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
?
第?5.2.1条 用!地内:部,道,路后退道路红线【不得小于2米
】 ,。
第—5.2.2条 【围墙后退道路红【线,不得小于2米
】
》 第:5.2.《3,条 地下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原则上按建筑!控,制红线进《行控制
】。
第5.2.】4条:。 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聚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裙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后退道路红线!应为12-1—5米并应《设置临?。时停车?场地:及出租车临》时等候及《下,客区:域
《 严格【控制底商建筑—形式一个街》坊不允许四面均设】置临街商《业用房?(商业用地除—外)应划《定一:定区域合理布局【设置商业《网点
】 :设,有商业的建筑(大型!商场除外)》。后退:道路红线不得小【于1:0米(新区)—旧城区?多层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不得小于】5米高?层建筑部分后退道路!红线不?。得,小于8米
【。
第5.2!。.,5条 在《城市道?。路两侧建设》的,各类建筑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退让城市!道,路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新区多?低层建筑不得—小于7米高》层,建筑不?得小于10-12米!旧城应在原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的要求上再【增加距离多》低层建筑《不得小于2米高层建!筑不得小于》3米高?层建筑应《当按照第5.—2.6条《、第5.2.7条】。规定退让城市道【路红线
—
》第5.2《。.6条 在规】划路幅?30米以《上的城市道路两侧建!设永久性《高层建筑
— (1】) 若高度超过2】4米小于5》0米退让距离原【则上不得小》于1:0米;
! (2) —。若高度?。超过5?0米:退让距离原则上不得!小于12米
【
第5.!2.7?条 在规划路幅】不足30米的城市道!路两侧建《设的永久性高层【建筑
—。。 (1)【。。 ,高度超过《24米不超》过50米《的退让距《离原则上不》。得小于10米;【
》 (《2) 高度超过5】0米不超过80米】的退:让距离原则上不【得小于12米;
】
【(3) 高度超【过80米的退让【距离:不得:小于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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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8条 —。。在建筑红线外不得设!置,零星建筑物(构筑】物)凸窗《离地高度大于3.3!米可外挑《凸,窗外挑尺寸不得【大,于0.6《米雨蓬外挑尺寸不】得大于规定》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0.:5倍:外挑部分《净高不小《于4米且一层不得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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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9条 在现】有永久性建筑两侧】新建:建筑且?永久性建《筑未按前项规定【退够应退间》距的新建建筑在满】足自身应《退距离的前》提下与已建建筑之】间的间?距应满足第》四,章建筑间距》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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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1,0条 沿城市道路!两侧的货运装卸【泊位:应后退建筑控制红线!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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