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3《  基本规定— 《 3.1!  照明方式—和种:类 《 3.1.!1  照明方—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工作!场所应设置一般照】。明;: —   ? ,2  当《同一场所内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 》     3!  对于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 ? :。     —4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  【   5《  当需《要提高特定区—域或目标的照度【时宜采用重点—照,。明 3】.1.?2,  照明种类—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室内》工作及相关辅助【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 】     2 【 当下列《场,所正:常照明?电源失效《时应:设置应?急照明? :  》     》  1)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       【  2)需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 !      】 ,  :。3)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   ? 3  《需在夜?间,非工作时间值守或巡!视的场所应设置【值班照明;》。 》 ,    4》。  需警戒的场所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     !5  ?在,。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应《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设,。置障:碍照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