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居住用地 — 第2.》0,1条 居住》用地选址应遵循下】列原则 》 ,  : 一、符合》城市总?体布局或分区规【划的要?求,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   二《、具有良《好的自然条件—选择适于《建设:的地形、不受洪涝威!。胁和:良好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的地】。段     三】、,具有良好卫生条件】尽可:能,。选择不?。受污染、日照通【风条件良好、自【然环境优美的地【。段 ? ,   四、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尽可能使居民接!近工作地点并—保,持与市中心区有便】捷的交通联系—   《  五、避免—有高压?线走廊穿入 —     在此【基础上应通过综【合分析、《方案比较来确定具体!。选址方?案比较内容可参【照,表一 《表一居?住用地方案》比较表 《 :。 : 内】容 — 单位 — 方案一— —方,案,二 ! ? 一、用地一般!分析 》   】   — , ,   — , !1.用地及》占用农?田情况 》 公》顷  】  【 ? : , 【 2.可容》居,住建筑面积或人数】 万【米2或万人》   !。。   【 ! 3.拟建【住宅平均《层数 》 层 【 ,   !  《 》 , 4.距主!要工:作地点的平均距【离 ? 公》里 【  【  【 : 5【.距市中心平均乘车!时间: ?。 小《时 《 : ,   】 : — , , 6.距主】要,工,。作地点的平均乘【车时间 【 小时《   ! :   】 , , 《 7.原有公】共设施利用情况【 ?   !   】  : 【 : 8.环境】评价指数 【 ?  ? , ?    ! 【 —二、技?术经济比《较  】 ,   】 , ?  —。 !1.用地准备费用】 万元】 —  《 ,   】 !2.市政工程—建设费用《 万元】   】 ?   《 ? !。 3.房《屋拆迁费用 【 万元— 》   ? 《 ,  — 》 4.—用地:征购费?用 万元! —    ! ? 】 :5.用地建设总投】资 ? : 元?/米:2 》 :  【  《 第2.0!2条 在方案比【较基础之上可根据买!。际需要做《开发:建设的先期可行【性研究工作 【 》 第2.03条 用!地平衡系《居住小区用》地构成?中的各项用地分【别占居住小区总用地!的百分比以及人均】用地水平《    》 一、参加》平衡的用地为—居住用地中的四项】基本用地其它用地】不参加平衡》    》 ,二、居住用》地平衡表的》格式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 , 三、?居住用地平衡—。指标:一般应符合表三的】规定凡因规》划要求增减的—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及规:模时其用地比例可】作适当调《整 ?表二、?居住用地平衡表【 《 — :名称 《 项【目 !用地构成 【。 现状(—。  :   ? 万人) ! 现状(     ! 万人) — ! 用地 — 比重 ! 人均 【 , 用地 】 ? 比重 《 , : 人均 】 【 ?(ha)《 (%)! 《 , (:m2/人《。) (】ha) — (%)— (m】2/:人) 》 — ? , (一)居住—用地:  【   】 》  : :  《 —  :   】。 ,。 , 】 , 1.?住宅用地 》   【 》。 , 《   !  【  :   ! , 》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 ,   —。 》    ! 》。  — 》 3》.道路用地 !。 :。  》   》   —。 :   !   【   ! : ?。 4.公共绿【地 —    !   】  —。   】 :  《 《。 》 《 ,(二)其它用地 ! ▲ 】。   【  《 , 》▲ : ,  》  【 】。 规划】。范,围用:地 ? ▲ — 》  :   !。 ▲ 】   】   《 , 注“【▲”为不参加平【衡用地的项目— 表三《。、,居住用地平衡指标】 ?。 — : 用地构成   】  :     》 名称 《 《 居住小《区, 居住】。组团 ! : ? :居住用地 【 100 ! 100 ! !。 1.住宅用地】 : 50~6】。0 70!~75 【 》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 23《~30 !10~15》 ! 》3.道路《用地 5!~10 】 4~7《 》 —。 ?4,.公共绿地》 《 5~《10 【 ,3~:8 ! 第?2.:04条? 居?住用地人均指标【一般:应符合表四的规定】若是高层住宅其用】地指标可适当降低但!用地的?下限不应《低于:16M2/人 】表四居住用》地控:制指标表 】 : , 《 名称      !。   层数》与城:市 — 住宅层数 】 大城市— 中【等城:市,。 ? 小城市— ? : , 【 ,居住小区 》 低层【 : , 23~25 ! 》≤2:5, 25】~33 《 — : 》多,层 — 15~18— : 16~2】0 【16~25 ! 【 多层》、,高层 《 1》2~14 【 13~15】。   】 】 居—住组团? 》 低层 【 18~2—0 ? , 20~2【。。。3 《 20~25 ! , , ! 多层 》 14~1!5 — 14~15 ! , 1?4~2?0 【 《。 多层—、高层 【 10~》13: —1,0~:。13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