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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居住建筑【
第3.01!条, 住:宅类型的选》择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 一、符【合国家及省规—定的居住建》筑标准;
! 二:、满足?不同户室比的—要求;
!三、因地制宜确【定住宅?的平均层数一般不】宜建高层住》宅;
四!、,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特点符合!居民的生《。活习俗;
! 五、有利》于结:合地形节约用地;
!
六、满】足城市建设面貌的】要,求
第3.0!2,条 居住》标准的选《择应考虑《以下几点
】 一、居住—建,筑面积的选》用应符合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
:
二、与居!住对象、《家庭人?口结构以及经济收】入情况相适应;
!
?。 三、综合—考虑:。。当地住宅的朝向、】通风、间距》、绿化、层数、密】度以及布置方—式,;
【四、人均居住面【积建议按7一9【M2执行
【
第3.03条【 住宅的间距【以满:足日:照,要求为标《准并:充分考虑通》风,、消防?、防震?、管道?埋设、人防工—程以及居住私密【性要求等因》素
— 一、住宅》的日照标准应根【据建筑?气候区划、城—市规模和用地条件】等,综合考虑根据我省所!处的地理位置结合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征求意见稿)我!省的居住建筑—日,照标准是
》
? 标准】。。日冬至日《;,
,
, — 有效《。时间带9~》15小时;》
! 日照时间≥—l小时;
【 : 计算【起点底?。层窗台面
—。 《 , 其计算公式为!
》 】 式中?D,日照间距《
《 — ? — H前栋住宅檐口至!地面高度
》
: 》 : ? 《 ?。H1后栋住宅的窗】台至地面高》度
? —。 : ? ? : h?当,地冬至日正午前后的!太阳高?度角
《注1.此式只适用】于,平地且住宅呈正南北!向;2?.若日照标准提高】。则D:需增大
!二、各城《市,应根据日照标准和】当地纬度及某些典型!朝,向制定本《地“居住建筑—日照间距《系数”建议将我省住!宅日照间距》系数:。定为1.2》~1.4范》围内安徽南部—地区取下限北部取上!限并根据地形、朝】。向等因素有所增减】。大中:城市的?旧区:改建地区该系—数不得小于》1,.15
《
《 三、?住宅侧面之间的最小!间距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定规定并建议】多层条式住宅不小】于,6,米点式不小于1【。2,米高层住宅不小于】15米老城区改【造酌减
【 四?、在地震烈》度大于七度的地【区其正?面间距不应小于相】邻两:栋住宅檐《。高之和的一》半加3米
【
,第,3.04条 【。住宅的朝向应满足以!下规:定
《 一、充分利用!。自,然,。采光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
】 ,二、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 , 三、保证住宅【的主要房间有较好的!。朝向;?
》 四、满足城市建筑!面貌及住宅布—置方式的要求
!
第:3.:0,。5条 ? 住宅的《通风一般应符合以】下,规定
— ,。 ,一、选用适》宜的住宅单体—和,布置方式有效地【组织穿堂风》;
—
? 二、淮》北平原、江淮丘陵】地,区,的住宅布置宜争取】。夏季东南风的利用】;
【三、江南山区住宅】布,置须重视因地形变】化,而,产生小?气候:对,住宅通风的影响【并因势利导在夏季引!风,入室;
【 四、沿》江,地区的住宅应尽【量利用夏季》江、陆的昼》夜温差?所形:成的穿堂风
—
,
第3.06【条 : 居住建筑的容【积率控制应根据造】型、层数、间—。距,。、,绿化:覆盖率及环境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应符合【表五的规定
表五!居住建筑容积率控制!表
】
! 大城市
! 中等城市
】
? 小城《市
《
】 低《层
0】.6~0.65【
《。 0.5~—0.6
》 0》.4~0.6
【
:
》
,
多层
!。 ? 0.9~》1.:。。2
》 0.7~—1,.0
?
0.6】~,1.0
【
— 多》层、高层《
《 1?.1~1.4
【
: ?0.:。8~1.2
】
—。
《
第3.》07条 住宅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 一、与住宅单【体设计、绿地—布置和道《路规划相互协—调使:之成为?有机整体;
】 : 二:、在满足日》照、通风、建筑密度!和良好?的朝向?前提下尽可能扩大公!。共,活动:场地为居民提供更多!的活动空间;
】 三、使居】民环境安宁利—于管理和治安保卫】住宅:群的组织规模—宜与行政管理—。组织相对应;—。
四、在!经济合理前提下注重!多,样化提供丰富—的建:筑景观;
【 五、便于施工!利于工程管网的敷设!。
第3.0】8,条 零?散住宅应《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建设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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