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五条 房屋权】属登记是《。指登记?机关根据《房屋权?利申请人的申请对】其房屋所有权和【由,房屋所有《权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以及保障其将来取】得该:物权进行登记—发,证依:法确认房屋》权属关系《的行为
! 房屋《权利: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房屋权》属登记?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 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他【项权利以及》对,房屋权?利,进,行预告登记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第《六,条 房屋权属登记】分为
! (一)总登记【;
《 : (二)所【有权登记《;
? (【三)他项权利登记;!
(!四,)预告登《记
!房屋:权属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进行的统一登记】
【 房屋所《有权:登记包括《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包括房屋抵押权和】典权的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 , ?预告登记包括预购商!品房、未预售的【在建商品房的所【有权和?抵押权的《预告登记及其注销登!记
!第七条 房屋权利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
【 房屋权属证书是】房屋权利人》依法拥有的》。合,法凭证分为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和【预告:登记:证
— , 禁?止伪造、涂》。改、买卖房屋—权属证书
【
?。 第?。八条: 房屋权利》。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房》屋权利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明
【。。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
(一!)新建房屋的—;
:
(二!)继承、遗赠房屋】的;
! (三)《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判决、裁定!使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 (四)【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裁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 ? (《五):。未设:定他项权利的房屋所!有权人本人姓—名、自?身名称或者》房屋用途、门牌号】、结构、面积发【生变化的《;,
】(六)?注销未设定他项【权利:的房屋所有权的【;
》 (七)【办理预购商品—房或者未预售的在建!商品房所有权—预告登?记的;?
— , (八)注销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或—。者,未预:售的在?建商品房所有—权,预告登记的;
!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事【人共:同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 : , (《一)买卖房屋的;
!
(】二)交换房屋的;
!
— ,(,三)赠?与房屋的;
】 (四)】划拨房屋的;
【
》 (五)分割、】合并房屋所有权【的;
《 (六)!变更、注销设定【他项权利的房—屋所:有权的;
【 : , (七)抵押【房屋:。的;
》。 , : (八《),以房屋?设典的;《
(!九)转移《、变更、注销房屋他!项权利的;
【。 《 , (:十):办理预?。购商:。。。。品房或者未预售【的在建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
【
》 (十一)注销办!理过抵?押权: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所有权预】。告,。登,记或者?未预售的在建商【品房所?有,权预告登记的;
】
: 》(十:二)注销预购—商,品,房或者未《预售的在建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
—。。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一条 房屋权利申请!。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采取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房屋:权属证书
【
》第十二条 》从事房屋权属登【记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
第十》三条 登记》机关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房》。屋权属登记
! (一—)受理?登,记申请;
】 , (二)权属】。审核;
】。 (《三)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 登记机】关进:行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还应当进行实地查勘!和公:告登:记机关进行其他房屋!权属登记的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实—地,查勘或者公》告
?
第十】四条 登记机关受】理房:屋权属登《记申请凡权》属清:。楚、资料齐全的【应当在?下列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发—证工作
《
: (—一)所有权》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 , (二)抵押权和】典权的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屋他项权!证;:
】(三)?所有:。权,、抵:押权的预告登记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核发预告》登记证;《。
(!。四)注销登记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核准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
? ,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受理—房屋:。权属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不能按期提【交证明?材,料的:;
》 《(二:)按照规定需—要补:办,手续的?;
《 : (三)房【屋权属?纠纷尚未解决—的;
?
》 (四《),。属违法建筑》或者临时建筑的;】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权属清—楚、资料齐全后【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
:。
第十六—条 已?建成的房屋其所有】权未经初始登记的不!得办理?与该房屋有关—的其他房屋权—属登:。记
】 第:十七条 《登记机关应》当,建立房屋权属登【记,册并永久保存
! 房屋权属!登记册应当载明【房屋:的坐落房《屋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房屋的取得方式【、用途、结构、面积!房屋权?利的转移《、变更、《注销和?限制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所确定》的权属?关系等内《容
《 ? 登记《机关应当向当事人】提,供查阅、复制—。和抄:录房屋权利登记资料!的,便,利同时应当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保】守秘:密
】 第十八条 房屋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发?现,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权:属登记册记载有误】的应当持与房屋【权属相关的材料申请!更正
?
登】。记机关发现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权属【登记册记载》有误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当】事,人核实后予以更【正;:房屋权属证书确实有!误而当事人拒—不交回的登》记机关有权公告【该房屋权属》证,书作废并对》房屋权属《登记册记载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第十:九条: ,。房屋权属证书—灭失的房屋权利人应!当及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登:记机关应当在—核查:档,。案后发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无【。异议的登记机关应】当在5 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补发”—字样自补发之—。日起:原房:屋权:属证:书作:。废;有异议的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的房】屋权利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换发登记机》关换:发房屋权《属,证书前应当查验并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