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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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开发建设住》。宅区、城《市街道、《商业网点、集贸市】场、旅游《景点、文化、体育、!车站:。、码:头、:飞机场?、停车场等公共【建筑和场所,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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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 : 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与配套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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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环境卫生设施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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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毁【或者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十一条公共厕【所应当合理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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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厕【所应当统一设置明】显、规范的标识【和指示牌,专—人负责保洁,不得收!费,
举!办大型户《外活动时,举办【单位应当设置足够的!临时公共《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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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二条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分类?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厂)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建立垃圾处理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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