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3.】1 照《明方式?和种类
!
,
3:.1.1 照【明方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工作场《所,应设置?一般照明;
—
:
》 2 当同【一场所内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
— 3 对于!。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
》
?
4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
【。 5 —。 当需?要提:高特定区域或目标的!照度时宜采》用重:点照明
《
3.1.!2 照明种类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室内工》作及相关辅助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
》
》 2 当》下列:场所正常照明电【源失:效时应设置》应,急照明
《
:
! 1)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 》。 , 2)需《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
:
】 3)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
【3 需《在夜间非工作时间值!守或巡视《的场:所应设?置值班照《明;:
】 4 需—警戒的场所》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 《5 在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应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设【。。置障碍照《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