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19-2015 建标库

11.5  除尘与净化系统

11.5.1  除尘系统监测应包括下列参数或状态:

    1  除尘设备运行状态,必要时与相关工艺设备连锁启停;

    2  过滤式除尘装置进、出口压差;

    3  脉冲喷吹除尘器清灰用气体压力;

    4  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除尘器,输灰系统故障时应报警;

    5  高温烟气进入袋式除尘器前需降温时,宜监测烟气温度并控制降温设施;

    6  环保要求监测的重点废气排放口各项参数。

11.5.2  有害气体净化系统监测应包括下列参数或状态:

    1  有毒物质排放浓度,并应超限报警;

    2  净化系统需控制的温度、压力、液位、酸碱度等工艺参数;

    3  净化设备运行状态,必要时与相关工艺设备连锁启停;

    4  环保要求监测的重点废气排放口各项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