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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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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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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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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 :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 ?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 ?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本省实际出发需要】作补充规定的—由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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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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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工《程建设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招标方—案的核准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有关手续的应当【先,履行手续取得批准】
【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设立!审批、核准》、登记等涉》及招标投《标的行政许可事项】。;已经?设立的一律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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