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 照:明控制
【
7.3.1!。 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走廊、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按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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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 公共场所应采用集!中,控制并按需要采取调!光或降?低照度的控》制措施?
?
7.3.3】 旅?馆的每间《(套)客房应—设置节能控》。制型:总开关;楼梯间、】走,道的照?明除应急疏散照明】外宜采用自动调节照!度等节能措施
【
7.【3.4 《 住宅建筑》共用部位的照明【应,采,用延时自动熄灭或自!。动降低照度等—节能措施当应急疏散!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时应采《取消防时《强制点亮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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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 除设—置,。单个灯具《的房间外每个房【间照明?控,制开关不宜少于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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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 当》房,。间或场所装》设,两列或多列》灯具时宜按下—列,方式:分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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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生产《场,。。所宜按车间、工段或!工序: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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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有可能分隔的!场所宜?。。按每个?有可能分隔的场所分!组;
》
3 ! 电化教室》、会议厅、多功能】厅、报告厅》等场所宜《按靠近或远离讲【台分组?;
! 4 除上述】场所外所控灯列【可与侧窗平行
!
7.3.7】 有?条件的场所宜采【用下列控制方—。式
《
1 ! 可利用天然—采光的场所宜—随天然光《照,度变化自《动调节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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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办公室的工作】区域公共《建,筑,。的楼梯间《、走:道等:场所可按使用—需求自动《开关灯或调光;【
《
3【 地下车库宜按使!用需求自动调节【照度;
】
, : :4 ?门厅、?大堂:、电梯厅等场所宜采!用夜间?定时:降低照度的》自,动控制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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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 】大,型公共建筑宜按使用!需求采用适宜—的自动(含》智能:控制:)照明控制系统【其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宜具备下列功—能
》
1【 :宜具备信息采集功】能和多种控制—方式并可设置不【同场景的控制模式;!
! 2 当控制照】明装置?时宜具备相适应的】接,口;
》
》 3 》可实时显示》和记录所控照明系】统的各种相关信息并!可自动生成》分析和?统计报表;》。
》
4— 宜具备良—好的中文人》。机交互?界面;
《
— ?5 宜《预留与其他系统的联!动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