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 公【共部:分
】
5.2.》1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4.1.【。4条、第4.2【.2条制定》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不足或局部净高过低!将严重影响人员【通,行及疏散安全本条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提出:了通道净宽和—局部净高的最低要】求
》
5.2》.2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4.2.1条制定!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处?一般都是交通—和疏散通《道人流较为集中故】临空处栏杆高—。度应能保障》安全:。本条按住宅层数提出!了不:同的栏杆《净,高要求
】。
5.2《.3 ?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4.1.2条!、第:4.1.《3条、第4.1.5!条制定集中》。表述对楼梯》的相关要求》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从—安全防?护的:角度出发本》条提出了减缓—楼,梯坡度、加强栏杆】安全性等《要求住宅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的规定与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对楼!梯梯:段宽度?按人:流股数?确定:的一般规定基本一致!同时考虑到实际【情况对?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要求:放宽为不《小于1.《00m
!5,.2.4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4,.5.4条、第4.!。2.3条制定提出住!宅,建筑出入口》的设置及安全措【施,要求
?
:
【。为了:解决使用功能—完全不同的》用房在一起时产生的!人流交叉干扰的【矛盾:保证防火安全疏散要!求住宅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分开布置—分别设?置出入口《将造:成,建筑面积分摊—量增加这是正常情】。况应在工程设—计前期全面衡量【不可:因此降低安全要【求
:
】 为防止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上【坠物:伤人要求对其下【部,的公共出入口采取】防护措施如设置雨】罩等:
—5.2.5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4.1.6—条制定针对》当前房地《产开发中追求—短期经济利益—牺牲居住者利—益的现象为了维护公!众利益保证居住者】基本的居住条件严】格,规定了住宅须设【电梯的层《数、高度要》求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若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住【宅建筑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超过!。1,6m可不设电梯【
《
5.2.6 】。 根据居住实态【调查随?着居住?生活模式《变化住?宅,管理人员和各种服】务人员?。。大量增加若住宅【建筑中?不,设相应的卫》。生间:将造成公共卫生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