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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市!政及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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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基础与现有!的给水、排水、燃气!管(沟)道的净距】不应小于2米与已】有的电力电缆、通信!电缆或其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1.》5米
】 7.2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时自【身应配置的附属【设备用房及设施(】如电力开《闭所:、配电?房、通信、有线电视!。、计算机网络等音频!信息网交《接器、天然气—调压间或调压—器、供?水泵房、储》水池、水箱、垃【。圾收集间、污水处】理池等)不得超出建!。筑红线;消防结合器!、消火栓、室外消】防环管、各类检查井!等不得超越道路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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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在城区主、【次干:路中敷设干管同性质!的干管应同走廊综合!敷设电信电缆线与高!。压输电电缆管线【必须分开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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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各《种,地下管线最小覆土厚!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7.5 在!已有220千伏及其!以下电压《等,级的:架空电力线附—近新建?、扩建建《(构)筑《物工程在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建(构)筑—。物的:外边线距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
【。 (一)》1-10千伏—。。不少于5米》;
— (二)35】-110千伏不少】于10米;
! (三—)220千伏不【少于1?5米
】。。 7.6 新建架!。空电力线《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在城区规划区内【其导线在《最大计算弧垂条件下!与现:状地面?的垂直距离为—
: (【一)1?-10千伏不少【于9米;
【 , ? (:二)35-110】千伏不少于15米;!
(!三)22《0千伏?不少于18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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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架】空管线之间交叉【和其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垂直距离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 ? 各?种管线的《埋设: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7:.,8 市政管》线平:行敷:。设时一般遵循—如下顺序
— (【一)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远宜为电力管—。线或电信管线、【燃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 (《二)各?类管线的垂直排序】由浅入深宜为—。。电信管线、热力管小!于10K《v电力?电缆大于10K【v,电力电?缆、: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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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城区新建—主、次干路两侧每】隔8:00米设一座独立】式公:厕,;旧城改造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两座: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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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城区每0!.5-0.7平【方公里设置》一座垃圾收集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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