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市政及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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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基础与》现有的给水、排水】、燃气?管(沟)道的—净距不应《小于2米与已有的电!力电缆、通信—电缆或其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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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时自身】应配置的《附属设备用房—及设施(如》电力开?闭所、配电》房,、通信、有线电视】、计算机网络—等音频?信息网交接器、天】然气调压间或调【压器、供水》泵房、储水池—、水箱?、垃圾收集间、污水!处理池等)不得【超出建筑《红线:;消防结合》器、消火栓、室外】。消防环?管、各类《检查井等不得—超,越道路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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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在城区主、【次,干路:中敷设干管同性质的!干管:应同走?廊综合?敷设电信《电缆线与《。高压输电《电缆管?。线必须分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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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各种地?下管线最小覆土【厚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7.:5 :在已有220千【伏及其?以下电压等级的架】空,电力:线附近新建、扩建】建(:构)筑物工程在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建(构)筑物的!外,边线距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
! (一《)1-?10千伏《不少于5米;
】 , (二【)35?。-110千伏不【少于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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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20—千伏不少于15米】
7!。.6: 新建架空电力线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在城》区规划区内其导【线在最大计算—弧垂条件下与现状】地面的垂直距—离为
【 : ,(一)1《-10千伏不少【。于9米;
【 , 《(二)35-1【10千伏《不少于15》米;
》 《。 (三)《220?千,伏不少于《18米
】
7.7 【。架,空管线之间》交叉和其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垂【直距离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 各—种管:线的埋?设,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
7.—。8 市?政管线?平行敷设时一般遵循!如下顺序
》
? , (一)—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远宜为电力【管线:或电信管线、—燃,。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 (二)!各类管?线的垂?。直排序由浅入深宜为!电信管线、热力【管,小,于1:0Kv电《力电缆大于10K】v电:力电缆、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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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城区新建主—、次干路两侧每隔8!00米设一座独立】式公厕;旧城改造】。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两座公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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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城区每】0.5-0.7【平方公里设置一座垃!。。圾收集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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