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
—
,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不进行招!标、邀请《招标或者自》行招标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
,
《 第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在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
】 :指定:媒介发?布前款规定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但发布】。国际招标公告的【除外
【
?第八条?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
招】标人不?得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
—。第九: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
第【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超越代理权》限,接受招标代理业务
!
, : ? 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权限范围应当在招!标代理合《同,中具体载明
—
《 招标代理机】构,超越:。代理权限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第《十一条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提供】支付担保
— : ,。 招标人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经济】补偿: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补》。偿的具体标准
】
》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不得少于—5 :日其出售《价格按?照省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20】 日
! 第十三条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 》个或者经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 重新组织】招标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经原招标》方案核准部》门批:准可以改变招标方】式或者不再进行招】标
》。
第》十四条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带资】、垫资等手》段参加投标
—
【第,十五条? 禁止下列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行为
【 ,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
! 》 (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
—。。 ,。(三)投《标人之间进行—内部竞价先》内定:中标:人再参加投标—;
? (四】)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行为
!
,。
第十】六条 禁止下—列,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
《。 》(一)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内容《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更改投标文件—;
!(二)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 (三《)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
!。
》 (四)预—先内:定中标人;
【 (五)【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