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基地绿地率
!
第6.0.1条! 建设项》目规划绿地率—指标
》 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考虑到用!地面积对绿地率【的影响提供》规划:条件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地块周边道路状况】在表6-1的基础上!对绿地率进行—修正并最终确—立,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折减?系数应控制在—90%~《95%
表【6-1?。
】 建 设 】项 目 《分, 类
— 绿 》地, 率
》
?
》 : 居住《
:
? :旧城
】 ≥2》5%
【。 新区
! ? ≥35%》。。
》
【 商业》用,地 :
旧城】
:
—。 ≥13%
! 新区》 ,
: ? ≥1》。5%
【
— 商》住楼
《
? , (20%≤】。。兼容的商《业,<50%) —
旧【城
?
【≥1:3%
】 新区?
— ≥20%
!
! 工业用地 !
? ≤《20:%
》
《
? 仓储用【地,
—
, :
物流用!地 :
—。
》 大专学—校、医?院、疗养院、办公】等
《。 ≥35【%
—
— 部队、体育场!馆、机关团体—、 :
: : 大型公共文!化设施
— ≥3—。0%
【
?。
: 交通枢【纽
【 ≥20%》
?
】 宾馆、饭】店、金融等
! ≥《25%
【 ,。
:
: 注各—类市场?。用地绿地率》原则不低于10%
!
第6.0.—2条 旧城区【的建筑基地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绿化指标的可将】屋,面地栽绿《化面积(每块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折算成地面》绿地面积其折算公式!为F = 》M ×?。 N: (屋顶覆土厚】度不得小于》0.7?米,),
式中F地面绿】地面积M屋面地【栽,绿,化面积N有》效,。。系数:(见表?6-2)
》
表6-》2
【
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的,高差H(单位米) !
? 有效系数(N!)
!
:
》0.6<H≤1.】5
0】.70
》
【
: 1.5<H≤!5.0
【 0.50
】
【
? 5.0<H【≤12.0
【。 《0.30
》
?
! H>?12.0
】 0
《
,。
《
第6.0.3】条 建设用—地内利用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的屋顶作为绿【地其顶板埋深—应符合下列规定方可!计入:绿,地面积
— , (?1) ?顶板的覆土厚度不小!于0.7《米
(】。2) 位《于集中绿《地范围内的地下室】其,顶板覆土厚度应不小!于1.0米
! , ,(3)水面》可计入绿地其—深度不小《于0.6米》
,
第6.0.】4条 ? 有条件的住宅【用地内宜《设置集中绿地集【中,绿地的面《积不:。小于:用地规定绿地面【积,的30%宜将—不,小于50%的集中绿!。地,面积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设置并】同时满足以下规定
!
(—1): 单:块绿地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 (2) 》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的集中绿地—。计算进深不大于【计算宽度的两倍;】
》 (3) 在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范围内新增【规划绿地《时该:。。绿地作?为代征地处理但【可参:。与指标?计算
?
第6.0.】5条 建设项目报!建时:应提供绿地范围的】电子文件并予以【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