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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建】筑 ! 5.1  套】内空间 【 , 5.1.【1,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1.1《条制定明确要求每】套住宅至少》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四:个基本空间具—体表现为独立门户】套型界限分明—不允:。。许共用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及卫生间》 —5.1.《2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3.3条制定—要求厨房应设置【相应的设施》或预留位置》合理布置《厨房空?间,对,厨房设施的要求各】有侧重如对案台、】炉,灶侧重于位》置和尺寸对》洗涤池侧重于与给排!水系统的连》接对排油烟》机侧重于位置和【通风:口 》 5?.1.3 》。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4《.3:条,制定增加了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餐厅上层的—要求:增加了局部墙—面应有防水构造的】要求在?近年房地产开发【建设期间开》发单位常常要求设计!。者进行局部》平面调整此》时如:果忽视本《规定常会引起—住户的不满和投诉】本条要求进》一步严格区别套内外!的界限 》 5.1.4!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4【.,1条、?第3.4.2条【制定要求卫生—间应设置相应的设】施或:预留位置设》置设:施或预留位置—时应保证其位—置和尺寸准确并【与,给排水系统可—。靠连:接为了保证》家庭饮食卫》生要求布置便器的】卫生间的《门不直接开在—厨房内 《 5.1.!5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7!.2条、第3—.7.3条及第3.!9.1条《制定:集中表述对窗台【、阳台栏杆的安全】防护要求 —    【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应有一定高》度才能防止坠落事】故我:国近期因设置低窗】台引起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明《确规定“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当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 【  : ,  根据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本条按住宅【层数:提出了不同的阳台】栏杆净高要求由于】。封闭阳?台不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故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  《  :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大于0.》。。11:m时才能防止儿童钻!出 5】.1.6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6.2条、第—3.6.3》条,制定 《 : ,     本—条对住宅室内净【高、局部《净高提?出要求?以,满足居住活动的空】间需:求根据普通住宅层】高为2.《80m的要求—不管采用《何种楼板结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低于2.40m【的要求?。容易达到对住宅【装修吊?顶时不应《忽视此净《高要求局部净高是指!梁底处?的净高、活动空间】上部吊?。柜的柜底与地面距】离等一间《房间中低于2.40!m的局部净高的使用!面积不应大》。于该房间《使用面?积的:1/3 【     —居住者在《坡屋顶下活动—的心理?需求:比在一般平》。屋顶:下低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若净高》低于2.10m的】使用:面,积超过该房间—使用面积的1/2】将造成居住者—活动:困难 】5,.1.7《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7.5条》制定阳台是用水较多!的地方其排水—处理好坏直接—。。影响:居民生活我国新建】住宅中因上部阳台】排,水不:当对下部住户—造成干?扰的:事例时有发》生为此要求阳台【地面构造应有排水】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