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  建筑 ! 5!.1  套内—空间 【 5.1.1】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1》。.1条?制定明?确要求每套》。住宅至少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四个基本空间【具体表现《为独立门户套型【界限分明不允—。许共用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及】卫生间? —5.:1.2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3.3?条制定要求厨房应】设置相?应的设?施或预留《。位,置合理布《置厨房空间》。对厨房设《施的要求各》有,。侧重如对《案台:、炉灶?侧重于?位置和尺《寸,对洗涤池侧重于【与给排?水系统的连接对排油!烟机侧重于位置【和通风?口 ? :。 5.1.3 】。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4.3条制定增加了!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餐厅上【层的要求增》加了局部墙面应【有防水构《造的要求在近年房地!产开:发建设期间》开发单位常常要【。求,设计:者进行局部平面调】整此时?。如果忽视本规定常】会引起住户》的不满和投诉本条要!求,进一步严格区别套】。内外的界限 — 》5.1.4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4.1条、—第3.4.2条制定!要求卫生《间应:设置相?应的设施或》预留位?。置设置设施或预留位!置时应?保证其位置和尺寸准!确并与给排》水,系统可靠连接为了保!证家:庭饮食?卫生要求布》置便:。。器的卫生间的门【不直接开在厨—房内 ? , 5.1.】5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7.!2条、第3.7【.3条及《第,3.9.1条制【定集中表述》。对窗台、《阳台栏杆的》安全防护要》。求 【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应有一》定高度才《能防止坠落》事故我国近期—因设:置低窗台引起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明确规》定,“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当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 》   《  根据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本?条按住宅层数提出】了,不同的阳台栏杆净】高,要求由于封闭阳台不!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故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大—于0.?。11m时才能防止】儿,童钻出 》。 5.1【.6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6.2条、【第3.6.3条制定! :     】本条对?住宅室内净高、局部!净高提出要求—以满足居住》活,动的空间《需求根据普通—住,宅,层高为2.8—0m的要求不管【采用何种《楼板:结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低于:2.40m的要求】容易达到对住宅装】修吊顶时不应忽视此!净高要求局部净高是!指,。梁底:处的:。净高、?活动空间上部—吊柜的柜底》与,地面距离等一间【房间:中低于2.4—0m:的局部?净高的?使用面积《不应:。大,于该房?间使用面积的—1/3 【     居【住者在坡屋顶下活】动的心?。理需求比在》一般平屋《顶下低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若!净,高低于?2.10m的使用】面,积超过该房间使用面!积的1?/2:。将,。造成居住者》活动困难 ! 5.1.7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7.5条制定阳台!是用水较多的地方】其排水处理好坏【直接影响居》民生活?我国新建《住宅:中因上部《阳台排水不当对下部!。住户造成干扰的【事,例时有发生为此要求!阳台:地面构造应有排水】。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