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眩—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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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选用:。的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不应—小于表4《.3.1的》规定
】表4.3《。.1: 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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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防止或减少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应采用下列措施!
! 1 应将灯【具安装在不易形【成眩光的《区域内;
【
? 2 可】采用低光泽度—。的表面装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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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应】限制灯具《出光:口表:面发光亮《度;
【
4— 墙面的平均【照度不宜《低于50l》x顶:棚的平?均照度?不宜:低,于30l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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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有视觉显示终—端的工作场所在【与灯具中垂线成【65°?~90°范围—内的灯具平均亮【度限值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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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3.】3 灯具平均亮】度限值(cd/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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