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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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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开《发建:设住宅区、》城市街道、商业网】点、集贸《市场、旅游景—点、:。文化、体育》。、车站、码头、飞机!场、停车场等公共】建筑和场所,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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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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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与配套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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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环境卫《生设施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毁》或者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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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条公共厕所应当!合理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
》 公共【厕所应?当统一设置明—显、规范的标识和指!示,牌,专人负》责保洁,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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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办大型》户,外活动时,举办单】位应当设《置,足够的临时》公共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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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分】。类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厂)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建《立垃圾处理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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