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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维护管理
!第十条 非—收费公路(农—村公路除《外,)交通标志标线的维!护和:增设: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所需经费列》入公路?经常养护经费—收费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维护和增设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负责》所需经费《在通行费中列支
! ? 国省》道非收费公路每年的!交通标?志标线维护和增设】。计划由市《级公路管《理机:。构于上一年提出方】案并编制预算报省】。公路管理局由—省公路管理局下【达当年计划各市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国省?道收费公路》每年:的,交通标志《标线维护和增设【计划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提!出方案?报市公路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组《织实施
— ? 已建成通车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交通标志标线的】维护和增设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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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当保持准确】、清晰、醒目、完好!维护:单位对损坏的公路交!通标志应当在—发现:后,2,4小时内予以修复、!更换;因技术等原因!无法按时修复—、更换的《应当设?置临:时交通标志对破损】、磨损的交通标线维!护单位?应当及?时漆划?
】第十二条 公【路施工路段及养【护,。作业路段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规范的施工!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维护!正常的?施,工和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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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公路》。。及公路设施遭—。受自然灾害侵—袭影响?交通安全时维—护单位?在发:现后应立即设置临】时交通标《志受损公路修复【以,后及:时按照国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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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根据国!。。家标准及交通—量的大小定》。。。期进行维护》以,保持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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