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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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套内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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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1.1条制定明确】要求每套住宅—至少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四个基本空间具!体表现为独立—门户:套型界限分明不【允许:共用: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及!卫生:间
5.!1.2 《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3【。.3条制定要求【厨房应设置相应的】设施:或预留位置合—理布置厨房》空,间对厨?房设施的要求各有】侧重:如,对案:台、炉灶侧重于位置!和尺寸对洗涤池侧重!于与给排水系统的】连接:对排油烟机侧重【于位置和通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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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4.3!条制定增《加了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餐厅?。上层的?要求增加了》局,部,墙面应有防水构造的!要求在近年》房地产开发建设期】间开发单位常常【。。要求设计者》。进,行,。局,。部平面?调整此时如果忽视本!规定常?。会引起住户的不【满和投诉本》条要:求进一?步,严,格区:别套内外的界限【
5【.,1.4 《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4.》。1条、第3.4.】2条制定要求—。卫生间应设置—相应的设施或预留】位置:设置设施或》预留位置《时应保证其》。位置和尺寸准确并与!给排水系统》。可靠连接为了保证家!庭饮食卫生要求【布置便器的卫生间】的门不直《接开在厨房》内
5.!1.:5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7.2条、第—。3.7?.3条及第3.【。9.:1条制定集》中表述?对窗台、阳台栏【。杆的安全《防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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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应,有一定高度才能防止!坠落:事故我国近期因设置!低窗台引起》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明确规定《“,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当: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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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本条按》住宅层?数提出了不同—的阳台?栏杆:净高要求由于—。封闭:阳台不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故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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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大于0.1【1m时才能防止儿】童钻出
!5.1.6 —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6】.2条、《第3.6.3条【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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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对住宅室内净高、局!部净高提出》要,求以满足《居,住活动的空间需求】。根据普通住》宅层高为2.80】。m的要求不管采【用何:种楼板结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低于2.!40m的要求—容易达?到对住宅装修吊顶】。时不应忽视此—净高要求《局部净高是指梁【底处的?净高、?活动:空间上部吊柜的【柜底与?地面距?离等一间房间中低】于2.40m的【局,部净高的使用面积】不应大?于该房间使用面积的!1/3
! 居住—者在坡屋顶下活动】的心理需求比在一般!平屋顶下低》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若净高低于!2.10m的—使用面积《超过该?房间使用面积的【1/2?将,造,成居住者活动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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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7.5!条制定?阳台是用水》较多的地《方其排水《处理好坏直接影【响居:民生活?我国新建住宅中因】上部阳?台排:水不当对《下部住?户造成?干扰的事例时有发】生为此要《求阳台地面构—造应有排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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