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
!
?
7.1 一般】规定:
:
—7.1.1》 :医院应?根据:其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医院性质以【。。及部门、科室的【功能要?求确定在全院或【局部实施采暖与【通风、普通空调【或净化?空调
?
7—.1.2 采【用散热器采暖时应以!热水为介质不应采用!蒸气供水《温度不应大于85℃!散热:器应便于清洗消毒
!。
《
7.1《.,3 ?符合本规《范,。表,7.2.2规定的】Ⅲ级、Ⅳ级洁净【。用房应采《用板式?。。或光管式《散热器采《暖且应采取》防护、防尘措施
!
7》.1.4 —室内采暖计》算,。温度可按表》7.1.4的—规定选取《
表【7.1.4》 室内采暖计算温】度
《。
》。
7.1.】5 当采用自然通!风时中庭内》不宜有遮挡物当【有遮挡物时》宜辅之以机械—排风:气候条件适合—地区可利用穿堂风应!。保持:清洁区域位于通风】的上风?侧
—
7.1.6 凡!产生气味、》水气和潮湿作业的用!房应设?机械:排风
《
?
7.1.7 空!调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根—据室内?空调设计参》。数、医?。疗设备、卫生学、使!用时间?、空:调,负荷等要求合理分】区;
【。
? :。2 各功能—。区域宜独立宜单【独成系统;
—
?
3【 各空调分区应】能互相封闭并应避免!空气途径的医院感】。染;
】 , 4 —有洁净度要求的房】间和严重污染—的房间?应单独成一个系统】
—7.1.8 无特!殊要求时不应在空】。调机组内安装臭氧】等消毒装置不得【使用:淋水式空气处理装置!
7.1!.9 《空调机组宜设置【在便于日常检—修及:更换:的机房或设备夹层内!
,
?
7?.,1.1?0 : 采用集中》空调系统医疗用房的!送风量不宜》低于6次/h—
,
:
:
7.1.11 】 集中空调系统【和风机?盘管机组的》回风口必须》设初阻力小于50】Pa、微《生物一?次通过?。率不大于10%【和颗粒?物一次计重》通过率不大于5【%的过?滤设备?。
:
7.—1.12 当【室外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年均值未!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中二类区—。。适用的?二级浓度《限值时新风采集【口应至少设》。置,粗,。效和:中,效两级?过滤器当室外PM】10超过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时应:再增加一道高—中效过滤器
】
7.1.1】3 医《疗用:房的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量?每人不应《低于40《m3/?h或新风量不应小】于2次/《h对人员多的场所】。经过经济和》技,术比较?宜变新?风量运行
!
7.1.1—4 核医学检查室!、放射治疗室、【病理取材《室、检验科》、传:染病病?房等含有害微生物】、,有害气?溶胶等污染物质场】所的:排,。风应处理达标后排放!
》
,7,.1.15 没】有特殊要《求的排风机应设在】。排风:。管路末端使整—个管:路为负压
【
:
,7.1.16— , 医院暖通》空调:设计(包括冷热源】)应在保障诊—疗与感染控制—。的前提?下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