改时应按新版【现行标准编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新旧版标准】对比:表供对照使用 【 — 第七条(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的基!础资:料及:勘察)?     】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现状、生态环境现!状、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和城乡规划测!量等必?要的:基,础资料城乡规划勘】察和测量应当满足】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划管理》的需要符合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和—测量规范的》规定 《。。。 —。第八条(草》。案公告) 】    《城乡:规划(包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特殊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等)?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规划草案在组织编制!机关门户网站、江门!日报、?规划:公,示栏等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必要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 : ? 第九条(规【划审查) 》 ?    按规—定需组织评审—的城乡规划在批准】前应当组织专家或】。委托规划《编制单位以外的【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对规划草案进—行技术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