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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地?产转:。。让 《 第八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增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 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包括下列情形【 ?     (一)房!地产交换、继承【、遗赠; 》    — (二)企》业被收购、兼并或者!合,并、分立; 【  ?  : (:三)其他合》法转让情形》 , 第九!条 房地产转—让时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 : 第—。十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  《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 》 :  :  (二)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     —。(三)?。权属:有争议?的; 《    》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 (五)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   (六》)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第【十一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证】书使用?权证书; 】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   ?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第十二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 :。。 第十三条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房地产的基本情!。况、成交《价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使用性质《和剩余使用年限等】内容 !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公《示 :     【(一)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 —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土?地使用权证; 】 ,  :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五)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六)?其他 》。   ?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还应当】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经,济适:用住房还应当公示价!格批准文件 ! ? 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向商品房所【在地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 ,   (二)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 》。    (三)【完成建筑物主体工】程三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商?品,房所在地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广告【内容应当合法、真实!、科:学、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宣传   】  :商品房?销,售,广告应当载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商品房价格、—环境、质量、—交付使用日期等内容!商品房预售广告还】应当载?明预售许可证文【号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还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广告:中载明其机构—名称 — 第十七条】 商品房预售必须用!于预售项目的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预售款!专用帐户 【 ? 第?十八条 商》品房现售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商品房所!在,地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核准手》续 》    (一)已】通过竣工《验收;?     (!二)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能够?落实; —     (—三)进行过基本装修!具备入?住条件;  !   (四》)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第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应当说明商品【房的质量、设备【、装修及环境—设施情况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的商—品房应当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条【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与样板房及!其说:明的:情况一致《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的商品房】。与设:计图纸、合同—约,定、样板房及其说明!的情况不一致的买受!人有权退房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资料报送!商品房所在地—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国家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 ? 第二十一条】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面积误差处理方式!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  当事人》对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与实际【交付的?面积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机构进行测绘 【 ? 《第二十二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同类【房地产市场平均价格!的按:照评估价格计征【税费 》     》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居民住宅价格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 , —。第二十四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