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四十【九条开发建设—住宅区、《城市街道《、商业网点、集贸市!场、旅游景点、文化!、体育、《车站、码头、—。飞机场、停车场等】公共建筑和》场所:,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 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 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与配套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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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环:境卫生?设施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毁或:者,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第五十一条公!共厕所应当》合理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
】 : ?公共厕所应》当统一设置》。明显:、规范的标识和指示!牌,专?人负责保洁,—不得收费
— ? 举办大型户外!活,动时,举《办单位应当设置足】。够的:临时公共厕所
】
《 第五十二条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分类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建立—垃圾处理《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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