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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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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地震:灾,。害发生后《省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财政、【发展改革、》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民政、卫》生,、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为地震应《急救援、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 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结果应当经】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后?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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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受灾群【众的过渡性安—置,工作:并采取相《应的防灾、防疫措】施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受灾群!众的:。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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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以及志愿《者做好救助、救治】、康复、保险—理赔:、财产确认、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心理援助—、法律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
!。 第三十《一条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省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及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地:。震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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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利—、交:通,等,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地【震,。活动对相关建设【。工程破坏机理—。的调查评《估为建设工程采取有!效抗震设防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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