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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 居—住用地 第】2.:01条 居住用地选!址应遵?循下列原《则  《。   一、符合【城市总体布局或【分区规划的要求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  二、《具有良好的自然条】件选:择适于建设的地形、!不受洪涝威胁—。和,良,好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的地段 【    《 三、具有》良,好卫:生条件?尽可能选择不受污染!、日照?通风条件良好、自然!环境优美的地段【     四、】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尽可《能使居民接》近工作地点并保【持与:市中心区《有便捷的交通—联系  》   五《、避免有《高压线走廊穿入 】     在—此基础上应》通过综合分析—、,方,案比较来确定具体选!址方案比较内容【可,参照表一 表一】居住用地《方案:比较表 【 — , 内容 — 单位 — 方案一】 ? 方案二— — 】一,、用地一般分析 】 ,   】 ?    ! 】 1—.用地及《占用农?田情况 【 :公顷 —   !  — — : 2.可容居住【建筑面积《或人:数 》 万米2或万人 ! , 《  【  ! 》 3.拟建住—宅平均层数 】 层 【 ,   】   【 !4.距主要》工作地点的平—均距离 《 ? 公里 【   !   ! 《 ?5,.距市中心》平均乘车《时间 小!时 :   !   ! — 6.》距主:要工作地《点的平?均,乘车时间 【 小时 —。 《   《 :   】 — , 7.原有公共】设施利用《情况 —   《。 :   】   ! 《 :。 8.环境—。评价指数 】 :    ! :   — 】 , 二、》技术经济比》较 ?   — ?   】   】 : ? 1《.用地准备费—用 — 万元 【   !  — !2.:市政工程建设费用】 万元 !   【   【 — 3】.,房屋:拆迁费用 》 万元【  【   】 《 : 》。 4.用》地征购费用》 ? ,。。 :万元 ?  — —  ! —5.用地《建设总投资 】。 : 元:/米2 【  ?  【。 《 第2.02!条 在方案比较【基,础之上可《根据买际需要做开】发,。建设的先《期可行性研究工作 ! : , 第2—.,03条 《用地平?衡系居住小区用地】构成:中的各项用地分【别占居住小区总【用地的?百,分比以及人均用地水!平     一】、参加平衡》的用地为居住用【地中的四项基—本用地其它用—地不参加平》衡   》  二、居住用【地平衡表的格式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     三、居住!。用地平衡指》标一般应符合—。表三的规定凡—因规:。划要求?增,减的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及规模【时其用地《比例可作适当调【整 表二、—居住用地平衡—表 】 《 名称 《 》。 项目 — :。 用地构成】 》 现状(  — ,   万《人) 《 现状(  ! ,   ?万人:) — , 】用地 【 比重 】 人均 — 用地》 —。比重 人!均 : ,。 ! (ha) !。 (%—。) : : (m2/人】) : (h【a) 》 (%) 【 《 (m2/人) ! , 》 (一】)居:住用地 》 ?  : , 》  【 , —   】。 ?   》 ? 】 1.住宅用【地 》   — ,   《   【   】   !。   《 ? ? ?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 :   【   —   【   】   】 ? ? 3.》道路用地《 《 :  《   【  《 —。   】 :   ! ,。 《 4—.公共?绿地 【   【  : ? , , ,  —   ? ?   》 ,   ! — (二)其它】用地 】▲, : ?   》   】。 ▲ —   】   — ! 规划范》围用地 《 《 ▲  ! , ?   !▲ 《。 , ,    ! ? ? :注“▲”为不—参,加平衡?用地的项目 表】三、居住用》。地,平衡指标《 , ! 用地构成 【。 ,     》    名称 【。 ? 居住小区— , 居—住组团 【 , ? : : , 居住用《地 — 100 — 10—0, !。 : , 1.住宅用地 ! ?。 , 50~60 ! ?70~75 ! ?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23~30 ! : ,10~15 【 ? , — 3.道》路用地 《 5~【1,0 》 4?~7 》 》 4.】公共绿地《 5~】10 】。3~8 】 ? 第2.04条】 居住用地—人均指?标一般应《符合:表四:的规定若是高层【住宅其用地指标可】适当降低《但用地的下限不应】。低于1?6M2/人》 表?四居住用地》控制指标表 ! 】名称     【   ? 层数与城市 【 住宅【层,数 : 《 大城市 】 中?等城市 】 ,小城市 ! , 《 ,。 居住小区— 《 低层《 ? 23~25】 ≤2】5 《 25~33】 — : : 多》。。层, : 《。1,5~18 【 , 16~2—0 — 16~《25 ! — 多层、高层 ! 1《2~14 》 13~】15 ? ?   】 ? 居住】组团 低!。层 — 18~20 ! 20~23】 20】~25 !。 多!。层 1】4~15 【 : 14~15— 14】~20 《 , ? 《 多层、】。高层 【。 10?~1:3 10!~1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