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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基地绿地【率
?
第6.0.1条! 建设项目规划绿!地,率,指标
《 : 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考虑】到用地面《积对绿地率的影响提!供规:划,条件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地块】周边道路状况在【表6-1《的基础上对绿地率】进行修正《并最终确立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折,减系数应控制在90!。%,~95%
表6!-1
《。
! 建 设 项 目 !。分 类
【 绿 地 率 !。
: :
,
:
《 : ,居住:
【旧城
— , ≥25% !
新区 !
《 ≥35% !
—
《 , 商业用—地
《 旧城 【。
— ≥?。1,3%
!新,区
! ≥15《%
】
《 , ?商住楼?
》 (》20:%≤兼?容的:商业<50%—)
《 ? 旧:城
! ≥:13%
! 新区
!。 ?≥20% 》
!。
》工业:用,地
》 ≤20% 】
,
:
:
!仓储:用地 ?
【
— 物流用地
【
— ,
《。 :大专学校、医院【、疗养院《、办公等
】 : ≥35%
—
《
?
部队】、,体育场馆、机关团体!、,
— 大型公共文化!设施
!≥30?%
—
, ,。
【。交,通枢纽
! ≥20% —
:。
《 :
《 宾?馆、饭店、金融等】
— ≥:25:% :
—
注【。各类市场《用,地绿地率《原则不?。低于1?0%
第6.0】.2条 》旧城区?的建筑基地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绿化指《标的可将屋面地栽绿!化面积?(每块?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折算成地面—绿地面积其折算公式!为,F =? M × N 】(,屋顶覆土《厚度不?得小于0.7—米)
式中—F地面绿地面积【M屋面地栽绿化面积!。N有效系数(—见表6-2)
】 表:6-2
—
,
— 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的高差—H(单位米)—
》 有效系数(N)!
?
! 0.6<H】≤1:.5
0!。.70
【
,
》 1.5<H!≤5.0
】 :0.5?0
!
: , ?5,.0<H≤12【.0:
—0,.30
《
?
》。
》H>1?2.0
】 0:
《
第6.0.!3条 《建,。设用地内利用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的屋顶作为绿—地其顶板埋深应符合!下列规定方》可计入?绿,地面积
】 (1) 顶—板的覆土厚度不小于!0.7米
— (2) 位!于集中绿《地范围内的》地下室其《顶板覆土厚度应不小!于1.?0米
?
, (》3)水面可》计入绿地其深度【不小于0.6米
】
第《6.0?.4条? 有?条件的住宅》用地内宜设置集中】绿地集中绿地的面】积,不小于用地规定绿地!面积的?30%宜将不小于5!。0%的集中绿地【。面积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设》置并同时满足以下规!定,
(1】) 单块《绿地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 ,(2) 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的集中绿地计【算进深不大》于计算宽度的—两倍:;
》 ,。 (3) 》在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范围内】新增规划绿地时【该绿地作为代征【地处理但可参—与指标计算》
《第6.0.5条【 建设项目报建时!应提供绿地范围的电!子文:件并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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