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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 ? ? 7.1【  一般规定 !。 》7.:1.1?  医院应》。根据其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医院性?质以及部门、—科室的功能要求确】定在全院或局—部实施采暖与通【风,、普通空《调或净化空》调 《 7.1.2】  采用散热器【采,暖时:应以热水《为介:质不应?。采,用蒸气供水温度【不应大于85℃散热!器应便于清洗消毒】 :。 , 7.1—.3  符》合本规?。范表7?.2.2规定的Ⅲ级!、Ⅳ级洁净用房应】采用板式或光管式】散热器采暖且应采取!防护、防尘措施【 7.1!.,4  室内采暖【计算温度可按—表7.1《。.4的规定选取 】 , : 表7《.1.4 》室内采暖计》算温度 — 》 : 7.1.5 】 当:采用自?然通:风时中庭内不宜有遮!挡物当有遮挡物【时,宜辅之以机》械排风气候条—。件适:合地区可利用穿【堂风应?保持:清洁区域位》。于通风的上风侧 ! : 7.《1.6  》凡,产生气味、水—气和潮湿《作业的用房应设【机械排风 —。 7.—1.7  空调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应根据室内空调】设计参数、医疗【设备、卫《生学、使用时间【、空调负《荷等要求合》。。理分区; 【   》。  2  》各,功能区?域宜独立宜》单独成系统; !     【3  各《空调分区应》能互相?封闭:并应避免空气途径的!。医院:感染; 】     4—  有洁净度—要求的房间和严重】。污,染的房间应单独成一!。个系统 !7.1?.8  无特殊要求!时不应在空调—机组内安装臭氧【等消毒装置不得【使用淋水式》空气处理《装置: 《 7.1.9【  空调机组—宜设置在便》于日常检修及更换】的机房或设》备夹层?内 》 7.1.1【0, ,。 采用集中空调【系统医疗用》房的送风量不宜低】于6次/h — : 7.1.1】1  集中空调系】统和风机盘管机组的!回,风口必须设初阻力小!于50Pa、—微生物一次》。通过率不大于—10%和颗粒物一】次计重?通过率不大于5%的!过,滤设备 !7.1.12  当!室,。外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年《均值未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中二类区适用!的二级浓度限值时】新风采集口应至少设!置,粗效和中效两级【过,滤器当室外PM10!超过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时应!再增加一道高—中效过滤《器, 《 ,。 7.1《.1:3  医疗用房【。的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量每—人,不,应低于40m3/h!或新风量不应小【于2次/h对人【员多的场所经—过经:济和技术比较—宜变新风量运行 ! 7.—1.14  —核医学检查室、【放射治疗室、—病理取材室、—检验科、传染—病,病房等含《。有害:微生物、有害气溶胶!等污染物质场—。所的:排风应处理达—标后排放 ! 7.1《。.15 《 ,没有特殊要求的【排风机应《设在:排风管路末端使【整个管路为负—压 【7.1.16 【 医院暖通空调设计!(包括冷《。热源)应《在保障诊疗与感【染控制的前提下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执行 《