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 冷热源及其水系统
11.7.1 空气调节冷、热源及其水系统应监测与控制下列参数:
1 冷水机组蒸发器进、出口水温、压力;
2 冷水机组冷凝器进、出口水温、压力;
3 热交换器一、二次侧进、出口温度、压力,
4 分集水器温度、压力(或压差),集水器各支管温度;
5 水泵进、出口压力;
6 水过滤器前、后压差;
7 冷水机组、水阀、水泵、冷却塔风机等设备的启停状态。
11.7.2 蓄冷、蓄热系统应检测与监控下列参数:
1 蓄热水槽的进、出口水温;
2 冰槽进、出口溶液温度;
3 蓄冰量;
4 蓄水罐的液位;
5 蓄水罐内的水温;
6 调节阀的阀位;
7 流量计量;
8 冷热量计量。
11.7.3 当冷水机组采用自动方式运行时,各相关设备与冷水机组应进行电气连锁。
11.7.4 当具有多台冷水机组时,宜根据冷负荷大小及冷水机组能耗随负荷率的变化特性确定冷水机组最优的运行组合。冷水机组的启停频率应满足机组安全运行的要求。
11.7.5 冰蓄冷系统的冷冻水侧换热器应设防冻保护控制。
11.7.6 冷源侧定流量运行时,空调水系统总供、回水管之间的旁通调节阀应采用压差控制;冷源侧变流量运行时,空调水系统总供、回水管之间的旁通调节阀可采用流量、温差或压差控制。
11.7.7 水泵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源侧定流量运行时,冷水泵、冷却水泵运行台数应与冷水机组相对应;
2 变流量运行的水系统,水泵运行宜采用流量控制方式;水泵变速宜根据系统压差变化控制。
11.7.8 冷水机组冬季或过渡季运行时,冷水机组的冷却水入口温度应通过调整冷却塔风机转速或关停冷却塔风机,调节冷却塔供、回水总管间设置的旁通调节阀控制。
11.7.9 集中监控系统宜对冷水机组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