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居住《建筑:。。
第3.0】1条 ?住宅类型的选择【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及省规定的居住!。建筑标?准;:
? , 二、《满足:不同户室比的要【求;:
,
? 三、《因地制宜确定—住宅的平均层数一般!不宜建高层住—宅;
— 四?、,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特点符合居民的!生活习?俗;:
五、有!利于结合地形节约用!地;
《 , 六、满足城市!建设面貌的要求
】
第3.0【2条 居住标准】的选:择,应考虑以《下几点
!一、居住建筑面积的!选,用应符合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
》 , 二、与居住【对象、?家庭人口结构以及经!济收入情况》相适应?;
三!、综合考虑当地【住,宅,的,朝,向、通风《、间距、绿化、层数!。。、密度以及布置方式!;
? :。 , 四、人均居住面】积建议?按7一?9M2执《行
:
第3》.03条《 住宅的间—距以满足日照要【求,为标:准并:充分考虑《通风、消防、防震】、,。管道埋?设、人防《工程以及居》住私密性《要求等?因素
【 一、住宅的日【照标准应根据—建筑气候区划、【城市规模和用地条】件等:综合考虑《根据我省所处的地理!位置结合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征求意见】稿)我省的》居住建筑日》照标准是《
? 《 标准日冬至日!;
《 : 有效时】间带9~1》5,小时;
《
!日照时间≥l小时】;
!。。 计算起点底层】窗台面
! 其计—算公式为
】 — 式》中D日照间距
】。 》 【 H【前栋住宅《檐口至?地面高度
! — 【 H?1后栋住宅的—窗台至地面高度【。
》 【 , h】当,地冬至日正午—前后的太阳高度角
!
注:1.此?式只适用于平地且】住宅呈正南北向【;2.若日照标【准提高则D需增大】
,
二—。、各城?市应根据日照标准和!当地纬度及某些典】型朝向制定本地“居!住建筑日照》间距:系数”建议将我省】住,宅日照间距系数【定为1.2~1.】4范围内安》徽南部地区》取下限北《部取上限并根—据地形、朝》向,等因:素有所增减大中城市!的旧区改《。建地区该系数不【得小于1.15【
三【。、住宅侧面之—间的最小间》距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定规定【。并建议多层条式住宅!不小于6米点—式,不小于?12米高层住—宅不小于《15米?老城区改造酌减
】
四、在】地震烈度《大于七?度的地区其正面间距!。不,应小:。于相邻?两栋住宅檐高之【和的一半加3—米
:
第3》.04条 》 住宅的朝向应满】足以下规定
—
》一、:充分利用自》然采:光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
》。。 二、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
三、【保证:住宅:的主要?房间有?较好的朝向》;,
,
四、【满足城市建》筑面貌及《住宅布置方式的要求!
?
第3.05条【。 住宅的》通风一般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选用《适宜的住宅单体和】布置方式《有效地组织穿堂风】;,
! 二、淮北平—原、江淮《丘陵地区的住宅【布置宜争取夏季东】南风的利用;
! 三《。、江南山区住—宅布:。置须重视《。因,地,形变:化而产生小》气候对?住宅通风《的影响并因势利导在!夏季引风入室;
】
四、沿】江地区的住宅应尽量!利用:夏季江、陆》的昼夜温差》所形成的穿》堂风
?
第《3.06条 居住!建筑:的容积?率控制?。应根据造《型、层数、间距【、,绿化覆盖《率及环?境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应符?。合表五的规定
【
表五居住》建筑容积率》控制表?
:
》
! 大城》市
中等!城市
小!城市
?。
【
,
, ? 低层
《。
0—.6~0.65【
0.5!~0.6
—。 0.4~0!.6
【
《。。
多层
! 0.9【~1.2
【 0《.7~1.》0
0】.6~1《.0
!。
:
, 多层、高】层
1.!1~1.4
【 《0.8~《1.2
【 ?。。
:。 :
,
第3.0【7条 住宅》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
》一、与住宅单体【设计、绿《地布置和道路规划】相互协调使》之,成,为有机整体;
! 二、》在满足日照、通风】、建筑密度和—良好:的朝:向前:提下尽可能扩大公共!活动场地为居民【提供更多的活动【空,间;:
—三、:使居民环《境安宁利《。于管理和治安保卫】住宅群的组织规模宜!与行政管《理组织相对应—;
— 四、在经济合理前!提下注重多样—化提供?丰富的建《筑景观;《
—五、便?于施工利《。于,工程:管网:的敷设
【第3.08条 【零,散住宅?。应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建设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