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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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套内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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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1.《1条制定明确—要求每套住宅—至少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四个》基,本空间具体表—现为:独立门户《套型界?。限分明不《允许共用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及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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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3.3条制定要求!。厨房应设置相应的设!施或:预留位置合理布【置厨房空间对厨房】设施的要《求各有侧重如—对案台、炉灶侧【重,于,位置和尺寸对洗涤池!侧重于与给排水系统!。的,连接对排油烟机侧】重于位置和通—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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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4.3条制【定增加了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餐》厅上层的《。要求增加了局部墙面!。应有防水构造的要】求在近年《房地产开发建设【期间开?发单:位常常要求设计者】进行局部平》面调整此时如果忽】。视本规定常会引起】住户的?不满和投诉本—条要:求进:一,。步严格区别套—内外: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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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4.1条、】第3.4.2条制定!要求卫生《间应设置相应的设】施或预留位置设置设!施或预留位置—时应保证其位置和】尺寸准确并与给排】水系统可靠连接为了!保证家庭饮食卫生要!求布置便器的—卫生间?。的门不直接》开在厨?。房内
5!.1.?5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7.2条、》第3.7.3条及第!3.:9.1条《制定集中表述对窗台!、阳台栏杆》的安:全防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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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应有一】定高度?才能防止坠落事故】我国近期因设置低】窗台引起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明确规【定“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当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
】 ?根据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本条按—住宅层数提》出,了不同的《阳台:栏杆净高《要求由于《封闭:阳台不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故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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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大:。于0.11m时才能!防止儿童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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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6?.2条、第3.6】。.3条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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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对住宅室内净高!、局:。部净高?提出要求以满足【居住活动的》空间:需求根据普通—住,宅层高为2.8【0m的要《。求不管采《用何种楼《板结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低于】2.40m的要求容!。易达到对住宅装【修,吊顶时?不应忽视此净—高要求局《部净高是指梁底处】的净:高、活动空》间上部吊柜的—柜底与?地,面距离等一间—房间中低于2.4】。0m的局部净—高的使?用,面积不应大于—该房间使用面积【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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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者在坡屋》顶下活动《的心理需求比在一般!平屋顶下低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若净高低于】2.10m的使用面!积超过该房间—使,用,。面积的1/2将【造成居住者活—动困:难
【5.1.7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7.5【条制定?阳台是用水较—多,的地方?其排水处理好坏直接!影响居民生活—我国新建《住宅中因上部阳【台排:水不当对下》。部住户造《成干扰?的事例?时有发生《为此:。要求阳台地面—构造应有排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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