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照明!配电及控《制
【
7.1 】 照明电压》
【
7.1.1 】一般照明光源—的电源电压应采用2!2,0V;150—0,W及以?上的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电《源,电压宜采《。用380V
!
7.1.—2 安装在水下的!。灯具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其交流?电压值不《应大:于12V《无纹波直流》供电不应《大,于,30V
【
7.1.3【 当移动式和手】提式灯具采用Ⅲ【类灯具时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SELV)!供电其电压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在干燥场所交—。流供电不大》于50V《无纹波直流供电【不大:于120V;
】
【 2 在》潮湿:场所不?大于25《V无纹?波直流供《电不大于6》0V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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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照明灯?具的端电压不宜【大于:其额定电压的—105%且》宜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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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般工作场!所不宜?低于其额定电压的】95%?;,
》
? 2 当远离变!。电所的?小面积一般工作场】所难以满足第1款】要求时可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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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应急照明】和用安全特低电【压(SEL》V)供电《的照明?。不,。宜低于其额定电压】的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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