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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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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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 医院应根据其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医院性质】以及部门、》科室的?功能要求确定在【全院或局部实施采暖!与通风、普》通空调或《净化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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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采用散热】器采暖时《应以热水为介质不】应采用蒸气供水【温度:不应大于《85:℃散热器应》便于清洗消毒
【
7.1】.3 符》合,本规范表7.2.】2规定的Ⅲ级、Ⅳ级!。洁净用房应采用【板式或光管式—散热器采暖且—应采取防护、—防,。尘措施
!7.1.《4 : 室内采暖计算温度!可按表7.1—。.,4,的规定选取》。。
表7】.1.4 室—内采:暖计算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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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5 当】采用自然通风时中】庭内不宜有遮—挡,物当有遮挡》物时宜?辅之:以机械排风气候条件!适合地区可利—用穿堂?风应保持清洁区域位!于通风?的上风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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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 凡产生《气味、水气和潮【湿作业的用房应设】机械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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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空调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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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应根据【室内空调《设计参?数、:医疗设备、卫—生学、使《用时间、空》调负荷等要求合理】分区:;
】 : 2 《各功能区域宜独【立宜单独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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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各空调【分区应能互相封【闭并应避《免空气途径的医【院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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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洁净?度要求的房间—和严重污染的—。房间应单独成一【个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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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无特殊要求!时不应在空调机【组内安装臭氧等消毒!装置不得使用淋水式!空气处理装置
【
7.1.!9 空调机组宜】设置在便《于日常检修》及更换的机房—或设备夹层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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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0 【。采用集中空调系统】医疗用房的送风量】不宜低?于,。6次/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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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1 ! 集中?空调:系统和风机盘管【机组的回风口必须】设初阻力小于50】Pa、微《生物一次《通过率不大于—1,0%和颗粒物一次】计,重通过率不大于5%!的过滤设备
【
7.1.1!2 当室》外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年均值未】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中二类区适用—的二级浓度限值时】新风采集口应至少设!置粗效和中效两级过!滤器当室外》PM1?0,超过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时应再增—加一道高中效过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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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3 医》疗用房的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量每人不》应,低于:40m3/h或新】风量不应小于2次】/h:对人员多的场所经】过经济?和技术比《较宜:变新风量《。运行
7!.1.14 【核医学检查室、【放射治疗室、病理取!材,。室、检验科、传染】病病房等含》有害微生物、有害】气溶胶?。。等污染物质场所的排!风应:处理达标后排放
】
7—.1.15 【没有特殊要求的排】风机应?设在排风管路末端使!整个管?路为负压
】
7.1.1【6 ?。医院暖通空调设【计(包括冷热源)应!在保障诊疗与感【。染,控制的前提下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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