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 照!明配电?系统
?
7.!2.1 照明设施!安装功率不大电力设!备又没有大功率冲】击性负荷共用变压器!比较:经,济但照明《最好由独立馈电【干线供电以保持相】对稳定的电压照明设!施安装功率》大,采用专用变压器【有,利,于电压稳定》以保证照《度的稳定和光源的】使用寿命另外当照明!设施:使用电子《调,光设备可能产生大量!高次谐波时宜采【用专:用变压器以》避免对其他负荷的干!扰
:。
?
7.2》.2 《对于应急疏散照明由!。。于设备?用电量?较小、?电源转?换时间要求较—高特别是《在消防疏散过程【中,要保证?持续供电因此—。用蓄电池或干—电,池作应急电源—能保证其可靠—性而接自电网的【。第二电?源,作为应急《电源必须设置明【。。显标志以避免—被切除;自备发【电,机,组启动时间较长【必须与蓄《电池或?干,电池:组合应用安全—照,明对照明中断时间】的,要,求最高最好》采用两?个独立电源同时【供电的方式即—。正常照明熄》灭,并不:影响安全照明的状】态;当不具备两个】独立电源条》件时应采《用蓄电池或》干电池组《。其可靠性高转换【快但持续时间—较短:备用:照明由?于设备用电量—比较大且对》电源转换《时间:。要求不高通常—宜采用接自电力网的!独立的第二》电源或自备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对于消防备用照明】其供电电《源可取自该场—所内消防《。用电设?施的供电装置的【电源侧
—
7《.2.3 将负荷!均衡分?配到各相上可以减】少各相?的电压偏差》
?
7.2.4】 限制每分支回】。路的电流《。值和所接灯数是为】了使分支线》路或灯内发生短路】或过负载《等故障时断开电路影!响的范围不致太大】故障发生《后检查维修较—方便对于《以发光二极》管灯为主的》照明分支《回路其所接数量可以!发光二极管的灯【具数来计算
【
7.2.5! 若普通照明与插!座共用同一分支回路!。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 1 经比较】插座与?普通:照明共用支路更【加,经济合理;
【
— 2 该分【支,回路或该《插座处?应具有剩余电流保】护功:能;:
— , 3 》 ,该插座对应的使用】。功能:不会对照明功能产】生不利?影响
7!.2.6 保持灯!的电压稳定》可以使光源的使用】寿命比?较长同时使照度相对!稳定
】。7.2.7 由于!气体:放电:灯配电感镇流器【时通常其《功率:因数:很低一般仅为0【.4~0.5所【。以应设置电容补【偿以提高《功,率,。因数宜在灯》具内装设《补偿电?容以降低照明线路】无功电流《值降低线路能耗和】电压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光源【功率2?50W以上的大功率!。气体放?电灯使用电感镇流】器时从经济》性和可行性方面综】合考:虑功率因数不低【于0:.85?较合理也《符合灯用附件—。 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性?能要求G《B,。/T 15》042-《20:08的规定对供【电系统功率因数有】。更高要求《。时,宜在配电《系统:中设置集《中补偿装《置进行补充
】
7.2.【8 气《体放电灯在工频电】源下工?作,将产生频闪效应对某!些视觉作业带来【不良影响通常将邻近!灯分:接在三相至少分【接于两相可以降【低频闪效《应对于采《用高频电子镇流器】的,气体放电灯则频闪】影,响大大?降低有效《地减小了频闪—引起的负效应
】
7》.2.9 按【国家标准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07关于防电击】分,类的规定Ⅰ类灯具的!接,地,要求见本标准第3】.3.3条的条【。文说明
!7.:2,.10? 用安全特—低,电压(SE》。LV)时《其降压变压器—的初级和次》级应予隔离二次侧】不应:作保:护接地以免高电压】侵入到特低电压(交!流50V及以下【。),侧而导致不安—全
?
《7.2.11 【 照明分支》线路和插《座回:路通常采《用导体截面》为6mm2以下【这种:接头比?。较多的小《截面绝缘导线铜芯】的,。机械:强度和?连接:可靠性?明显:优于铝芯《而且按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之第3.2》.2:条规定按机械强度要!求穿管?或,浅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最小截面【铜导体为《1.5mm》2铝导体却要—求10mm2
】
?
7.2.12【 气体放电灯及其!镇流器?均含:有一:定量的谐《波特别?是使用?。电子镇流器或者【使用电感镇流—器配置有《补偿电容时有可能】使谐波含量较大【从而使线《路电流加大特别是】3次谐波以及3的奇!倍数次谐波在三相四!线制线路的中—性线上叠加使中性线!电流大大增加所【以规定中性线导体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3次谐波电流大】于3:3%时则《中性线?电,流将大于相线电【流此时则应》按中性线电流—选择截面《并应按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之第《3.2.9》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