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二章 居住用!。。地 第—。2.0?1条 居住》用地:选址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城市:总体布局或》分区规划的要求【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二、具!有良好的自》然条件?选择适于建设的【地,形、不受洪》涝威胁?和良好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的地段 【    《三、:具有:良好:卫生条件尽》可能选择不受—污,染、:日照通?风条件良好、自然】。环境:优美的地段   !  四、《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尽可能使居民接!近工:作地点并保持与【市中心区有便捷【的交通联系》    》 五、避免有高压线!走廊穿?入 ?    在此基【础上:应通过综合》分析、方案》比较来确定具体选址!方案比较内容可【参照表一 》 表一居住用地【方,案比较表《 】 , 内容 【 单位 】 方》案一 方!案二: 【 : 一、【用地一般分析—   】。   【 :  《 》 】 1.用地及占用农!田情况 】 公顷 — ?   】 , ! 2.可容】居住建筑面积—或人数 】 万米2或万人 ! :   — ,  ? : 》 , : ? 3:.拟建住宅平均【层数 ? 层 【   【  — 【 4】.距:主要工作地点的【平均:距离 《 : 公里 【   【 :   【 《 ? 5.距市—中心平均乘车时间 ! 小时【 ? ?   】 !。 《 6.距主》要工作地点的平【均乘:车,时间: , 小—时 : 》   】 — : ?。 7.原—有公共设施利用情】况 》   《   !   ! 《。 《。 8.环境评价【指数 》  《 《   《   ! ! 二、技术经【济比较 》 :  ? 《   》 , :。。   》 【 1.用地准!备费用 】 ,万元:   】。 《   】 ?。 ,。 《2.市?政,工程建?设费用 — 万元 — ,   【  》 】 3.】房屋拆迁费用— , 万—元, : ? ,   】 】 4.用!地征购?费用 》 : 万元 — ?  —   ?。 , — 5【.用地?建设:总投资 !元,/米2 《   】   — 《 第2.02条! 在方案比较基【础之:。上可根据买际需要做!开发建设《。的先:期可行性研究工作 ! , 《 , ,第2:.,。03条 用地平衡】系居住小区用地构成!中的各项用地—分别:。占居住小区总用【地的百分比以及【人均用?地水:平, :    一、参加平!衡的用地为居—。住用地中的四项基】本用地其它》用地不参加》平衡 《    二、居住用!地,平,衡表的格式》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    《三、居住用地平衡】指标一般应符—合表三的《规定凡因规》划,。要求增减的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及》规模:时其用?地比例?可,。作适当调整 表】二、居住用地平【衡表 】 , , 名》称 】 项:目 !用地构成 — 现状(【   ?。   万人) ! : 现状(  —    《万人) ! — 用?地 比】重 — 人均 【 用地 》 , 比重 】 人均 】 【 ? :(h:。a) 】。(%:) 【(m2/《。人,) (】ha) — (%)— (【m2/人) 】 】 (一)居【。住用地 !。   】   】 ?   【   】  : , ! : 1.住宅用地 ! :   【。   !   —  ? —  《。   — 》 : ?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 :   !    !  【 《   】 !3.道路用地 【 《   《   】 ?。  【 ,  【 , ,   ! , 》 4.—公,共绿地 《 , :。 :  》   —  《 》    ! ,。 ,。  》 》 《 (二【)其它?用地 《 , ▲ 》 ?   《 :   》 ▲ 【 , :   】   — , 》 规划范围】用地 《 ▲》 ,   】   — : ▲ 】。 :  ?   】 注“【▲”为不参加平衡用!地的项目 表【三、居住用地—平衡指标 》 》 ? : 用:地构成      !     名称 ! 居住小区】 居住】组团 【 【 居住用地 【 《 1:00 【 10?0 ! 《 1?.住宅用地 — 50~6!0 《 70》。。~75 》 , ?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23~3《0 — 10?~1:5 ! ? 3.道路用】地 《 5~10【 ?。 4~7 ! 《 ? 4.公【共绿地 》。 5~10】 ? 3~8—。 — , 第2.04条! :居,住用地人均指—标一般应符合表四】的规定若是高—层住宅其用地指标】可,适当降?低,但用地的下限不【。应低于16M—2/人?。。 , 表四居住》用,地控:。制指标表 》 , — , ?名称     【    层数与城】市 【住,宅层数 !大城市 !中等城市 【 小《城市 《 ! 居住小区【 —。低层 】23~25 】 , ≤25 【 25~【33 【 ? , ,。 多层 【 : , 15~18 】 《 ,16~2《0, 》 16~《25 《 】。 《多,层、:高层 【 1:2~:14 1!3,~1:5 《  《 ? 《 居住!组团 【 低层? 18】~20 】 2:0~23 — 20~2】5 ! 多层 ! 14~】。15 ? ?。 14~15【 : , 14~—。20 【 【 多层、》高层 》 10~13 ! , 10~13!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