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3  基—本规定 】 3.1 !。 照明方式和种类 ! 》 3.1.1  !照明方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工【。作场所应《设,置一般照明;— 》  :   2 》 当同一场所—内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 —     3—  对于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 — ?  :。   4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 !     》5  当需》要,提高特定区域或目】标的照度时》宜采用重点照明 】 》3.1.2  【照明种类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室内工作及!。相关辅助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 】     2】  当?下列场所正》常照明电源》。失效时应设》置应急照明 【    【    《 1)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       2】),需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 —    《  :  3)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 ?  ?   3 》 需:在夜:。间非工作时间值守或!巡视的?场所:。应,。设置值班照明;【    ! 4  需》警戒的场所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   》。  5 《 ,。在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应】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设?置障碍照《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