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规范房屋》权属登记行为维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城市房屋权属实】行登记?发证制度
— 》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 ,
: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单设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