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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市政【及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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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基础【与现有的《。给水、排水、—燃气管(沟)道的】净距不?应小于?。2米与已《。。。有的电力电缆、【通信电缆或其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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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时自身应—配,置的附属设备—用房及设施(如电力!开闭:所、配电《房,、通信、有》线电视、计算机【网络等?音频信息网》交,接器、?天然气调压》间或调压器、—供水泵房、储水【。池、水箱、垃圾收集!间、污水《处理池等)不得【超出:建筑红线《;消防?结合器、消火—栓、室外消防环管】。、各类检查井等【不得:超,越道路红线》
】。7.3 在》城区主?。、次:干路中?敷设干管同性质【的干管应同走—廊综合敷设电信电】缆,线与高压输》电电缆管线必须【分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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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各种地下管线!最小覆土《厚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7,.5 在已有22】0千伏及《其以:下电压等级的架空】。。电力:线附近新建、—扩建建(构)筑物工!程在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建(构)筑》物的外边线距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
? 》(一)1-》10千伏不少—于5米;
【 (二【。)35-110千伏!不少于10米—;
《 (三【)2:20千伏不》少于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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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新建架空电—力线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在城】区规划区《内其:导线在最大计—算弧垂?条件:下与:现,状地面的垂》。直,距离为?
《 (一)1】-10千伏不少于9!米;
《 (【二)35-1—10千伏不》少于:15米;
【 》(,三)220千伏不少!于,1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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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架空管线之间【交叉和其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垂直距离—。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 各种?管线的?埋设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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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市政管》线,平行敷设时一—般遵循如下顺序【
】(一)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远,宜为:电力管?线或:电信管线、》燃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 (?二)各类管线—的垂直排《序由浅入《深宜:为电信管线、热力管!小,于,10Kv电力电【缆大:于10Kv电力电缆!、,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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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 城?区新建主、次干【路两侧每隔8—0,0米设一《座独立式公厕;旧】城改造?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两:座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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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城?区每0?.,5-0.7平—方公里设《置一座垃圾收集【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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