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眩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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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选用的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不应小于表4【.3.?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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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3【.1 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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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防止或减少》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应采用下列措!施
》
1 】 应将灯《。具安:。装在不易形成眩【。光的区?域内;
! 2 可采!用低光泽度》的表面?装饰材?料;
! 3 —应限制灯《具出光口《表面发光《亮度;
《。。
【 , 4 墙面的平】均照度不宜低于【50lx顶》棚,的平均照度不宜低于!30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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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 有视觉《显示终端《的工作场所在与【灯具中垂线成65°!~90°范围—内的灯具《平均亮度限值—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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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3.3 灯具平】均亮度限值(c【d/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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