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3 】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 ? :。 6.3.1【 ,。 住宅建筑》每户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宜符合表—。6.:3.1的规定 !。 表《6.3?.,。。。1  住宅建筑【每户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 【 6?.3.2  图书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2的规定— 《 , 表6.3.2【  :。。图书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 ? 6.】。3.:3  ?办,公建筑和其》他类型建《筑中具有办公用【途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3?的规定 【 表6.》3.3  》办,公建筑?。和其:他类型建筑》中具有?办公用途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 6《.3.4 》 ,商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4的规定当!商店营业厅、高档】商店营业厅、专卖】。。。店营:业厅需?装设重点照明时该营!业厅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增加—5W/m2 】 表6.—3.4  商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 】 6.3—。.5  《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5的规定【 表6.!3.5  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 ! 6—.3.6  医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6的规—定, :。 表6.3.!6 : 医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 ? 6.—3.7  教育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7的规定【 表6.!3.7?  :教育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 ? , 】 : 6.3—.8  博览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美术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8-】1的规定; 】 ? ,。   2 》 科技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8《-,2的规定; 】 ?    《3  博物》馆建筑其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8-3的规定 】 : :表6.3.》8-1  美术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 ! 表6?.3.8-2 【 科技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 ? : ? , ? 表6【.3.8-3  博!物,馆建:筑其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 : 》 6:.3.9  —会展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9的规定 ! , 表6.3.—9  ?会展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 6.3【.10  交—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1】0的规定 】 , 表6.3.10】  交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 《。 6.3.1【1 : 金融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11的规定 【。 , 表6.3【.,11  金融—。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 《。 《 6.3》.,12  工业建【。筑非爆炸危险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12的规定【 : 表6—.3.12》  工业建》筑非爆炸危险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 ? 】 》 6.】3.13  公【共,和工业建筑非爆炸危!险,场所通用《。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13的规定 — , , , 表6.3—.1:3  公《共和工业建筑非爆】炸危险?场所通用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 》 , 《 ? 6》.3.14  【当房间或场》所,的室:形指数值等于或小于!1时其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增加但增》。加值不应超》过限值?的20?% : : 6.3.15!。  :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标准值?提高或降低一—级时:其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6.!3.:16  设装饰性灯!具场所?可将实际采用—的装饰性《。灯具总功率的50%!计入照明功率—密度值的计》。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